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公司將台南市部分土地租給學校使用,但地價卻不升反降,使租金縮水。多年來,台糖不斷向台南市政府爭取調高公告地價,一波多
折,歷經多任董事長都未解決,最近終獲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勝訴。
台糖公司位於台南市的多筆土地,分別設定地上權給立德管理學院及
興國管理學院,每年租金以申報地價年息10%計算。但是,台南市
政府民國92年底公告次年台南市地價時,竟將台糖公司這些土地的
公告地價,由每平方公尺新台幣800元,大幅調降為每平方公尺4
50元。
台糖公司對此不服,向市府主張,公告地價調整違反地價調查估計規
則,並向南市府提出異議。台南市政府則指稱,土地價格是立德、興
國二校提出陳情,送請台南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而作
成的調降決議。但台糖公司仍然不服,官司一路打到最高行政法院。
台糖公司認為,台南市政府自93年起,將台糖土地公告地價調降為
最低每平方公尺450元,與92年度的每平方公尺800元比較,
其調降幅度達43.75%,居台南市及全國之冠,但是,93年度
台南市轄內公告地價平均調漲0.49%,全國公告地價平均調高更
高達9.72%,台糖土地地價的大幅調降,不符合常理。
台南市政府則指出,市政府辦理地價調查及估價作業,是依相關規定
辦理,在召開台南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前,舉辦公告土地現
值暨重新規定地價作業說明會,廣求各方意見。
台南市政府表示,立德、興國二校自89年設立後,台糖公司僅興建
學生宿舍一棟收取租金,週遭建設仍十分落後,屬農村型社區,且8
9年至今,國內經濟景氣萎靡不振,不動產買賣市場大受影響,交易
價格大幅滑落,許多商店租不出去。
最高行政法院審理後,將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原判決廢棄,撤銷台南市
政府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台糖公司不服地價調降事件,行政救濟獲判
勝訴。
<摘錄經濟A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