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度撼動遠東集團對SOGO經營主導權的太流臨管人,日前已經台灣高等法院裁定,太流公司並無選任臨時管理人之必要,先前所選任之太流公司臨時管理人簡敏秋、王弓、邱正雄、吳清友與陳志雄均因此一裁定而解任,太流公司回歸常軌運作。
針對太平洋SOGO經營權,遠東集團再下一城,台灣高等法院最終裁定太平洋流通(簡稱太流)無選任臨時管理人的必要,遠東表示,此一裁定依法業已最終確定,不得再行抗告。
至於太流股權爭議,遠東重申,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於101年11月29 日作成99年度訴字第1258號判決,認定經濟部撤銷遠東集團對太流公司增資登記之行政處分,係屬違法,經濟部應回復遠東集團之增資登記。
加上臺灣高等法院最終裁定,更明確肯定太流公司不符合選任臨時管理人之要件,遠東呼籲經濟部應儘速回復遠東集團之增資登記。
遠東集團對SOGO股權爭議去年11月底甫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遠東勝訴下,原本逆轉勝的局勢,再度因經濟部決定再提上訴而陷入迷局。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一度表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已經很明確,經濟部撤銷太平洋流通增資實屬違法,對於經濟部提上訴,深表遺憾,只有等待。
而對於太流臨管人為台灣高院裁定無必要而解任,遠東認為,法理上對SOGO增資與經營權絕對站得住腳,相關行政單位不應受影響而做出違背常理之認定。 <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