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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櫃股票公司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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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4 | 德鴻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
1.發生變動日期:113/01/242.法人名稱:邁達特數位股份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楊敦凱4.舊任者簡歷:邁達特數位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5.新任者姓名:林弘香6.新任者簡歷:邁達特數位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長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1/10/13~114/10/129.新任生效日期:113/01/24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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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4 | 國璽幹細 興 | 本公司膝部骨關節炎幹細胞新藥軟實立GXCPC1已完成第一、二 |
本公司膝部骨關節炎幹細胞新藥軟實立GXCPC1已完成第一、二期臨床試驗,完成GCP實地查核及臨床試驗結案報告獲衛生福利部予以備查(補充112/7/11重訊)。 1.事實發生日:113/01/242.公司名稱:國璽幹細胞應用技術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 一、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GXCPC1軟實立。 二、用途(相關訊息連結:台灣藥品臨床試驗資訊網或合格之國外機構資訊網 連結網址):膝部骨關節炎(台灣藥物臨床試驗資訊網www1.cde. org.tw/ct_taiwan試驗計畫書編號:GXCPC1-01;ClinicalTrials.gov Identifier: NCT03943576)。 三、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軟實立GXCPC1完成GCP實地查核及第一、二期 臨床試驗結案報告已取得衛福部同意備查函,本公司將進行諮詢下一階段 臨床試驗申請事宜。 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 :依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1120722218號函,本公司「同種異體脂肪組織 間質幹細胞(GXCPC1)」供查驗登記用臨床試驗計畫(計畫編號:GXCPC1-01) 之結案報告已通過衛福部審核並同意備查。 (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 統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 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上 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 本公司將進行下一階段臨床試驗申請。 (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及 保障投資人權益,暫不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一)預計完成時間:軟實立GXCPC1完成GCP實地查核及第一、二期臨床試驗結案 報告已取得衛福部同意備查函,本公司將進行諮詢下一階段 臨床試驗申請事宜。 (二)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 六、市場現況: 退化性關節炎為導致疼痛、殘疾及功能喪失的全球高度流行之慢性關節炎疾病, 根據110年台灣衛福部統計處所發布110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統計年報所示,全台 膝部骨關節炎門、住診為3,893,506人次,醫療費用達58.8億新台幣(以1健保點數=1 新台幣)。目前治療骨關節炎多以物理治療、止痛藥物、玻尿酸等方式;嚴重功能惡 化時,則多以局部人工關節置換手術及全人工膝節置換術等外科手術治療。 GXCPC1為治療膝部骨關節炎異體幹細胞新藥,設計以針劑直接患部施打(膝骨 關節腔注射),病友完成施打後,無需住院及開刀,提高病友使用的意願,進而增加 產品之普及性及方便性。就目前市場狀況,骨關節炎的市場規模持續增長,預期未來 GXCPC1若成功問市,能幫助本公司未來成長及創造公司市場價值。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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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4 | 台灣尖端 興 | 公告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逝世 |
1.發生變動日期:113/01/242.法人名稱:信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林欽銘4.舊任者簡歷:遠雄巨蛋事業(股)公司副總經理5.新任者姓名:不適用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7.異動原因:逝世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2/06/19~115/06/189.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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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4 | 紘通企業 興 | 公告112年12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 |
公告112年12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預估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及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 1.事實發生日:113/01/242.公司名稱:紘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60027516號及第10700180571號函要求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1)112年12月負債比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 負債比率= 66.01% 流動比率= 93.95% 速動比率= 60.63% (2)預估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月份 113年01月 113年02月 113年03月 -------------------------------------------------- 期初餘額 141,950 121,948 120,771 現金流入 54,770 56,465 45,552 現金流出 74,772 57,642 65,514 期末餘額 121,948 120,771 100,810 -------------------------------------------------- (3)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月份 112年12月 113年01月 113年02月 -------------------------------------------------- 融資額度 514,083 514,083 514,083 已用額度 513,483 513,483 513,483 額度餘額 600 600 600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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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 | 亞果遊艇 興 | 公告本公司取得使用權資產(臺北港觀光遊憩商業區土地、水域及維 |
公告本公司取得使用權資產(臺北港觀光遊憩商業區土地、水域及維護管理區域招商案之最優投資人資格)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使用權資產-臺北港觀光遊憩商業區土地、水域及維護管理區域2.事實發生日:113/1/23~113/1/23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單位數量:租賃標的1.土地面積54,646.98平方公尺(地號:48、49、50、51、52、53號, 分批點交)2.水域面積21,700平方公尺3.維護管理區域(A區地號46、47、54、55號,共計25,970.33平方 公尺、B區地號65、82、83號實際面積以經核定同意租用之面積為準) 每單位價格: 一、土地租金(地號:48、49、50、51、52、53號) 依所使用之土地面積按每平方公尺新台幣5,100元及年費率5%給付。 二、設施租金(地號:47、48、49、54、55號包含護岸設施) 另行議定。 三、管理費1.固定管理費:自營運日起每年每平方公尺為185元整,維護管理區域免計 收固定管理費。2.水域管理費:自點交日起至營運日前之興建期,每年每平方公尺為316.4元 整計收。上開興建期優惠以3年為限。 自營運日起,第1至3年,每年每平方公尺為361.6元整計收。 自營運日第4年起至契約屆滿日止按每年每平方公尺為452元整計收。3.變動管理費:自營運日起,按租賃物範圍內及依契約所載每年度營業 收入級距及約定比例計收。 交易總金額:773,264千元~850,590千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與公司關係:無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付款條件:依契約繳納方式辦理。付款期間:中華民國113年3月15日起至133年3月14日止。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一、租賃物點交以現況點交(配合觀光遊憩商業區清汙工程 進度申請點交)。二、點交期程:(1)第一次點交面積:應自起租日起12個月內申請點交, 第一次點交區域陸域部分(包含維護管理區域)不得少於4公頃, 水域不得少於1公頃。(2)第二次點交:應於第1次點交日後起算12個月內完成全部租賃物 點交作業。三、如因故無法於期限內完成點交作業,應於事前以書面詳述具體 理由報經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同意後展延之, 惟展延以1次為限,且展延不得超過6個月。四、契約期間屆滿之續約:租期屆滿後,如申請續租,在續訂新約手 續未辦理完成前,得經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同 意繼續營運,本公司不得主張民法 451 條之適用或類推適用。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契約。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臺北港觀光遊憩商業區投資興建暨租賃經營商港設施契約。決策單位:董事會授權董事長。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專業估價者事務所名稱:精準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金額:773,264仟元11.專業估價師姓名:專業估價師姓名:余忠政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01)高市估字第000069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新增營運據點以獲取營業利益。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4.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原因:已於112年10月2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參與此項投標案,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投標事宜。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原因:已於112年10月24日審計委員會決議通過參與此項投標案。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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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 | 元樟生物 興 | 公告本公司112年度現金增資股款催繳事宜 |
1.事實發生日:113/01/232.公司名稱:元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3年1月23日截止,尚有部份股東 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3年1月25日起至113年 2月26日止為本次現金增資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依原繳款書規定方式繳款,逾期未繳款 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於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認購股 數撥入貴股東及員工登記之集保帳戶。 (4)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巿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電話:(02)23711658。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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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 | 元樟生物 興 | 公告本公司112年度現金增資全體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 |
公告本公司112年度現金增資全體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特定人認購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3/01/23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投資策略及理財規劃考量。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稱謂 姓名 放棄認購股數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董事長 蔡宜儒 192,831股 100% 董事 劉淑娟 45,900股 100% 董事 張文正 30,600股 100% 董事 富達豐資本股份有限公司 200股 1.96%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上述放棄認購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 認購之。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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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 | 台灣矽科 興 | 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 |
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之公告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3/01/23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上海精泰機電系統工程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463,050(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22,437(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53,097(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75,534(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75,534(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依合約規定互保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77,704(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05,325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至113年4月22日未投標或未得標或工程完工(2)日期:113年4月22日或未得標或工程完工日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2,194,575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437,647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96.53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96.5310.其他應敘明事項:(1)項目2.(3)背書保證之限額1,463,050仟元,係承攬工程保證,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2)項目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2,194,575仟元,係承攬工程保證對 外背書保證總限額。(3)項目7.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1,437,647仟元含承攬 工程保證餘額1,303,510仟元及其他性質之背書保證餘額134,137仟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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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 | 敏成健康 興 | 代子公司躍獅健康(股)公司公告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及三分之一以 |
代子公司躍獅健康(股)公司公告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及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代表人發生變動 1.發生變動日期:113/01/23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1)董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何偉光 (2)董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黃柏森4.舊任者簡歷: (1)方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大仁科技大學護理系副教授兼研發長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1)董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黃金舜 (2)董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蔡明聰 (3)董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蕭彰銘 (4)董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范景章 (5)董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王柏森 (6)董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邱建強6.新任者簡歷: (1)學歷:大仁科技大學藥學碩士 經歷:總統府國策顧問 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 臺北市台南同鄉總會理事長 行政院政務顧問 衛生福利部健康保險會委員 衛生福利部懲戒委員 勞動部勞資爭議仲裁委員 疾病管制署諮詢委員 嘉義縣縣政顧問 臺北市北投區調解會主席 臺北市十二區調解會主席聯誼會總會長 (2)學歷:大仁科技大學藥學系 經歷:青年生技(股)公司執行長 社團法人高雄市第一藥師公會第22屆理事長 耀全顧問有限公司負責人 鳳林藥局負責人 (3)學歷:大仁科技大學藥學系 經歷: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第15屆常務理事 臺中市藥師公會第31屆理事長 臺中市政府第6屆藥師懲戒委員會委員 臺中市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第6屆諮詢委員 臺中市政府市政顧問 青年生技(股)公司董事 裕源藥局負責人 (4)學歷:大仁科技大學藥學系 經歷: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常務理事 中華民國大仁科技大學校友總會總會長 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北護分院藥劑組組長 (5)學歷:美國杜蘭大學企管碩士、高雄醫學大學藥學士 經歷:台灣費森尤斯醫藥(股)公司董事長及總裁 臺灣阿斯特捷利康(股)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 台灣卜內門(ICI)化學工業(股)公司西藥及貿易事業部總經理 中華民國開發性製藥研究協會常務理事暨公共事務委員會召集人 心臟醫學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 富捷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懷特生技新藥(股)公司董事 啟弘生物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6)學歷:中國醫藥學院藥學士 經歷: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副秘書長 玖裕藥局負責藥師 行政院政務顧問 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代表 台中市新藥師公會理事長 台中市政府長照委員會委員 台中市政府藥事懲戒委員會委員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8.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並增設董事席次。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1)董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黃金舜 0股 (2)董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蔡明聰 0股 (3)董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蕭彰銘 0股 (4)董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范景章 0股 (5)董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王柏森 0股 (6)董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邱建強 0股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2/03/01 ~ 113/06/3011.新任生效日期:113/01/23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5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是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於113/01/23改派子公司躍獅健康(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2席、增加 董事席次4席,並於同日送達子公司躍獅健康(股)公司。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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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 | 世紀離岸 興 | 公告本公司112年12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 |
公告本公司112年12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1.事實發生日:113/01/232.公司名稱:世紀離岸風電設備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1年5月30日證櫃審字第 1110100825號函辦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本公司112年12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項目/月份 112年12月---------- ----------負債比率 53.29%流動比率 159.50%速動比率 56.08%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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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 | 晶鑽生醫 興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1/23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3/03/20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5號14樓之34.股東臨時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無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本公司增選一席獨立董事案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行為禁止限制案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2/20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3/2013.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規定自113年2月20日至113年3月20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2.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事宜受理期間:自113年1月26日起至113年2月5日下午五時止。受理處所:晶鑽生醫股份有限公司財會部(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5號14樓之3),電話:02-2755-3320。有關受理提案及提名之詳細內容請參閱本公司召開股東會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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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 | 通用幹細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第一次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1/23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4/17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育成中心B1會議室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12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員會審查11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運作管理辦法」報告。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1)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112年度虧損撥補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2)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3)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4)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5)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6)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2/18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4/1713.其他應敘明事項:受理113年第一次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處所及期間等事宜(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2)受理期間︰自113年2月5日起至113年2月19日16時止。受理股東以書面方式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上述期間若有股東提案,屆時將另提董事會討論,本公司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3)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提案:(3.1)該議案非股東常會所得決議者。(3.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3.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3.4)該議案超過300字或提案有超過一項之情事。(4)受理提名處所:通用幹細胞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部地址: 臺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創新育成中心大樓R210室,電話:(04)2276-6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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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 | 王子製藥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普通股增資基準日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1/232.增資資金來源: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412,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4,120,000元6.發行價格:每股認購價格新台幣24.85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412,000股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本次增資之目的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人才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新股之增資基準日訂為113年1月23日,並依法令 規定辦理相關變更登記事宜。(2)辦理變更登後公司實收資本額為366,050,000元,計36,605,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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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 | 青松健康 興 | 澄清媒體報導 |
1.傳播媒體名稱:鏡新聞2.報導日期:113/01/233.報導內容:高雄市青松社會老人福利關懷協會遭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解除特約機構,並將全案移送檢方,追查業者有無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等刑事責任。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與報導內容中提及之「高雄市青松社會老人福利關懷協會及其所屬機構」無任何關係,且該協會非為本公司及子公司之附設機構。本公司財務業務一切遵照相關法規執行。6.因應措施: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說明,避免投資人及新聞讀者混淆。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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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 | 昱臺國際 興 | 公告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異動 |
1.事實發生日:113/01/222.發生緣由: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異動3.因應措施:(1)人員變動別: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13/01/22(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高嘉淇/內部稽核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高嘉淇/代理內部稽核主管(5)異動情形: 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 因新任內部稽核主管經查資格不符法規要求,故調整(7)生效日期:113/01/234.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將提其他適合人選並於最近期董事會議通過聘任,新任內部稽核主管聘任前,由職務代理人暫行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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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 | 連加網路 興 | 公告本公司受邀參加凱基證券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
1.事實發生日:113/01/222.發生緣由:本公司受邀參加凱基證券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3.因應措施:(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年01月23日(星期二)(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3時30分(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中山區明水路700號12樓)(4)召開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凱基證券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說明公司營運及未來展望。(5)召開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簡報內容檔案將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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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 | 天凱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因業務考量辭任 |
1.事實發生日:113/01/222.公司名稱:天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之一「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因業務考量,擬辭任本公司輔導推薦證券商暨興櫃股票推薦證券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富邦綜合證券今日辭任後,本公司仍有二家輔導推薦證券商,故對本公司並無影響。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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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 | 學習王科 興 | 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補正)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高雄市三民區建國三路83號5樓、5樓之1、5樓之2、5樓之3及85號5樓之1之使用權資產2.事實發生日:113/1/8~113/1/8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1)租賃面積︰78.35坪(2)租賃單價︰每坪新台幣510元(含稅)(3)每月租金:新台幣39,980元(含稅)(4)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858,764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1)交易相對人:張鎮麟、郭英標及非關係人之自然人1位(2)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董事長及董事與非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整體營運規劃需要(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1)付款條件:每月支付租金新台幣39,980元(含稅),本公司所耗水電費及營業相關 稅捐由本公司負擔。(2)租期:113年1月8日至114年12月31日(3)契約限制條款及重要約定:無。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1)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租賃市場周邊行情及雙方議價結果。(2)決策單位:董事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本公司營運據點使用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3年1月22日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3年1月22日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本次係補正民國113年1月8日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之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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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 | 學習王科 興 | 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補正)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台北市中正區光復里衡陽路51號4樓之7之使用權資產2.事實發生日:113/1/8~113/1/8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1)租賃面積︰60.61坪(2)租賃單價︰每坪新台幣939元(含稅)(3)每月租金:新台幣56,888元(含稅)(4)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1,276,036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1)交易相對人:張鎮麟及非關係人之自然人1位(2)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董事長與非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整體營運規劃需要(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1)付款條件:每月支付租金新台幣56,888元(含稅),本公司所耗水電費及營業相關 稅捐由本公司負擔。(2)租期:113年1月8日至114年12月31日(3)契約限制條款及重要約定:無。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1)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租賃市場周邊行情及雙方議價結果。(2)決策單位:董事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本公司營運據點使用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3年1月22日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3年1月22日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本次係補正民國113年1月8日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之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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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 | 安盛生科 興 | 公告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延長112年現金增資特定人繳款期間相 |
公告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延長112年現金增資特定人繳款期間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3/01/222.公司名稱:安盛生科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董事會於112年10月23日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並就本次現金增資相關事宜 ,如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修正者,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 全權處理,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11月2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59409號函核准 申報生效在案。(2)考量近期經濟情勢與公司整體規劃,及給予特定人繳款充裕作業時間,申請延長 特定人繳款期間至113年4月15日,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30331290 號函准予備查在案,特此公告。6.因應措施:基於保護股東權益,對於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之權益,擬訂相關補償方案如下:(1)適用對象:於本補償方案公告前已繳款之本公司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2)申請期間:自補償方案公告日起迄113年2月5日止。(3)補償方案: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已繳納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註1)之天數)×臺灣銀行公告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註2)/365】註1:實際退款日訂定另行公告,應付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支付。註2:利率係以補償方案公告日之臺灣銀行公告之一年至未滿二年定期存款五百萬元(含)以上之牌告機動利率0.645%計算之。(4)申請方式: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請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加蓋原留印鑑,並檢附原現金增資認股繳款證明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印鑑卡(舊戶者免繳)及匯款銀行帳號,於申請期間,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件送達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 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逾期或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齊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5)對於已繳款人要求退還原認購股數之股款,本公司負責人將洽特定人承諾悉數認購或洽其他特定人認足,並負責退還原繳款者所繳款項及支付應計利息。(6)承諾書如下: 承諾書 安盛生科股份有限公司112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150,000,000元乙案,業經貴會112年11月2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59409號函申報生效。鑑於近期經濟情勢變化對於資本市場影響,綜合考量本公司整體規劃,以及給予特定人繳款充裕作業時間,將洽特定人繳款期間申請延長3個月,特此聲明於本次現金增資募集作業期間,不影響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權益。若因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限,而造成參與此次現金增資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權益受損,經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立書人承諾將依本公司所訂之補償方案負相關損失賠償責任。 此致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書承諾人:安盛生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陳彥宇中華民國113年1月12日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本公司特定人繳款期間展延至113年4月15日如股款提前收足則提前截止,本次現金增資募足股款時之增資基準日及相關事宜,依實際募款情形授權董事長另訂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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