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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10 | 友霖生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109年度現金增資計畫案 |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2/05/10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09/06/123.變動原因:原增資計畫係用於購置機器設備,考量工廠設備產能尚未滿載暫無需求及提高資金運用效益,並確保股東權益,故變更為充實營運資金。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單位:新台幣仟元項目 原募資計劃金額 計劃變更後金額 差異購置機器設備 150,000 93,506 (56,494)充實營運資金 0 56,494 56,494合計 150,000 150,000 05.預計執行進度:變更後計畫預計於112年第2季完成6.預計完成日期:112年第2季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本次所募集資金變更計畫係用以充實營運資金,以目前之銀行借款利率予以估算,預計變更計畫後可減少利息支出,減輕財務負擔之效益應屬合理。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本公司預計於112年第2季將購置機器設備之計畫項目金額56,494仟元轉列充實營運資金以支應本公司受讓銷售團隊後之營運成長及營運所需之必要支出。依本公司112年3月平均銀行借款之利率2.2%,每年應可節省利息1,243仟元。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無。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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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10 | 友霖生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新增承認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新增承認事項)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5/10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15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北投區承德路六段128號13樓(本公司台灣會議室)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民國111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民國11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本公司民國111年度健全營運計畫執行報告。(4)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民國111年度決算表冊及營業報告書案。(2)本公司民國111年度虧損撥補案。(3)追認本公司109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增資計畫變更案。(新增)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1)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17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15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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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10 | 益鈞環保 興 | 公告更正本公司董事辭任資訊 |
1.發生變動日期:112/05/10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或法人董事):自然人董事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及簡歷:吳倍任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董事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8.異動原因:不適用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12/06~114/12/05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14.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本公司於112年05月10日接獲吳倍任董事在辭職生效日前,已撤回辭職書之聲明,故特此公告吳倍任取消辭職本公司董事一職。<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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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10 | 國鼎生物 興 | 補充本公司接獲CRO機構通知完成轉移性胰臟癌人體I/II期 |
補充本公司接獲CRO機構通知完成轉移性胰臟癌人體I/II期 臨床試驗期中分析報告 1.事實發生日:112/05/102.公司名稱: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臺灣時間112/05/04接獲CRO機構通知完成轉移性胰臟癌人體I/II期臨床 試驗期中分析報告,主要數據(Full Analysis Set)如下: (1)中位數疾病無惡化存活期(Median PFS):5.3個月(主要評估指標) (2)6個月疾病無惡化存活率(PFS rate):40%(主要評估指標) (3)中位數整體存活期(Median OS):12.6個月(次要評估指標) (4)6個月存活率(OS rate):86%(次要評估指標) (5)12個月存活率(OS rate):60%(次要評估指標)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Antroquinonol(Hocena) (2)用途:Antroquinonol(Hocena)聯合胰臟癌標準治療法,適用於治療轉移性胰臟 癌第一線用藥。 (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口服劑型/I/II期臨床試驗。 (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A.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 接獲CRO機構通知,本公司轉移性胰臟癌人體I/II期臨床試驗期中分析報告。 揭露轉移性胰臟癌人體I/II期臨床試驗之數據: a.本試驗為單臂研究,與標準治療 (nab-paclitaxel + gemcitabine combination)的III期研究結果相比, Antroquinonol聯合標準治療後,中位數疾病無惡化存活期(Median PFS) 為5.3個月,低於標準治療法為5.5個月;6個月疾病無惡化存活率(PFS rate) 為40%,低於標準治療法為44%;中位數整體存活期(median OS)為12.6個月, 高於標準治療法為8.5個月;6個月整體存活率為86%,高於標準治療法為67%; 12個月整體存活率為60%,高於標準治療法為35%。 b.Antroquinonol合併療法與標準治療(nab-paclitaxel + gemcitabine) 及gemcitabine單獨治療,這三組治療方法比較數據如下: (a)中位數疾病無惡化存活期分別為5.3、5.5及3.7個月。 (b)6個月疾病無惡化存活率分別為40%、44%及25% (c)整體存活期分別為12.6、8.5及6.7個月。 (d)6個月的整體存活率分別為86%、67%及55% (e)12個月的整體存活率分別為60%、35%及22%。 c.Antroquinonol聯合標準治療與另一種治療轉移性胰腺癌的藥物FOLFIRINOX。 這二組治療方法比較數據如下: (a)中位數疾病無惡化存活期分別為5.3及6.4個月。 (b)6個月疾病無惡化存活率分別為40%及53% (c)整體存活期分別為12.6及11.1個月。 (d)6個月的整體存活率分別為86%及76% (e)12個月的整體存活率分別為60%及48%。 d.此外,標準治療(nab-paclitaxel + gemcitabine combination)所引起的 血液相關不良事件,包括中性粒細胞減少症、血小板減少症及貧血,所有 等級的不良反應發生率在本次試驗中均得到顯著改善。 在非血液方面的疲勞、脫髮、周圍神經病變及脫水等不良反應之發生率也 降低,在噁心、嘔吐及腹瀉等不良反應發生率則顯著增加,但在腸胃道最常見 之不良反應皆為輕度至中度。本研究結果表明,Antroquinonol聯合標準治療 (nab-paclitaxel + gemcitabine)的安全性是可以管控的。 e.本試驗的Antroquinonol聯合療法為轉移性胰腺癌患者提供了一種潛在的一 線治療選擇,此試驗結果支持更擴大規模、隨機及對照研究以證實本研究 結果。 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C.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 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D.已投入之累計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國際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 ,以保障投資人權益,暫不揭露。 (6)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A.預計完成時間:此為期中分析報告,待收到最終報告後再進行發布。另觀察到 期中報告在中位數整體存活期、6個月存活率及12個月存活率表現較佳,本公 司將針對期中分析結果與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及歐洲藥品局(EMA)討論申 請孤兒藥藥證計畫。 B.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 (7)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 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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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10 | 久禾光電 興 | 公告本公司因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職務調整變更簽證會計師 |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2/05/10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王怡文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郭冠纓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王怡文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辛郁婷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職務調整。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不適用。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2/04/25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無。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無。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不適用。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自民國112年第二季起之財務報表簽證變更生效。<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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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10 | 怡和國際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決議現金增資子公司怡和國際能源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怡和國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普通股2.事實發生日:112/5/10~112/5/10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新台幣100,000,000元額度內,全權處理相關事宜。交易單位數量:不超過10,000,000股每單位價格:新台幣10元交易總金額:不超過新台幣100,000,0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怡和國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100%直接持有之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現金增資)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付或付款條件:(1) 付款期間:依據怡和國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資時程匯款(2) 付款金額:不超過新台幣100,000,000元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公司於112年5月10日召開之董事會決議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8.88元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累積持有股數:不超過40,000,000股累積投資金額:不超過新台幣400,000,000元持股比例:最高100%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無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占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31.96%占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82.13%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335,219仟元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充實怡和國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營運資金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18.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2年5月10日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2年5月10日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22.會計師姓名:不適用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不適用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不適用27.資金來源:不適用28.其他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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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10 | 怡和國際 興 | 代重要子公司怡和國際能源(股)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 現金增資發 |
代重要子公司怡和國際能源(股)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5/10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0,000,000股4.每股面額:10元5.發行總金額:100,000,000元6.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新股10%(1,000,000股)由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0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額90%計9,000,000股,由原股東按其認股基準日之持股比例認購。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東權利義務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業務拓展及改善財務結構13.其他應敘明事項:(1)股款應於112/5/20前繳足。(2)增資基準日:112/05/31。(3)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宜。<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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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10 | 怡和國際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決議取得使用權資產_苗栗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苗栗縣西湖鄉二湖段、三湖段及後龍鎮崎頂段、過港段、頭湖段共173筆土地。2.事實發生日:111/1/26~111/1/26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1)承租單位數量:593,512.00平方公尺,折合約59.35公頃。(2)每單位租金:每公頃35萬元~40萬元/年。(3)租金總額:每年新台幣22,173,114元,20年共計443,462,280元。(4)使用權資產總額:360,957,874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1)交易相對人:騰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1)交付或付款條件:依租賃契約規定付款。(2)契約限制條款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租賃契約約定,租約到期有優先承租權。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1)決策單位:董事會。(2)交易決定方式:租賃雙方合議。(3)價格參考依據:土地租金鑑價報告。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眾城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租金每年23,740仟元,使用權資產總額386,472仟元。11.專業估價師姓名:簡楷倫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03年高市估字第000084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配合政府綠能政策投資太陽光電廠,提升公司獲利能力。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2年5月10日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2年5月10日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本投資案已於110.8.23董事會通過,因取得電廠用地使用權資產達公告門檻,故補行公告。<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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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10 | 怡和國際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決議取得使用權資產_台南白河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台南市白河區、後壁區及嘉義縣中埔鄉、水上鄉等共計39個地段,204筆土地。2.事實發生日:111/7/8~111/7/8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1)承租單位數量:517,426.80平方公尺,折合約51.74公頃。(2)每單位租金:每公頃300,000元/年。(3)租金總額:每年新台幣15,522,804元,20年共計310,456,080元。(4)使用權資產總額:252,696,953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共123人,均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1)交付或付款條件:依租賃契約規定付款。(2)契約限制條款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租賃契約約定,租約到期有優先承租權。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1)決策單位:董事會。(2)交易決定方式:租賃雙方合議。(3)價格參考依據:土地租金鑑價報告。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眾城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租金每年15,523仟元,使用權資產總額252,701仟元。11.專業估價師姓名:簡楷倫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03年高市估字第000084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配合政府綠能政策投資太陽光電廠,提升公司獲利能力。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2年5月10日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2年5月10日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本投資案已於111.3.23董事會通過,因取得電廠用地使用權資產達公告門檻,故補行公告。<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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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10 | 怡和國際 興 | 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召開日期、地點及召集事由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5/10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21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55號28樓(威易聯合辦公室-大會議室)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11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員會審查11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111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1)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111年度盈餘分配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1)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2)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3)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新增)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1)補選獨立董事一席案。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23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2113.其他應敘明事項: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期間:自民國112年5月20日起至112年6月18日止。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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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10 | 碩豐數位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112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 及認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112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 及認股辦法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5/10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得視實際需求,一次或分次發 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一、以認股資格基準日本公司及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之全職或兼職員工為限(所稱「控 制或從屬公司」,係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12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121068 號函釋規定之。)「全職」及「兼職」員工之定義如下: (一)全職員工:受本公司及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僱用,並依聘僱合約執行交付之 工作,定期支領薪資者。 (二)兼職員工:受本公司及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僱用之計時性人員、部分工時人 員(即每週工時小於法定工時者)或特定性定期契約人員,並依聘僱合約按工 作日數、時數或論件支領薪資者。二、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決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得認股數 量,將參酌員工之年資、職級、工作績效考核、整體貢獻及特殊功績等擬定之分配 標準,經董事長核定後,提請董事會決議認定之。惟認股權人具董事或經理人身分 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審核同意,再提報董事會決議;非具董事或經理人身 分者,應先提報審計委員會審核同意,再提報董事會決議。三、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六十條之九規定,本公司依前準則第 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 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 分之三,且加計發行人依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 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但經各中央目的事業 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單一員工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 ,得不受上述比例之限制。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本次發行總額為1,000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為1,000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1,000,000股。7.認股價格: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發行者,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一段時間 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 告每股淨值。上述「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係指發行日 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 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 二、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發行者,其認股價格以不得低於發行當日本公司 普通股收盤價格為認股價格。8.認股權利期間:一、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本辦法行使認股。認股權憑證 之存續期間為七年,不得轉讓、質押、贈予他人、或做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認 股權人死亡其繼承者不在此限。存續期間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視同放棄認股 權利,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二、認股權人屆滿約定之期間後按下列方式行使認股權利: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 累計可行使認股權比例 屆滿二年 50% 屆滿三年 100%三、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後,遇有違反本公司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保密 契約時,本公司得依情節輕重撤銷認股權人全部或部分之尚未行使認股權數量。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一、離職(含自願離職、資遣、退休): (一)自願離職或依勞基法相關規定之資遣:上開原因發生時,已具行使權之認股 權憑證,於離職或資遣之生效日起,即視同放棄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 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失效。 (二)退休: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利。 惟該認股權利,必須自退休日起一年內行使之,但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 為限,逾期未行使則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退 休當日即失效。二、留職停薪:已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 股權利,逾期未行使者,凍結其認股權行使權利,並遞延至復職後恢復;未具行 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自復職起回復權益,惟本條第二項所規定之認股權行使時 程之計算應按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但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三、死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利,但 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逾期未行使則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 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失效。四、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一)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 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 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 利,必須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 年內行使之,但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逾期未行使則視同放棄其認 股權利。 (二)因受職業災害或因公出差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繼承 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 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 ,必須自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 內行使之,但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逾期未行使則視同放棄其認股 權利。五、調職:因本公司營運所需,經本公司核定須轉任本公司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之 認股權人,其已授予認股權憑證之權利義務均不受轉任之影響。六、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11.其他認股條件: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發行。12.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交付。13.認股價格之調整: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 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 時(包含私募、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分割、合併 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股票分割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 ,認股價格應新股發行除權基準日依下列公式調整之,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已 發行普通股股份增加,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但有實際繳款作業者於股款繳 足日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拾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額×新股發行股數) /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票面 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二、認股權憑證發行後,若本公司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減少股份時,認 股價格應於減資基準日依下列公式調整之,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普通股股份減 少,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一)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 行普通股股數) (二)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每股退還現金金額占換發新股票 前最後交易日收盤價之比率)】×(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 通股股數) (三)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 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三、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時,認股價格應於除息基準日依 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四、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同時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含盈餘轉增 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時,則先調整現金股利後,再依股票股利金額調整認股價格。註: 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含「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及「債券換 股權利證書」之股數,並應扣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3.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調整後認股價格低於面 額時,則以每股面額為認股價格。 4.與他公司合併、受讓他公司股份時,認股價格得依相關規定調整之。 5.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或 股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 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之普通股 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低於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 股淨值;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為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或股票分 割基準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認股請求書, 向本公司之股務單位提出申請。二、本公司股務單位受理認股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至指定銀行帳戶。認股 權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款,而逾期未繳款者,視為放棄其認股權利。三、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收足股款後,將其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於五 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新發行之普通股股票。四、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股票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得掛牌買賣。五、本公司應於每季結束後十五日內,將前一季因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購所交付之股 票數額予以公告,並於每季至少一次,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已完成認股股份 資本額變更登記;惟當年度若遇無償配股基準日或現金增資認股除權基準日時,得 衡酌調整變更登記時間。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依本辦法交付之普通股新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發行普通股 股份相同。認股權人依本辦法所認購之股票其交易所產生相關之 稅賦,均按當時中華民國主管機關所訂之相關稅務規定辦理。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NA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一、簽約及保密 (一)本公司完成法定發行程序後,即由承辦部門通知認股權人簽署「員工認股權憑 證受領同意書」,經認股權人完成「員工認股權憑證受領同意書」簽署後,即 視為取得受領權利;未依規定完成簽署者,即視同放棄受領權利。 (二)凡經通知簽署後,均應遵守保密規定,不探詢他人或洩漏被授予之認股權憑證 相關內容及數量,若有違反,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第三款辦理。二、實施細則 本辦法有關認股權人名單、簽署、繳款、發放股票等事宜之相關手續及詳細作業時 間等,由本公司承辦單位另行通知認股權人。19.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並報經主管 機關申報生效後執行,發行前修改時亦同。如因主管機關審核要求而需修正者,授 權董事長先行修訂,嗣後應再提報董事會追認。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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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10 | 仁新醫藥 興 | 代子公司Belite Bio Holdings Corp.公 |
代子公司Belite Bio Holdings Corp.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 資子公司RBP4 Pty Ltd(補公告)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RBP4 Pty Ltd普通股2.事實發生日:111/4/18~111/4/26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3,824,099股,每股澳幣1元,交易總金額澳幣500,000元及美金2,400,000元(合計為新台幣79,410,0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1)交易相對人:RBP4 Pty Ltd (2)與公司之關係:為Belite Bio Holdings Corp.100%持有之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發行新股,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現金增資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決策單位:子公司董事會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4.28元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1)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12,252,922股 (2)金額:澳幣5,700,100元及美金4,900,000元 (3)持股比:100% (4)權利受限情形:無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1)有價證券投資占個體財報總資產比例:47.42%(2)有價證券投資占合併財報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48.44%(3)營運資金:新台幣313,858千元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長期投資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18.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1年4月18日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22.會計師姓名:不適用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不適用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過去一年:交易美金2,500,000元;澳幣1,000,000元 未來一年:視實際需求27.資金來源:子公司現金增資28.其他敘明事項:交易總金額、有價證券投資、標的公司每股淨值、每股交易金額之匯率,係以台灣銀行111/3/31即期平均匯率計算 (USD/NTD 28.625;AUD/NTD 21.42)<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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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10 | 欣訊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12年第1季財務報告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5/10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2/05/10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03/31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72,049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48,530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3,316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1,525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8,369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8,369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3711.期末總資產(仟元):732,52612.期末總負債(仟元):326,447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06,07914.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公司112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告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上傳作業,屆時相關之訊息,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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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10 | 禾伸堂生 興 | 更正本公司董事任期屆滿全面改選 |
1.發生變動日期:112/05/10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董事(含獨立董事)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董 事 長:唐錦榮 董 事:王桂良 董 事:友禾投資(股)公司代表人吳宗忠 董 事:友禾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楊晴華 獨立董事:蔡高忠 獨立董事:陳繼明 獨立董事:黃昭媛4.舊任者簡歷: 董 事 長:唐錦榮,本公司董事長 禾伸堂企業(股)公司董事長 禾瑞亞科技(股)公司法人代表人董事長兼總經理 董 事:王桂良,本公司董事 安法抗衰老醫療機構院長 醫新生命科學(股)公司法人董事長 聯安健康事業(股)公司副董事長 董 事:友禾投資(股)公司代表人吳宗忠,本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董 事:友禾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楊晴華,本公司董事兼營運副總經理 獨立董事:蔡高忠,本公司獨立董事 益友管理顧問(股)公司董事長 虹冠電子工業(股)公司董事長 台灣醣聯生技醫藥(股)公司董事 松翰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中天生物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雙鍵化工(股)公司獨立董事 年興紡織(股)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獨立董事:陳繼明,本公司獨立董事 臺北醫學大學名譽教授 衛生福利部中華藥典編修委員兼原料藥小組召集人 獨立董事:黃昭媛,得勝醫學科技(股)公司法人代表人董事長兼總經理 得盛管理顧問(股)公司董事長 Topmunnity Therapeutics Limited董事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董 事 長:唐錦榮 副董事長:林懋元 董 事:友禾投資(股)公司代表人吳宗忠 董 事:友禾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楊晴華 獨立董事:蔡高忠 獨立董事:陳繼明 獨立董事:黃昭媛6.新任者簡歷: 董 事 長:唐錦榮,本公司董事長 禾伸堂企業(股)公司董事長 禾瑞亞科技(股)公司法人代表人董事長兼總經理 副董事長:林懋元,共信醫藥科技控股(股)公司董事暨總經理 北京健達康有限公司董事 PTS International, Inc董事兼財務長 PTS ASIA Limited.董事 天津紅日健達康有限公司董事 雙鴻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董 事:友禾投資(股)公司代表人吳宗忠,本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董 事:友禾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楊晴華,本公司董事兼營運副總經理 景凱生物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獨立董事:蔡高忠,本公司獨立董事 益友管理顧問(股)公司董事長 虹冠電子工業(股)公司副董事長 台灣醣聯生技醫藥(股)公司董事 松翰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中天生物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雙鍵化工(股)公司獨立董事 年興紡織(股)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研生生醫(股)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陳繼明,本公司獨立董事 臺北醫學大學名譽教授 衛生福利部中華藥典編修委員兼原料藥小組召集人 獨立董事:黃昭媛,本公司獨立董事 得勝醫學科技(股)公司法人代表人董事長兼總經理 得盛管理顧問(股)公司董事長 Topmunnity Therapeutics Limited CEO Topmunnity Therapeutics Inc 董事 永鴻國際生技(股)公司董事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任期屆滿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董 事 長:唐錦榮 4,528,503 股 副董事長:林懋元 700,000 股(誤植更正) 董 事:友禾投資(股)公司代表人吳宗忠 46,284,365 股 董 事:友禾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楊晴華 46,284,365 股 獨立董事:蔡高忠 0 股 獨立董事:陳繼明 0 股 獨立董事:黃昭媛 0 股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9/05/06~112/05/0511.新任生效日期:112/05/09~115/05/08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4.3%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0%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NA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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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9 | 邦睿生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一二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
1.事實發生日:112/05/092.發生緣由: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5/09二、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19三、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大里區工業九路118號4樓四、召集事由報告事項:(1)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報告。(2)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3)訂定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報告。(4)訂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報告。(5)訂定本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報告。(6)訂定本公司「風險管理實務守則」報告。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2)訂定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案。(3)辦理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供公開承銷,提請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案。選舉事項:(1)本公司董事全面改選案。討論事項二:(1)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案。臨時動議: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12年5月21日起至民國112年6月19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因最後過戶日(5/20)適逢假日,故請提前於5月19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洽或以掛號郵寄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一段27號6樓辦理股票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2年5月19日郵戳為憑。<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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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9 | 邦睿生技 興 | 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
1.事實發生日:112/05/09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承認事項(一)本公司一一一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二)本公司一一一年度盈餘分派案。討論事項(一)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二)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三)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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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9 | 益鈞環保 興 | 公告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全體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 得認購股數 |
公告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全體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 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由特定人認購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2/05/092.公司名稱:益鈞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全體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 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由特定人認購事宜。6.因應措施:(1)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投資策略及理財規劃考量。(2)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職稱 姓名 放棄認購股數 占得認購股數比率董事長 秦嘉鴻 11,340股 100%董事 益州國際投資(股)公司 17,604,000股 100%董事 吳倍任 176,360股 75%(3)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職稱 姓名 放棄員工認購股數 占得認購股數比率董事 吳倍任 325,147股 100%<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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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9 | 益鈞環保 興 | 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
1.事實發生日:112/05/092.公司名稱:益鈞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2年05月09日下午3:30截止,惟有部份原股東及員工於繳款截止期限前,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6.因應措施:(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特再催告。(2)自112年05月10日起至112年06月12日下午3:30截止為股款催繳期間。(3)尚未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持繳款書至彰化商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土城分行及全國各分行辦理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 之權利。(4)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依各認股人所認購之股數,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 登記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放劃撥至股東所提供之集保帳號。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若有任何疑問,敬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586-5859)。<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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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9 | 泰宗生物 興 | 本公司「偵測癌症之探針組合」取得新加坡發明專利 |
1.事實發生日:112/05/092.公司名稱:泰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今日收到受本公司委託之世博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通知「偵測癌症之探針組合」取得新加坡發明專利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之「偵測癌症之探針組合」已獲新加坡智慧財產局核准領證受理, 取得能應用於癌症檢測的核探針組合物專利 2.新加坡發明專利名稱:偵測癌症之探針組合<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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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9 | 立達國際 興 | 公告本公司2023年04月份自結合併營收 |
1.事實發生日:112/05/092.公司名稱:立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2023年04月份自結合併營收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1)本公司2023年04月份合併營收為新台幣1.20億元。(a)比去年4月新台幣1.04億元,成長15.39%。(b)比今年3月新台幣1.27億元,減少5.28%。(c)2023年累計合併營收為新台幣4.93億元,比去年同期新台幣4.74億元,成長3.96%。(2)本月自有品牌、手機週邊及特殊型記憶體等高毛利產品,合併營收共計新台幣1.11億元,佔整體合併營收92.63%。(a)比去年4月新台幣0.81億元,成長36.87%。(b)比今年3月新台幣1.10億元,成長0.75%。<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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