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行政院消保處昨天公布的「瑕疵商品」退換貨機制,國內7大通路因「食安疑慮」接受退貨分為三種態樣,受理期間2個月,而退貨回溯購買期限至少6個月,但若是屬於有危人體健康,回溯商品購買期間為6個月至2年,以台糖期限最長。
行政院消保處日前與7大通路及台灣連鎖暨加盟協會開會討論如何辦理退貨,昨天依業者同意揭露「瑕疵商品(含食品)退貨條件彙整表」,其中退貨標準共分三種態樣。
第一種為商品單純標示不全,但標示不全未達瑕疵標準;第二種為商品標示不實,且有瑕疵;第三種商品具有重大瑕疵,並危害健康。
這次發生的大統劣質油品,暫歸屬第二種。
消保處表示,業者對辦理退貨受理期間,有很大共識,是2個月,回溯購買期限最低標為6個月,但消保處期許業者視退貨態樣再往上加碼回溯期。
全聯社、台灣連鎖協會、惠康、松青,不論第二或第三種態樣,商品回溯期均6個月,但全聯社若以會員消費紀錄來退貨,回溯期只有 2個月最嚴苛,只有憑發票才是6個月。
大潤發、家樂福、愛買、遠百等通路商,對第三種態樣的退貨標則較寬鬆,回溯皆延為1年,唯獨台糖最寬鬆,回溯商品購買期間可至 2年。
消保官說,屬第二種態樣,幾乎所有通路商,對於劣質油事件,均規定消費者必須拿發票加商品(完整或非完整均可),可要求通路商全額退貨,僅台糖較寬只有發票也可。
至於第三種態樣,各通路商有不同規定,其中大潤發、愛買、家樂福、遠百、及台糖四大業者,只要拿著購買憑證(發票)或不論是否完整商品都能全額退費。
而超市的松青、頂好、惠康、全聯社、台灣連鎖加盟協會,都必須拿著購買憑證與商品(不論是否完整)兩種檢附資料,才同意全額退費。
大統油品造成人心惶惶,油品退貨數量龐大,但各通路賣場退貨標準不一,在立委要求下,行政院消保處與通路商會商,訂出未來食安事件的退貨SOP機制。<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