1.股東會決議日:106/05/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 許春華、董事 許文龍、
董事 廖錦祥、董事 趙令瑜、董事 宋光夫、董事 林慶盛、
董事 許家彰、董事 趙建仁、董事 越智仁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關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6/05/15~109/05/14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同意解除董事競業行為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董事 趙令瑜、董事 趙建仁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趙令瑜:鎮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長)、鎮江奇美塑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趙建仁:鎮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執行董事)、鎮江奇美塑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江蘇省鎮江市新區大港韓峰路1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塑橡膠、電子材料產品之生產與銷售、
材料檢測技術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集團轉投資之子公司,無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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