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方法院昨(13)日首次開庭審理大統長基負責人高振利涉嫌摻油案,原本開庭後,檢方認為高有串證之虞,當場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希望將高的不法所得,由原18.5億元,再追列至20.16億元。不過,法官最後裁定,高以1,2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及禁止出境出海。
此外,台灣糖業從2007年開始委託大統長基代工生產葡萄籽油。
台糖昨日說,截至目前為止,台糖只有委託大統長基代工的葡萄籽油,以及誤添銅葉綠素鈉的海菜口味貢丸。但不甘公司形象受損及銷售損失,台糖昨向彰化地檢署提出告訴案,將向大統長基和董事長高振利,共求償4,631萬元。
遭檢方起訴的大統長基食品廠負責人高振利、調配科科長溫瑞彬,及調配員周昆明等3名被告,都準時出庭應訊;審判長吳俊螢分別詢問3人是否認罪?其中,溫、周2人都俯首認罪,但高振利只承認部分添加銅葉綠素,對於其他罪名則一概不認罪。
檢方上月25日偵結起訴,認為大統長基7年來不法所得共計18.5億元,但昨日檢察官當場提出多項補充理由,希望將高的不法所得追列提高至20.16億元。
不過,高的辯護律師反駁說,從2004年到去年,大統長基每年結算盈餘才1.8億元,高和公司被檢方扣押共有31筆不動產,其中,只有 2筆分別是2007年及2010年購買,其餘都是民國6、70年間就擁有,怎麼能列為不法所得而遭到扣押呢?
法官最後裁定高振利1,2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禁止出境出海;但因先前高曾以100萬元交保,只需再籌出1,100萬元的交保金。
最後,高的親友團總動員,共花5個小時緊急籌出1,100萬元的保金,並於昨日下午5時30分完成交保手續。而高在交保後,不發一語地,就快閃離開地院。<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