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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28 | 昱厚生技 興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相關事項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8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30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207號4樓(學學文創志業大樓)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11年度營業報告案(2)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案(3)本公司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案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本公司111年度虧損撥補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5/02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30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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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28 | 昱厚生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1年財務報告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8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2/03/28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1/01/01~111/12/31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0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0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19,810)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18,377)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18,377)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18,377)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2.4)11.期末總資產(仟元):140,83812.期末總負債(仟元):9,076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31,762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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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28 | 昱厚生技 興 | 公告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
1.事實發生日:112/03/282.公司名稱:昱厚生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截至111年度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6.因應措施:依公司法第211條規定,提交112年股東常會報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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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28 | 台鎔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案 |
1.事實發生日:112/03/282.發生緣由:依據公司法第235條之1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第21條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2年3月28日董事會通過提撥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1)員工酬勞1%:計新台幣2,513,819元(2)董監事酬勞1%:計新台幣2,513,818元(3)上述金額全數以現金發放(4)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無差異<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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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28 | 台鎔科技 興 | 董事會決議分派股利 |
1.事實發生日:112/03/28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111年度之盈餘分配案3.因應措施: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8二、股東配發內容:(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48(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1,280,000(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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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28 | 悠遊卡 興 | 代母公司悠遊卡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推舉董事長 |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2/03/28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陳亭如4.舊任者簡歷:悠遊卡(股)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 悠遊卡投資控股(股)公司總經理、永豐商業銀行(股)公司零售業務副總經理5.新任者姓名:林志盈6.新任者簡歷: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悠遊卡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臺北市政府交通局局長、臺中市政府交通局局長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退休」、「逝世」或「新任」):新任8.異動原因:董事會推舉9.新任生效日期:112/03/28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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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28 | 富基電通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8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20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南港路3段48號10樓(本公司會議室)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 111年度營業報告。 (2) 111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 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 背書(連帶)保證情形報告。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 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 111年度盈餘分配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 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22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2013.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 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112 年4月7日至112年4月17日止為受理股東提案期間,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112 年4月17日17時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 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寄。 受理處所:富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南港區南港路3段48號10樓)二、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1) 行使期間:自112年5月20日至112年6月17日止。 (2) 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網址如下: 【www.stockvote.com.tw】<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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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28 | 富基電通 興 | 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 |
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 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及第四款之公告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2/03/28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富基電通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AFASTOR HONG KONG LIMITED)(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688,096(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959,976(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00,0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459,976(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688,848(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銀行融資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05,196(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2,812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依合約規定(2)日期:依合約規定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4,688,096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719,976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76.10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520.8810.其他應敘明事項:子公司銀行融資額度即將到期,擬辦理原額度續約,舊約屆滿前配合本公司董事會日期提前通過為其背書保證,致背書保證額度重覆計算,金額為500,000仟元。<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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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28 | 富基電通 興 | 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 |
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之公告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2/03/28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富基電通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AFASTOR HONG KONG LIMITED)(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銀行融資(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688,096(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959,976(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459,976(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688,848(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00,000(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銀行融資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4,688,096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719,976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76.104.其他應敘明事項:子公司銀行融資額度即將到期,擬辦理原額度續約,舊約屆滿前配合本公司董事會日期提前通過為其背書保證,致背書保證額度重覆計算,金額為500,000仟元。<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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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28 | 創控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1年度財務報告 |
1.事實發生日:112/03/272.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111年度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111/01/01~111/12/31(1)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394,697(2)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仟元):258,532(3)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仟元): 68,067(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仟元): 93,778(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仟元):114,850(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14,850(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元):2.18(8)期末總資產(仟元):835,357(9)期末總負債(仟元):147,182(10)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688,175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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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28 | 悠遊卡 興 | 代母公司悠遊卡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長異動 |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2/03/27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陳亭如4.舊任者簡歷:悠遊卡(股)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 悠遊卡投資控股(股)公司總經理、永豐商業銀行(股)公司零售業務副總經理5.新任者姓名:不適用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退休」、「逝世」或「新任」):解任8.異動原因:法人董事代表人改派9.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1)配合悠遊卡投控公司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生效日期,其董事長異動生效日期為112年3月28日。(2)母公司悠遊卡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近期將召開董事會推舉新任董事長。<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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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28 | 悠遊卡 興 | 代母公司悠遊卡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
1.發生變動日期:112/03/272.法人名稱:臺北市政府、台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1)臺北市政府法人董事代表人:陳亭如(2)台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陳學台(3)台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呂新科4.舊任者簡歷:(1)陳亭如:悠遊卡(股)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悠遊卡投資控股(股)公司總經理、永豐商業銀行(股)公司零售業務副總經理(2)陳學台:臺北市政府交通局局長(3)呂新科:臺北市政府資訊局局長5.新任者姓名:(1)臺北市政府法人董事代表人:林志盈(2)台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謝銘鴻(3)台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詹文滔6.新任者簡歷:(1)林志盈: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悠遊卡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臺北市政府交通局局長、臺中市政府交通局局長(2)謝銘鴻:臺北市政府交通局局長、交通部參事兼公共關係室主任、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處長(3)詹文滔: 臺北捷運公司副總經理兼任人力資源處處長、臺北捷運公司委管處處長、事業處處長、財務處處長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1/01/17~114/01/169.新任生效日期:悠遊卡投控(股)公司於112年3月27日接獲臺北市政府法人董事改派函,法人董事代表人改派自112年3月28日生效;同日接獲台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改派函,其法人董事代表人改派自112年3月27日生效。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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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27 | 創控科技 興 | 本公司受邀參加國泰綜合證券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
1.事實發生日:112/03/282.發生緣由:本公司受邀參加國泰綜合證券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2年3月28日(星期二)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時30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國泰綜合證券總公司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333號10樓) (4)召開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受邀參加國泰綜合證券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說明本公司營運概況與未來展望 (5)召開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法說會採預約報名制。<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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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27 | 碩陽電機 興 | 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
1.事實發生日:112/03/27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擬提報股東常會承認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5(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8,313,450(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5.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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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27 | 碩陽電機 興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 |
1.事實發生日:112/03/27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2年03月27日 二、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三、股東會召開日期:112年6月27日(星期二)上午10時整 四、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中壢區內定里內定二十街76巷72號(本公司R樓) 五、會議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11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11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11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1.111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2.111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臨時動議 六、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2/4/29~112/6/27 七、受理本次股東常會之股東提案之期間及處所:(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凡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 以上之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以書面方式提案 (二)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提案時間:112/4/21~112/5/2。 (三)受理處所:碩陽電機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 (四)受理方式: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112年5月2日下午五點以前 寄(送)達為準,並敘明聯絡人姓名、身分證字號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決 議及回覆提案股東處理結果。郵寄者以郵件寄達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 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達送至本公司。 八、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 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洽詢(福邦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100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電話:02-2371-1658) (二)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 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 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 (電話:02-2371-1658)<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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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27 | 晶鑽生醫 興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
1. 現金股利經董事會決議、增資配股經董事會擬議日期:112/03/27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1年 年度3.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 至 111/12/31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122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023,275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1.0910000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2,703,601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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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27 | 晶鑽生醫 興 | 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12/03/27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周昀靜/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鼎新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顧問師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玉芬/本公司稽核副理/本公司財會部資深會計專員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6.異動原因:經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內部稽核主管任命案。7.生效日期:112/03/27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2/03/27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內部稽核主管任命案。<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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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27 | 晶鑽生醫 興 | 晶鑽生醫股份有限公司發行112年第一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7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發行(發行價格為新台幣0元)3.預計發行總額(股):共計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總額為新台幣5,000,000元。4.既得條件:符合本辦法所訂之服務年資、績效考核及公司整體年度獲利等三個條件同時符合為既得條件i.年資條件(各既得期間):自獲配日起算任職滿一年者,既得股份為獲配股數40%。自獲配日起算任職滿二年者,既得股份為獲配股數30%。自獲配日起算任職滿三年者,既得股份為獲配股數30%。ii.公司整體年度獲利條件:各既得期間屆滿日之前一個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合併財務報表之本期淨利(稅後淨利)金額:A.達75,000仟元及以上,可既得該年度最高既得比例之100%。B.介於70,000仟元及以上,未達75,000仟元間,可既得該年度最高既得比例之80%。C.介於65,000仟元及以上,未達70,000仟元間,可既得該年度最高既得比例之50%。D.未達65,000仟元,可既得該年度最高既得比例之0%。iii.員工績效考評條件員工自被授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於各既得期間屆滿日仍在職,且未曾有違反法令、勞動契約、工作規則、員工道德行為準則及懲戒處分等相關規範及約定之情事,各既得期間屆滿日之前一個年度個人考績為A (含)以上,員工績效指標比例以100%計之,個人考績未達A者,員工績效指標比例以0%計之。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遇有未達既得條件者,除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另有規定外,其股份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6.其他發行條件:無。7.員工之資格條件: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授予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為限。實際得為認購之員工及得認購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等、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所需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提報董事會同意。惟如有經理人或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非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應先提報審計委員會同意。 單一員工得認購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數,加計其得認購之本公司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股數之合計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給予單一員工得購股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專業人才,並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以增加競爭力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最大利益。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112年度擬提股東常會決議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為500,000股,本公司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日起一年內,得視實際需求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授權董事長訂定之,並於既得期間分年認列相關費用。以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民國112年2月2日~民國112年3月17日計三十個營業日加權平均成交價格47.06元擬制估算,若全數達成既得條件,設算估計可能費用化金額約為新台幣23,530仟元。如以113年1月初發行計算,暫估112年~115年費用化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0仟元、15,294仟元、5,883仟元及2,353仟元。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依目前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24,780,950股暫估112年~115年費用化後對每股盈餘可能影響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0元、0.62元、0.24元及0.09元。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本公司持續提升產能,拓展海外市場,同時開發線材及再生醫學應用產品,未來年度之營收獲利預估持續呈成長趨勢,面對未來營運需求與市場競爭,公司需要更多優秀人才,故整體評估,對本公司未來年度每股盈餘之稀釋情形尚屬有限,對現有股東權益亦無重大影響。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i.員工將認購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交付信託保管,在未達既得條件前,除繼承外,不得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ii.股東會表決權及選舉權:由交付信託保管機關依相關法令規定執行之。iii.員工依本辦法認購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成既得條件之前,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利及資本公積之受配權、現金增資之認股權等,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i.員工依本辦法認購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須於既得條件達成前,交付信託保管,並由本公司或本公司指派之人代表員工與股票信託保管機構簽訂信託契約。於符合既得條件之日起一個月內,將既得部分之股份自信託帳戶撥付至員工個人之集保帳戶。ii.簽約及保密1)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的發行總單位數、認股價格、分配原則、實際得為認股之員工名單等事項確定後,由本公司承辦單位通知員工簽署授與約定書、交付信託等相關文件。得為認股員工未簽署相關文件者,即喪失認購資格。2)得為認股員工均應遵守本公司保密規定,不探詢他人或洩漏被授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內容及數量,若有違反之情事,本公司得依情節輕重懲處之。3)任何經本辦法認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其衍生權益之持有人,均應遵守本辦法、授與約定書及信託相關規定。14.其他應敘明事項:i.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且需經股東會通過,並報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發行前修正時亦同。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ii.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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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27 | 晶鑽生醫 興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7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應募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函規定之特定人為限。4.私募股數或張數:發行總股數以不超過3,000,000股之額度為限。5.得私募額度:於3,000,000股之額度內,將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授權董事會分四次辦理。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第一次:私募資金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擴大營運規模、改善財務體質與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預計將提升公司之市場競爭及營運效能並強化整體財務結構。第二次:私募資金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擴大營運規模、改善財務體質與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預計將提升公司之市場競爭及營運效能並強化整體財務結構。第三次:私募資金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擴大營運規模、改善財務體質與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預計將提升公司之市場競爭及營運效能並強化整體財務結構。第四次:私募資金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擴大營運規模、改善財務體質與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預計將提升公司之市場競爭及營運效能並強化整體財務結構。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擴大營運規模,改善公司財務體質與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考量目前公司營運狀況及資本市場接受度,為掌握募集資金之時效性及可行性,以便於最短期限內取得長期之資金,故擬透過私募方式募集資金,且私募之限制轉讓規定有助於公司經營權之穩定,另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公司實際營運需求辦理私募,亦將有效提高本公司籌資之機動性與靈活性。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11.參考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據「證券交易法」本公司私募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規定,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行賣出。本次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興櫃或上市櫃交易。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訂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價格、股數、發行條件、發行時間、計畫項目、募集金額、應募人之選擇、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審酌情勢並依相關規定辦理。<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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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27 | 晶鑽生醫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7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16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390號6樓(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會議室)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第一案:本公司111年度營業報告案。第二案:本公司111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案。第三案:本公司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案。第四案:本公司111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案。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第一案:本公司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第二案:本公司111年度盈餘分派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第一案: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第二案:本公司111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第三案:本公司112年第一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第四案:本公司112年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第一案:本公司第5屆董事及獨立董事選舉案。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第一案: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解除案。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18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1613.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112年5月17日起至112年6月13日止,股東得於前述行使期間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股東會電子投票平台,並依相關說明操作。【網址:www.stockvote.com.tw】二、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公告111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作業流程相關事項如下: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2.本公司訂於本公司訂於112年4月8日起至112年4月18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受理股東以書面方式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提名),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上述期間若有股東提案或提名,屆時將另提請董事會討論,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提名)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3.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之審查標準: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4)該議案超過300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上開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董事會仍得列入議案。4.受理股東提案(提名)處所:晶鑽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財會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45號11樓),電話:02-2755-3320。5.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本公司股票未滿1,000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將以公告方式為之。<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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