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興櫃股票公司名稱 |
新聞標題 |
2021/11/9 | 秀育企業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10年第三季財務報告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0/11/09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0/11/09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0/01/01~110/09/30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4244998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780706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444485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439159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341145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341145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5.7311.期末總資產(仟元):345070712.期末總負債(仟元):2056513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394194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1/11/9 | 亞果遊艇 興 | 本公司對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雅方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林欣 |
本公司對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雅方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林欣慧、郭彥文 、林春燕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之審議委員會結果 1.接獲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之日期:110/10/282.審議委員會召開日期:110/11/093.會議出席人員:獨立董事蔡雪苓 、獨立董事盧繼剛、獨立董事李福彬4.審議委員會就本次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收購資金來源合理性之查證及審議情形:(須完整揭露已採行之查證措施及相關程序)經參酌公開收購人提出之公開收購申報書、公開收購說明書及其他相關書件(包括理想會計師事務所方怡璇會計師對本公開收購案出具之股權價格合理性之專家意見書、以及洪仁杰律師事務所洪仁杰律師提出之法律意見書)後,認為本次公開收購係依照主管機關規定之公開收購條件及程序辦理。以下謹就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收購資金來源合理性進行查證與審議,說明如下:一、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依據公開收購說明書內容可知,公開收購人除三位自然人外,其餘二位法人係為國內公司,主要業務分別為營造業及食品加工業,該等公開收購人之身分應尚無不當。又公開收購人已出具負履行支付對價義務之承諾書,並委請台中商業銀行於110年10月27日出具履約保證函,指定受委任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受益人,授權該受委任機構為支付本次收購對價得逕行請求行使並指示撥款,顯示其有財務能力支付本次公開收購對價。二、收購條件公平性:依據本公司委請秉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張春秀會計師於110年11月1日出具「公開收購價格合理性之獨立專家意見書」所示,本公司於評價基準日(即110年10月29日)公開收購之合理價格應介於每股新臺幣32元至42元之間,而公開收購人對本公司普通股之公開收購價格(即每股新臺幣32元),落於前述收購條件公平性意見書所載之每股價格區間,且適用於所有股東,本次公開收購條件應尚符合公平性。三、收購資金來源合理性:本次公開收購給付現金對價所需之資金,總計新臺幣193,600,000元整,所需資金來源係全數以自有資金支應。又公開收購人已出具負履行支付對價義務之承諾書,並委請台中商業銀行於110年10月27日出具履約保證函,指定受委任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受益人,授權該受委任機構為支付本次收購對價得逕行請求行使並指示撥款,故公開收購人之收購資金來源尚屬合理。5.前開查證是否委託專家出具意見書:(如委託專家出具意見書,請一併完成專家意見書檔案上傳公告。)本公司委請秉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張春秀會計師於110年11月1日出具「公開收購價格合理性之獨立專家意見書」。6.審議委員會對其公司股東提供建議,並應載明審議委員會同意或反對意見之明確意見及其所持理由:本案經全體出席委員認為公開收購人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雅方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林欣慧、郭彥文、林春燕之身分與財務狀況尚未發現存在重大異常之情事,公開收購條件尚符合公平性,且收購資金來源尚具合理性;惟籲請本公司股東詳閱公開收購人於公開收購公告及公開收購說明書中所述「參與應賣之風險」,自行決定是否參與應賣。本建議僅供本公司股東參考,本公司股東應審慎評估並考量個別投資需求及財務稅務等狀況,自行承擔參與應賣與未參與應賣之風險。7.其他相關重大訊息: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1/11/9 | 亞果遊艇 興 | 本公司對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雅方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林欣 |
本公司對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雅方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林欣慧、郭彥文 、林春燕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之相關事宜說明 1.接獲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之日期:110/10/282.現任董事、監察人及其配偶與未成年子女、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目前持有之股份種類及數量: 職稱 姓名 持有股份數量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部份董事 侯佑霖 6,225,620 348,234 董事 鄭寶蓮 2,619,472 212,856 董事 葉榮裕 575,866 30,749 董事 玉雨投資有限公司 1,286,669 - 代表人:黃裕庭 228,045 - 獨立董事 蔡雪苓 - - 獨立董事 盧繼剛 - - 獨立董事 李福彬 - - 10%大股東 新力旺國際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 14,025,766 - 3.董事會出席人員:董事長侯佑霖、董事鄭寶蓮、董事葉榮裕、董事玉雨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黃裕庭、獨立董事蔡雪苓、獨立董事盧繼剛、獨立董事李福彬,共7席。4.董事會就本次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收購資金來源合理性之查證情形(須完整揭露已採行之查證措施及相關程序):經參酌公開收購人提出之公開收購申報書、公開收購說明書及其他相關書件(包括理想會計師事務所方怡璇會計師對本公開收購案出具之股權價格合理性之專家意見書,以及洪仁杰律師事務所洪仁杰律師提出之法律意見書)後,認為本次公開收購係依照主管機關規定之公開收購條件及程序辦理。以下謹就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收購資金來源合理性進行查證與審議,說明如下:一、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依據公開收購說明書內容可知,公開收購人除三位自然人外,其餘二位法人係為國內公司,主要業務分別為營造業及食品加工業,該等公開收購人之身分應尚無不當。又公開收購人已出具負履行支付對價義務之承諾書,並委請台中商業銀行於110年10月27日出具履約保證函,指定受委任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受益人,授權該受委任機構為支付本次收購對價得逕行請求行使並指示撥款,顯示其有財務能力支付本次公開收購對價。二、收購條件公平性:依據本公司委請秉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張春秀會計師於110年11月1日出具「公開收購價格合理性之獨立專家意見書」所示,本公司評價基準日(即110年10月29日)公開收購之合理價格應介於每股新臺幣32元至42元之間,而公開收購人對本公司普通股之公開收購價格(即每股新臺幣32元),落於前述收購條件公平性意見書所載之每股價格區間,且適用於所有股東,本次公開收購條件應尚符合公平性。三、收購資金來源合理性:本次公開收購給付現金對價所需之資金,總計新臺幣193,600,000元整,所需資金來源係全數以自有資金支應。又公開收購人已出具履行支付對價義務之承諾書,並委請台中商業銀行於110年10月27日出具履約保證函,指定受委任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受益人,授權該受委任機構為支付本次收購對價得逕行請求行使並指示撥款,故公開收購人之收購資金來源尚屬合理。5.前開查證是否委託專家出具意見書:(如委託專家出具意見書,請一併完成專家意見書檔案上傳公告。)本公司委請秉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張春秀會計師於110年11月1日出具「公開收購價格合理性之獨立專家意見書」。6.董事會對其公司股東提供建議,並應載明董事同意或反對意見之明確意見及其所持理由:本案經全體出席委員認為公開收購人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雅方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林欣慧、郭彥文、林春燕之身分與財務狀況尚未發現存在重大異常之情事,公開收購條件尚符合公平性,且收購資金來源尚具合理性;惟籲請本公司股東詳閱公開收購人於公開收購公告及公開收購說明書中所述「參與應賣之風險」,自行決定是否參與應賣。本建議僅供本公司股東參考,本公司股東應審慎評估並考量個別投資需求及財務稅務等狀況,自行承擔參與應賣與未參與應賣之風險。7.公司財務狀況於最近期財務報告提出後有無重大變化,及其變化內容:無。8.現任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持有公開收購人或其關係企業之股份種類、數量及其金額:無此情事。9.公開收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無此情事。10.併購後續處理方式,包括支付併購對價之時間及方法等:參酌公開收購人提出之公開收購說明書,公開收購人支付收購對價之時間與方法如下:(1)時間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均成就且公開收購人或出具履約保證文件之金融機構已如期完成匯款義務之情況下,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如經延長則為延長期間屆滿日)後第4個營業日(含)以內。(2)方法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均成就且公開收購期間屆滿,公開收購人或出具履約保證文件之金融機構應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如經延長則為延長期間屆滿日)後第3個營業日15點30分(含)以內,將應支付予應賣人之新台幣總收購對價相當之款項匯入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之公開收購專戶或外幣帳戶後,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如經延長則為延長期間屆滿日)後第4個營業日(含)以內,將優先以銀行匯款方式支付予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應賣人銀行帳號,倘應賣人銀行帳號有誤或因其他原因致無法完成匯款時,將於確認無法匯款之次一營業日,以支票(抬頭劃線並禁止背書轉讓)掛號郵寄至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或應賣人所提供之應賣人地址,匯款金額/支票金額之計算,係以應賣人成交股份收購對價扣除應賣人依法應繳納之證券交易稅、匯費/郵資、集保/券商手續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並計算至「元」為止(不足一元之部分捨棄)。11.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現金,所需資金來源係全數以自有資金支應。12.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包含(1)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2)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3)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4)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請參閱本件公開收購說明書。13.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括(1)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2)是否發生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1)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 請參閱本件公開收購說明書。(2)是否發生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依本件公開收購說明書,除本公開收購說明書另有載明者外,於本公開收購說明書刊印之日,就公開收購人目前所知及預期,並無其他影響本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1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請本公司股東詳閱公開收購人之「公開收購說明書」。查詢網址:公開資訊觀測站「公開收購資訊專區」項下之「公開收購資料查詢」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t162sb01<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1/11/9 | 秀育企業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 |
1.事實發生日:110/11/092.公司名稱:秀育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10/11/09董事會重要決議:1.自建廠房及購置機器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1/11/9 | 秀育企業 興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 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11/09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0/12/28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彰化縣秀水鄉莊雅村寶溪巷3號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運作程序」案。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11/29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12/28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不適用):不適用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1/11/9 | 秀育企業 興 | 董事會決議110年上半年度股利分派 |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0/11/09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0年 上半年3.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 至 110/06/30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0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20,100,80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1/11/9 | 敏成健康 興 |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敏成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敏成健康科技 股 |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敏成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敏成健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期間:110年8月16日至110年11月15日。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0年08月12日2.公司名稱:敏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敏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0年08月12日(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府經商行字第11090991300號(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0年07月26日(4)變更前公司名稱:敏成股份有限公司(5)變更後公司名稱:敏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變更前公司簡稱:敏成(7)變更後公司簡稱:敏成健康科技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4431,本公司簡稱變更為「敏成健康科技」。(2)本公司英文名稱未變動,仍為「MYTREX HEALTH TECHNOLOGIES, INC.」。(3)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等相關事宜,俟日期確定後,另行公告。(4)本公司於民國110年8月16日收到桃園市政府變更登記核淮函。(5)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業處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 第二十七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1/11/8 | 愛比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11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 |
1.事實發生日: 110/11/082.發生緣由: 本公司11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 一、報告事項 (一)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二)訂定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 (三)訂定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守則」 二、討論事項(一) (一)通過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修訂案 (二)通過修正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 為「董事選舉辦法」案 (三)通過修正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取得或處分資產作 業程序」及「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三、選舉事項: 增選獨立董事四席案 四、討論事項(二) (一) 通過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 之限制案 五、臨時動議: 無3.因應措施: 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1/11/8 | 愛比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委任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
1.事實發生日: 110/11/082.發生緣由: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並委任獨立董事擔任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3.因應措施: 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 吳毅明 英屬開曼群島商華生恆利資本 有限公司 執行合夥人 獨立董事: 鄒開蓮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林嘉明 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兼財務總經理 獨立董事: 呂冠緯 財團法人均一平台教育基金會 董事長兼執行長 (2)本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之任期自110年11月08日 起至112年06月28日止,與本屆董事任期相同。<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1/11/8 | 愛比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11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法人董事代 |
公告本公司11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法人董事代表人競業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0/11/0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 隆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涂宗典) (2) 獨立董事:吳毅明 (3) 獨立董事:鄒開蓮 (4) 獨立董事:林嘉明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與本公司營業性質相同或類似公司 之董事或經理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0/11/08~112/06/28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 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損及本公司利益。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1/11/8 | 愛比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11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增選四席獨立董事當選名單暨董 |
公告本公司11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增選四席獨立董事當選名單暨董事會變動達三分之一 1.發生變動日期:110/11/0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1)獨立董事: 吳毅明 英屬開曼群島商華生恆利資本有限公司-執行合夥人(2)獨立董事: 鄒開蓮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3)獨立董事: 林嘉明 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兼財務總經理(4)獨立董事: 呂冠緯 財團法人均一平台教育基金會 董事長兼執行長4.異動原因:選任獨立董事並設置審計委員會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1) 獨立董事: 吳毅明 0股(2) 獨立董事: 鄒開蓮 0股(3) 獨立董事: 林嘉明 0股(4) 獨立董事: 呂冠緯 0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NA7.新任生效日期: 110/11/08至112/06/28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 4/9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增選四席獨立董事並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之職權,現任監察人解任。<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1/11/8 | 愛比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監察人解任 |
1.事實發生日: 110/11/082.發生緣由: 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職權,並由新任獨立董事擔任第一屆審計委員會委員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審計委員:吳毅明 英屬開曼群島商華生恆利資本有限 公司 執行合夥人 審計委員:鄒開蓮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林嘉明 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兼財 務總經理 審計委員:呂冠緯 財團法人均一平台教育基金會 董事長 兼執行長 (4)異動原因: 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職權,原監察人 解任。 (5)本屆審計委員會任期:110/11/8~112/6/28。<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1/11/8 | 世紀離岸 興 | 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世紀鋼構購買鋼構一批做為建廠鋼構工程之用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台北港南碼頭廠房鋼柱及鋼樑2.事實發生日:110/11/8~110/11/8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單位數量:鋼柱及鋼樑一批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86,341,023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世紀鋼鐵結構股份有限公司其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母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考量鋼構品質穩定性,並掌握廠房興建進度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付款條件:依合約付款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雙方議價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宸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18.會計師姓名:翁瑞燦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全聯會一字第1050527號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建廠所需之鋼構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0年11月8日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0年11月8日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1/11/8 | 世紀離岸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11/0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余俊緯/專案處副總經理陳宇駿/技術規劃處副總經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其他營利事業之經理人、自營或為他人經營同類之業務係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1/11/8 | 仁新醫藥 興 | 代子公司RBP4 Pty Ltd公告LBS-008針對斯特格病變青少年病患之澳 |
代子公司RBP4 Pty Ltd公告LBS-008針對斯特格病變青少年病患之澳洲及台灣第一b/二期臨床試驗的一b部分試驗結果 1.事實發生日:110/11/082.公司名稱:RBP4 Pty Ltd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由本公司之子公司Belite Bio, Inc全資持有之子公司;若Belite Bio, Inc特別股股東全數行使轉換為普通股,本公司持有Belite Bio, Inc 80.10%。若再假設該子公司給與之認股權全數經執行轉換為普通股,本公司對Belite Bio, Inc之持股比例將稀釋為66.88%。5.發生緣由:代子公司RBP4 Pty Ltd公告LBS-008針對斯特格病變青少年病患之澳洲及台灣第一b/二期臨床試驗的一b部分試驗結果。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LBS-008二、用途:LBS-008視黃醇結合蛋白4拮抗劑(RBP4 Antagonist)為新成分新藥,適用於 治療乾性黃斑部病變及斯特格病變(療效尚未證明)。三、預期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 第一期臨床試驗、第二期臨床試驗、第三期臨床試驗、新藥查驗登記審核。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發生其他影 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LBS-008針對斯特格病變青少年病患之澳洲及台灣第一b/二 期臨床試驗的一b部分期中報告於110/11/08出爐,依此揭露試驗結果: 1.11個病人參與為期28天的臨床1b期,平均LBS-008可降低病人之RBP4約80%。 2.多數病人產生無症狀的暗適應延遲及暫時性的黃視症,此等副作用為預期中且為 輕微的,安全性良好。 3.BCVA視力檢查結果顯示多數病人至少一眼的視力有所改善,其中兩位病人的視力 有其中一眼改善超過10個字母以上。(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統計上顯 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 適用。(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上顯著 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國際藥廠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 ,以保障投資人權益,暫不揭露。五、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一)預計完成時間:已申請針對斯特格病變青少年病患之第三期臨床試驗,預計第三期 臨床試驗全球收案60人,惟實際時程將依執行進度調整。(二)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六、市場現況:(一)美國已有超過1,000萬人罹患乾性黃斑部病變,全球約有兩億乾性黃斑部病變患者, 乾性黃斑部病變尚無有效藥物,預估全球市場規模將達每年200億美金。(二)斯特格病變為一種遺傳性罕見疾病,發生率約為八千至萬分之一,好發病於兒童及 青少年,多數患者在20歲之前視力就會嚴重受損,急需及早治療,斯特格病變尚無 有效藥物,預估全球市場規模將達每年10億美金。(三)LBS-008已取得美國FDA授予孤兒藥認證(ODD)及兒科罕見疾病認證(RPD),同時已於 歐洲EMA取得孤兒藥認證(ODD),預計斯特格病變青少年病患之臨床數據可加速在美 、歐、中、日等主要市場的臨床試驗開展及上市批准。(四)本公司開發模式係以研發為本並授權國際藥廠主導後續開發及銷售。七、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1/11/8 | 光禹國際 興 | 更正公告本公司私募普通股應募人對象誤植 |
1.事實發生日:110/11/082.公司名稱:光禹國際數位娛樂開發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私募普通股應募人對象陳金蟬/國創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誤植為國創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6.因應措施:更正公告私募普通股應募人對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1/11/8 | 敘豐企業 興 | 公告本公司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因業務整合辭任 |
1.事實發生日:110/11/082.發生緣由:本公司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之一「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因富邦金控與日盛金控合併後業務整合考量,今日來函辭任本公司興櫃股票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3.財務業務資訊:不適用。4.有無「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4條所列重大訊息之情事而未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若有,請說明):無。5.有無「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5條所列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之情事。(若有,請說明):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日盛證券辭任後本公司仍有二家輔導推薦證券商,故對本公司並無影響。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1/11/8 | 春日機械 興 | 公告本公司110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業經提報董事會通過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0/11/08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0/11/08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0/01/01~110/09/30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079,511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243,926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38,476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69,411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50,269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50,269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8311.期末總資產(仟元):2,053,82012.期末總負債(仟元):1,064,781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989,039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1/11/8 | 富味鄉食 興 | 本公司代子公司GOLDEN CREST LIMITED公告辦理註冊地遷冊 |
1.事實發生日:110/11/082.公司名稱:GOLDEN CREST LIMITED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GOLDEN CREST LIMITED原註冊於非洲賽席爾,將遷冊至英屬安圭拉,公司名稱延續使用無作變更。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1/11/8 | 富味鄉食 興 |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 |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0/11/08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GOLDEN CREST LIMITED(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100%投資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034,445(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343,979(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03,62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647,599(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09,542(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因應營運資金需求,向銀行申請共用授信及融資額度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86,025(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1,586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依銀行契約而定(2)日期:依銀行契約而定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3,051,668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771,281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87.06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27.4810.其他應敘明事項:110/11/08新增背書保證美金10,900仟元(即新台幣303,620仟元)原舊合約於新約簽訂後一併取消。<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