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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市櫃股票公司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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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31 | 橋椿金屬 | 公告本公司上市現金增資委託代收及存儲價款合約 |
1.事實發生日:96/10/31 2.契約相對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南屯分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彰 化分行、第一商業銀行世貿分行 3.與公司關係:不適用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6/10/3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代收及存儲本公司96年現金增資股款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1.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南屯分行(員工) 2.第一商業銀行世貿分行(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 (二)委託存儲價款機構 1.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彰化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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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31 | 凱鼎科技 | 公告本公司稽核主管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 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96/10/3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李妍萍、稽核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職缺待補 5.異動原因:因個人生涯規劃離職 6.生效日期:96/10/31 7.新任者聯絡電話:(03)5971234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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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31 | 迎輝科技 | 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
1.事實發生日:96/10/31 2.公司名稱:迎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務代理機構:台証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辦公處所:10489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 (3)聯絡電話:(02)2504-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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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31 | 迎輝科技 | 公告本公司96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選任2席獨立董事 |
1.發生變動日期:96/10/31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同新任者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姓名:楊明放 學歷:美國伊利諾大學結構工程博士 簡歷:中山科學研究院設施供應處工程研究室工程師兼主任
姓名:溫源鳳 學歷:美國密西根州韋恩州立大學工業暨製造工程管理博士 簡歷:立德管理學院工業管理系及科技管理所副教授兼系主任及 所長 4.異動原因: 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本公司章程規定,採用獨立董事候選人 提名制度補選獨立董事,故於96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選舉之。 5.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5/05/20~98/05/19 6.新任生效日期:96/10/31 7.同任期董事、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8.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原獨立董事均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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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31 | 迎輝科技 | 公告本公司96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 |
1.臨時股東會日期:96/10/31 2.重要決議事項: (1)討論事項: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2)選舉事項:補選獨立董事二名案。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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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31 | 迎輝科技 | 公告本公司獨立董事辭任 |
1.發生變動日期:96/10/31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姓名:楊明放 學歷:美國伊利諾大學結構工程博士 簡歷:中山科學研究院設施供應處工程研究室工程師兼主任
姓名:溫源鳳 學歷:美國密西根州韋恩州立大學工業暨製造工程管理博士 簡歷:立德管理學院工業管理系及科技管理所副教授兼系主任 及所長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原因: 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本公司章程規定,採用獨立董事候選人 提名制度補選獨立董事,故於96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選舉之。 5.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5/05/20~98/05/19 6.新任生效日期:NA 7.同任期董事、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8.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00% 9.其他應敘明事項:原獨立董事均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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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31 | 高逸工程 未 | 公告本公司發言人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 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96/10/3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蔡文玲 副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待董事會指派 5.異動原因:請辭 6.生效日期:96/11/01 7.新任者聯絡電話:02-27293099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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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31 | 台灣電視 興 | 公告更正本公司95年度年報 |
1.事實發生日:96/10/29 2.公司名稱:台灣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年報第47頁資產負債表,因94年度資料格式錯誤 ,部分數字誤植 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 7.其他應敘明事項:更正資產負債表中94年度資產項目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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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31 | 芽莊科技 | 本公司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及會計主管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 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及會計 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96/10/3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熊淑如、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耀德、經理 5.異動原因:原任者個人因素請辭 6.生效日期:96/11/05 7.新任者聯絡電話:03-4615518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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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31 | 崧騰企業 | 本公司召開上櫃前法人說明會但不舉辦上櫃前業績發表會更正其他應 |
本公司召開上櫃前法人說明會但不舉辦上櫃前業績發表會更正其 他應敘明事項-原星期三更正為星期四 1.召開法人說明會日期:96/11/08 2.召開法人說明會地點:晶華酒店三樓宴會廳A廳(台北市中山區中 山北路2段41號) 3.財務、業務相關資訊:說明公司簡介、概況、營運成果及未來展望 4.其他應敘明事項:召開時間:96/11/08,星期四,下午二時三十分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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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31 | 台灣數位寬頻有線電視 公 | 公告台灣數位寬頻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96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期限 |
公告台灣數位寬頻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96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 期限至96年11月30日 1.事實發生日:96/10/31 2.發生緣由:本公司96年現金增資案,原定股款繳納期間業已於九 十六年十月三十日截止,依公司法第二六六條第三項準用同法第 一四二條之規定,茲定於九十六年十月三十一日起至九十六年十 一月三十日止為股款繳納催繳期間,逾期未繳納即喪失認股權利 ,特此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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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31 | 昱晶能源科技 | 與美國MEMC電子材料公司簽訂新台幣250億元矽晶片供貨增修合約 |
1.事實發生日:96/10/25 2.契約相對人:美國MEMC電子材料公司 3.與公司關係:原料供應廠商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6/10/25~105/10/24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MEMC在未來十年除原十年合約外, 額外增加總值約250億台幣之太陽能矽晶片。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增加長期穩定之供料來源 9.其他應敘明事項:增修合約之內容與條款原十年合約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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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31 | 喬聯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總經理異動案。 |
1.董事會決議日:96/10/30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治誠;喬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朝旺;泰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 總經理。 5.異動原因:營運需要。 6.新任生效日期:96/10/30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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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31 | 喬聯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10/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本公司新任總經理陳朝 旺先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登記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無 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 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 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 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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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30 | 統寶光電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大決議事項 |
1.事實發生日:96/10/30 2.公司名稱: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第四屆第八次董事會重大決議事項如下: (1)討論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 (2)討論通過發行本公司九十六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 6.因應措施:另依法公告相關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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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30 | 統寶光電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許可經理人之競業情形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10/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張永青,本公司總經理兼執行長 龔紹祖,本公司資深副總經理 林士堯,本公司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派任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 席董事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 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張永青,本公司總經理兼執行長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張永青-統寶光電顯示系統(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統寶光電顯示系統(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浦東新區外高橋保稅區新 海關巴聖路272-2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統寶光電顯示系統(上海)有限公司-研發、生產液晶體顯示器(LCD )、顯示器組件、汽配套電子原件和其他相關電子產品,銷售自產 產品,並提供相關售後服務。區內進行國際貿易(轉口貿易)、 區內貿易代理、通過有進出口權的企業與非保稅區企業進行貿 易:區內倉儲分撥、運輸和簡單商業性加工,提供管理諮詢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100%轉投資公司之子公 司。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 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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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30 | 統寶光電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九十六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10/30 2.發行期間: 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視實際需要一次或 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以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具表決權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 之國內外子公司全職正式員工為限。認股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之 。個人是否得到認股權憑證及其所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 職等、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 件等因素,經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任一員工被授予 之認股權數量,不得超過每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總數之百分之 十,且任一認股權人每一會計年度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年度結束 日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130,000,0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 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130,000,000股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 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 (一)認股價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發行者,其認股價 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 ;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發行者,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標的股 票之收盤價。 (二)權利期間:本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五年。認股權人自被授予 本憑證屆滿二年後,可按下列時程及比例行使認股權,但董事會 得視每次發行情形調整之。 本憑證授予期間 可行使認股權比例(累計) 屆滿2年 50% 屆滿3年 100% (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四)認股權人如有下列情事,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 依下列方式處理: 1. 離職(含自願離職、退休、依勞基法相關規定之資遣或解聘)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三十日內行使認股權利 。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2. 一般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認股權人之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 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 為放棄認股權利。 3. 因受職業傷害致殘疾或死亡者 (1) 因受職業傷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於離職時,得行 使已授予認股權憑證之剩餘全部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 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 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 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 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並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2) 因受職業傷害致死亡者,於死亡時,繼承人得行使已授予認股 權憑證之 剩餘全部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 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 認股權利應自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 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並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 為限。 4. 留職停薪 凡經本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之認股權人,其已具行使權之認 股權憑證,應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三十日內行使認股權,逾期未 行使者,凍結其認股權行使權利,並遞延至復職時恢復。未具行 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自復職起回復其權益,惟本條第二項所規 定之認股權行使時程之計算應按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但仍以 本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5. 轉任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 如認股權人請調至本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時,其員工認股權 憑證應比照本項第一點關於自願離職之方式處理;惟如因本公司 營運所需,經本公司董事長核定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 時,其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之權利義務均不受影響。 6. 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欲於上述情事及其所定期限內行使認股權 ,若適逢本辦法所定不得行使認股期間,其行使期間自得行使之 日起,按無法行使之日數順延之,但仍以本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 為限。 (五)權利喪失 1. 認股權人倘有違反本公司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公司規定等重 大過失或工作績效明顯低落者,本公司得依情節輕重就其全部或 部份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及已具行使權而尚未執行之認股 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 2. 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於本條第(四)項所定期限內行使認 股權者,視為放棄認股權,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 對於經放棄認股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發 行。 (六)本憑證及權益,不得轉讓、作為抵押及設質之標的物、贈 予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 8.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方式交付。 9.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 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員工紅利轉增 資、公司合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股票分割及辦理現金 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或其他等情事),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 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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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30 | 宇瞻科技 | 公告本公司96/10/30董事會重大決議 |
1.事實發生日:96/10/30 2.公司名稱:宇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96/10/30董事會重大決議 6.因應措施:NA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公告本公司96/10/30董事會重大決議如下: (一)通過修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實施細則案。 (二)通過本公司為管理匯率、利率及其他風險之需要,向銀行 申請金融商品交易額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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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30 | 康和資訊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10/30 2.減資基準日:96/08/29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次全面換發股份之總額、總金額、及換發之比率: (1)本次換發之股票,計普通股38,512,382股,每股面額10元, 計新台幣385,123,820元。 (2)本次銷除已發行股份23,107,429股,計新台幣231,074,290 元,為提昇每股盈餘、每股淨值及投資報酬率。 (3)減資後換發股票股份總數為15,404,95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元,計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54,049,530元。 (4)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按「減資換股基準日」之股東名 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減少之,每仟股換發400股(即每仟股銷 除600股)換發比率為60%;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以股票面 額按比例發放現金代之(折算至新台幣「元」為止,「元」以下 無條件捨去)。所有不滿一股之畸零股並將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依股票面額認購該等畸零股。 二、本次更名暨減資銷除股份換發之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並 遵照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無實體股票發行事宜。 三、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減資換票基準日:民國96年11月21日。 (2)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之期間:自民國96年11月15日至民國 96年11月29日。 (3)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96年11月17日至民國96年11月29日。 (4)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期:自民國96年11月30日起,開始全面換 發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 (5)新股票上櫃日期:民國96年11月30日。自新股票上櫃日起, 原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做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四、股票換發處所: 本公司股務代理人 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100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 電話:(02)2389-2999 五、換領新股票手續: (1)本公司本次減資全面換發新股,全部採用無實體發行有價 證券。 (2)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將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 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票上櫃 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六、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七、本計劃書由本公司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 中心」報請「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核備 後辦理,並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96年10月 17日證櫃監字第0960030441號核准函通知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96/11/21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不適用 6.新股預計上市日:96/11/30 7.其他應敘明事項: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6年8月2日 金管證一字第0960040945號函核准在案。復奉台北市政府商 業管理處96年10月03日府產業商字第09689408210號核准變更 登記在案,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96年10月 17日證櫃監字第0960030441號核准函通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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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30 | 碩良科技 未 | 更正累積虧損已達資本額二分之一公告 |
1.事實發生日:96/03/31 2.公司名稱:碩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96年3月份自結報表累積虧損已達資本額二分之一 6.因應措施:召開96年股東常會會中向股東報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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