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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櫃股票公司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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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2 | 敏成健康 興 |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敏成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敏成健康科技 股 |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敏成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敏成健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期間:110年8月16日至110年11月15日。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0年08月12日2.公司名稱:敏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敏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0年08月12日(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府經商行字第11090991300號(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0年07月26日(4)變更前公司名稱:敏成股份有限公司(5)變更後公司名稱:敏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變更前公司簡稱:敏成(7)變更後公司簡稱:敏成健康科技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4431,本公司簡稱變更為「敏成健康科技」。(2)本公司英文名稱未變動,仍為「MYTREX HEALTH TECHNOLOGIES, INC.」。(3)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等相關事宜,俟日期確定後,另行公告。(4)本公司於民國110年8月16日收到桃園市政府變更登記核淮函。(5)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業處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 第二十七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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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1 | 富基電通 興 | 公告本公司獨立董事辭任 |
1.事實發生日:110/11/112.發生緣由:本公司獨立董事辭任(1)職稱、姓名及簡歷: 潘志青,富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黃慶堂,富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2)異動情形:辭職(3)異動原因:個人業務繁忙(4)原任期:110/07/21~113/07/20(5)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9(6)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2/3(7)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否3.因應措施:本公司將於最近期股東會補選之。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0年11月10日接獲辭任書,辭任生效日為110年12月29日。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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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1 | 富基電通 興 | 公告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委員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辭任 |
1.事實發生日:110/11/112.發生緣由: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委員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辭任(1)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潘志青,富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黃慶堂,富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辭職(5)異動原因:個人業務繁忙(6)原任期:110/07/21~113/07/20(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3.因應措施:獨立董事(審計委員)缺額將依法於最近期股東會補選;新任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自事實發生之即日起算3個月內召開董事會委任後再行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0年11月10日接獲辭任書,辭任生效日為110年12月29日。<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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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1 | 梭特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更換股務代理機構案經集保公司准予備查 |
1.事實發生日:110/11/112.公司名稱:梭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由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理,自111年1月16日起,改委由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業經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110年11月8日保結稽字第1100023106號函覆准予備查。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凡本公司股東自111年1月16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親臨或郵寄至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聯絡電話:(02)2371-1658。<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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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1 | 富味鄉食 興 |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 |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0/11/11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GOLDEN CREST LIMITED(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100%投資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034,445(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396,08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91,123(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687,203(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16,687(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因應營運資金需求,向銀行申請共用授信及融資額度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86,025(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1,586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依銀行契約而定(2)日期:依銀行契約而定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3,051,668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810,629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89.00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30.9010.其他應敘明事項:110/11/11新增背書保證美金10,457仟元(即新台幣291,123仟元)原舊合約於新約簽訂後一併取消。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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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1 | 富味鄉食 興 | 公告本公司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 |
公告本公司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 規定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0/11/11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GOLDEN CREST LIMITED(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100%轉投資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813,778(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540,00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80,0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20,0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不適用(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86,025(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1,5865.計息方式:年利率2%,每年計息6.還款之:(1)條件:自動用日起算,期間為期1年,得分批循環使用(2)日期:分別自動用日起算,期間為期1年。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33,495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5.88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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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1 | 立誠光電 興 | 公告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10/11/1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李寶南/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長燈/本公司稽核副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10/11/118.其他應敘明事項:經110年11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任命。<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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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1 | 久裕興業 興 | 本公司110年現金增資催繳股款公告 |
1.事實發生日:110/11/112.公司名稱:久裕興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 本公司110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0年11月11日下午3時30分截止,尚有部份股 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0年11月12日起至110年 12月13日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茲請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持本公司原寄發之現金增資認股繳 款書前往第一商業銀行大雅分行及全省各分行(豐原分行除外)繳納,若有繳納股 款相關問題請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務代理部洽詢繳款事宜,逾期 未繳納股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3).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屆時 除另行公告外,將分函通知各股東。7.其他應敘明事項: 以上所述,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務代理 部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一段27號6樓、電話:02-25635711)。<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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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1 | 影一製作 興 | 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11/11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0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0,000,000元整。6.發行價格:每股實際發行價格,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本案經主管機關核准申報 生效後決定之。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10%計1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發行新股總額之90%計9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 持股比例認購。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單 位辦理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擬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經董事會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將訂定認股基準日、增資基 準日、股款繳納期間及其他增資相關未盡事宜,由董事會依實際繳款情形另訂 之。本次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如:資金來源、發行條件、資金運用計畫項目 、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及其他發行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 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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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1 | 影一製作 興 | 公告本公司簽訂重要契約 |
1.事實發生日:110/11/11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LOVEBOAT TAIPEI PRODUCTIONS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美國製作公司LOVEBOAT TAIPEI PRODUCTION(以下簡稱LBT)為美國頂尖的 影視集團ACE Entertainment Films旗下的電影公司。本公司與LBT簽訂合 約,LBT委請本公司在台協助拍攝電影《Love Boat,Taipei台北愛之船》。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有助於本公司未來營運與業務拓展。8.簽訂之具體目的或解除之緣由:拓展本公司業務,增加營收及獲利。9.其他應敘明事項:業經本公司第五屆第三次臨時董事會決議通過。<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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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1 | 景傳光電 興 | 公告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延長110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之特定人 |
公告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延長110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之特定人繳款期間 1.事實發生日:110/11/112.公司名稱:景傳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鑒於近期全球經濟驟變及資本市場波動,考量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有資金需求之必要性,故本公司擬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延長110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之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至111年2月27日。(2)本公司110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之特定人繳款期間,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11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72999號函同意申報生效在案。6.因應措施:一、為確保員工、原股東及認股人之權益,將本次現金增資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對投資人權益所造成之影響,特訂相關補償方案如下:(1)適用對象:參與本次現金增資已繳款員工、原股東及認股人。(2)申請期間:自110年11月22日起至110年12月3日止。(3)申請方式: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員工、原股東及認股人,若因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之關係而已無認購意願者,請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加蓋原留印鑑,並檢附原現金增資認股繳款證明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印鑑卡(舊戶者免繳)及匯款銀行帳號徵詢單,於申請期間截止日110年12月3日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件送達為準)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辦理,逾期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齊全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4)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員工、原股東及認股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認購股款×【1+(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利率(註1)/365】註1:利率係以臺灣銀行110/10/1一年~未滿二年定期存款機動利率計算。註2:實際退款日由董事長依法規全權處理。(5)本公司將統一於實際退款日起以開立支票及掛號郵寄或匯款方式退回繳交之股款,並給付自繳款日起至退款日應加計之利息。(6)對於已繳款之員工、原股東及認股人要求退還之股款暨原認購股數,本公司董事長將洽特定人承諾悉數認購。二、承諾書景傳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0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8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56174號函同意申報生效在案。因考量特定人繳款作業時間不足,將洽特定人繳款期間申請延長3個月,本公司董事長業經董事會授權後核決展延本次現金增資案洽特定人繳款期限至111年2月27日。本人特別聲明在此募集作業期間,不影響員工、原股東及認股人權益,若因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限,而造成參與此次現金增資之員工、原股東及認股人權益受損,經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立承諾書人承諾將依法對此權利受損之已繳款員工、原股東及認股人負相關損失賠償責任。立承諾書人:景傳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翁世豪中華民國110年11月5日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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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1 | 泰創工程 興 | 公告本公司110年現金增資收足股款暨增資基準日 |
1.事實發生日:110/11/112.公司名稱:泰創工程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10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認購價格新台幣25元,實收股 款總額新台幣125,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2)本公司訂定110年11月11日為增資基準日。<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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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1 | 路易莎職 興 | 公告本公司財務主管、會計主管、代理發言人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代理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10/11/1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財務主管、會計主管、代理發言人:張騰文/本公司財會處副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財務主管、會計主管、代理發言人:江美虹/本公司財會處經理/簡歷: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10/11/128.其他應敘明事項:經110年11月11日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提請董事會決議通過財務主管任命案、會計主管異動案。經110年11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代理發言人異動案。<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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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1 | 敏成健康 興 |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敏成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敏成健康科技 股 |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敏成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敏成健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期間:110年8月16日至110年11月15日。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0年08月12日2.公司名稱:敏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敏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0年08月12日(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府經商行字第11090991300號(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0年07月26日(4)變更前公司名稱:敏成股份有限公司(5)變更後公司名稱:敏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變更前公司簡稱:敏成(7)變更後公司簡稱:敏成健康科技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4431,本公司簡稱變更為「敏成健康科技」。(2)本公司英文名稱未變動,仍為「MYTREX HEALTH TECHNOLOGIES, INC.」。(3)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等相關事宜,俟日期確定後,另行公告。(4)本公司於民國110年8月16日收到桃園市政府變更登記核淮函。(5)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業處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 第二十七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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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0 | 怡和國際 興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
1.事實發生日:110/11/09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一、開會日期:110年12月22日(星期三)上午11時整二、開會地點:高雄市中正三路55號25樓三、停止過戶期間:110/11/23至110/12/22四、召集事由及議程:一.報告事項1. 訂定「誠信經營守則」2. 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3. 訂定「道德行為準則」4. 訂定「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二.討論暨選舉事項:1.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2.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並更名為「董事選任程序」案3.修訂「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4.全面改選董事案5.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三.臨時動議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臨時會15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證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5048125)。二.受理獨立董事提名公告:本次獨立董事應選名額為3席,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10年11月14日起至110年11月23日止受理提名董事候選人名單,詳細內容請參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監事相關公告。三.本次股東臨時會未發放紀念品。<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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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0 | 振大環球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議案相關事宜 |
1.事實發生日:110/11/10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1)股東臨時會日期:110/12/21(2)股東臨時會地點:台北市復興北路73號8樓(3)股東臨時會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部份條文案(二)討論事項暨選舉事項: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3.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4.修訂本公司「衍生性商品交易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5.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6.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案7.本公司第十一屆董事(含獨立董事)改選案(三)其他議案:1.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案(四)臨時動議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0年11月22日~110年12月21日。(2)受理股東提名期間:自110年11月12日至110年11月22日。(3)擬依據公司法192條之1規定辦理,受理提名3席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詳細內容請參閱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監事相關公告。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臨時會15日前寄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383-6888)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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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0 | 利統 興 | 本公司農業生技保鮮產品「安喜貼」,取得智利專利權。 |
1.事實發生日:110/11/102.公司名稱:利統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利統生化製品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上海利統生化製品有限公司為本公司100%子公司5.發生緣由:本公司農業生技保鮮產品「安喜貼」,取得智利專利權證書,專利號碼:63.305,專利權期間自2014年11月27日至2034年11月27日,專利權人:利統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統生化製品有限公司。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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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0 | 沅聖科技 興 | 代子公司沅聖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向關係人鴻富錦精密工業(深圳)有 |
代子公司沅聖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向關係人鴻富錦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取得生產設備及自動倉儲等設備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供生產使用之機器設備及自動倉儲等設備2.事實發生日:110/8/19~110/8/19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生產設備:69台,人民幣11,288,000元(未稅)(新台幣48,448,096元,匯率1:4.292)自動倉儲:391台,人民幣3,314,000元(未稅)(新台幣14,223,688元,匯率1:4.292)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鴻富錦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其與公司之關係:該公司為本公司之子公司沅聖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之關聯企業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原因:除鴻富錦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之生產設備及自動倉儲設備為本公司之子公司沅聖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生產及倉儲管理所需外,生產設備係經子公司比較全新設備及二手設備,亦比較關係人鴻富錦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與非關係人市場行情價格,鴻富錦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之取得價格優於市場行情;自動倉儲設備係屬客製化設備,故評估後,參與鴻富錦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之招標取得自動倉儲設備。前次移轉相關資訊:無前次移轉情事。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付款期間:生產設備及自動倉儲設備之付款條件均為發票日月結60天。付款金額:生產設備之付款總額為人民幣12,749,840元(含稅)(新台幣54,722,313元);自動倉儲設備之付款總額為人民幣3,742,737元(含稅)(新台幣16,063,827元)。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特別之限制條款或其他重要約定事項。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本公司之子公司沅聖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向鴻富錦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取得之生產設備,係經與市場相似產品進行比價及議價、評估市場上新品與二手品之價格差異,並經專業資產估價公司進行估價,考量該批生產設備之品質等條件均符合本公司需求,且其價格尚低於估價金額,故就設備之品質及價格等綜合考量後,依內部核決權限決議向鴻富錦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購置。另本公司之子公司沅聖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向鴻富錦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取得之自動倉儲設備,因係屬客製化設備,就倉儲設備之品質及價格等綜合考量,依內部核決權限決議參與鴻富錦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招標。決策單位:本公司之子公司沅聖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因應當地公司法及其公司章程規定,未設置董事會,最高決策單位為執行董事,設備取得係經執行董事核准後進行。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深圳天大聯合資產評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其估價金額:生產設備估價金額為人民幣12,351,600元(未稅)11.專業估價師姓名:黃焜懋(資產評估師)、劉志武(資產評估師)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黃焜懋(資產評估師):44030038劉志武(資產評估師):46030014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供產品生產製造及倉儲管理使用。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4.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本公司之子公司沅聖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因應當地公司法及其公司章程規定,未設置董事會,最高決策單位為執行董事。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本公司之子公司沅聖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未設置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最高決策單位為執行董事。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基於自身接單及生產需求,承接原本產品加工生產之廠區、設備及熟悉產品生產工序之管理及作業人員,將有助於移轉作業,故綜合評估後,決定承接相關生產設備等事宜。已逐步移轉場地、人力、設備及物料,預計2022年1月底前完成。<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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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0 | 國鼎生物 興 | 公告本公司110年現金增資委託代收股款及存儲專戶行庫 |
1.事實發生日:110/11/102.公司名稱: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公告本公司簽訂110年現金增資代收股款及存儲專戶行庫合約相關事宜。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1)簽約日期:110/11/10(2)委託代收股款行庫:臺灣銀行士林分行(3)委託存儲專戶行庫:臺灣銀行淡水分行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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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0 | 國鼎生物 興 | 公告本公司110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及認股基準日相關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0/11/102.發行股數:10,000,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100,000,000元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58元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1,000,000股供員工認購。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本次發行新股之90%計9,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每仟股認購68.06476740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得於認購新股期間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有股東、員工逾期不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辦理併湊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發行之普通股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0/12/0513.最後過戶日:110/11/30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12/01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12/0516.股款繳納期間:原股東及員工繳納期間:110/12/13~110/12/17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110/12/20~110/12/22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0/11/10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臺灣銀行士林分行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臺灣銀行淡水分行2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11月5日金管證發字 第110037164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2)有關本次現金增資各項事宜,若因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規定或實際需要 須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之。<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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