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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14 | 觀天下有線電視 公 | 觀天下有線電視召集99年股東常會補充公告 |
主旨: 召集本公司99年股東常會補充公告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5/14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3/16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5/14 公告內容: 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99年5月14日(星期五) 上午11:30。二、開 會地點: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2段172-1號地下2樓會議室。三、會 議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1.98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 98年度決算報告。3.其他報告事項。(二)承認、選舉及討論事項 :1.98年度營業決算案。 2.98年度盈餘分派案。3.修訂本公司「資 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4.本公司第7屆董事、監察人選 任案。5.本公司第7屆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責任免除案。 (三)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四、前項盈餘分派案經本公司董事會 決議擬定如下:(一)每股分配現金股利0.68142元,俟本次股東常 會通過後另訂除息基準日配發。(二)員工現金紅利計新台幣 38,272元。(三)董監事酬勞計新台幣0元。(四)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 事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為0.76元。五、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 自99年3月16日起至99年5月14日止停止本公司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妥過戶之股東,務請於99年3月15 日下午5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單位(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2-1 號18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過戶者以99年3月15日 (最後過戶 日)郵戳為憑。六、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 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 案。提案限一項並以 300字為限(包含案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 ),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 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股東如欲於本 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自99年3月10日起至99年3月19日 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書面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 請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提案手續,並於99年3月19日下午 5時前送達本公司,並敘明聯絡人姓名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 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送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 『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提案處所:觀 天下有線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單位(地址:台北市大安區 基隆路二段172-1號18樓)。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 30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單位 洽詢。電話: (02)6638-3931。八、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 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 公司股務單位。九、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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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14 | 緯來電視網 公 | 緯來電視補充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 |
主旨: 補充召開本公司九十九年股東常會。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6/10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4/12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6/10 公告內容: 一、開會日期:中華民國99年06月10日上午十時正。二、開會地 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480號3樓303會議室三、會議主要內容: (一)報告事項:1、 98年度營業及財務報告。2、98年度監察人查 核報告。3、其他報告事項。(二)承認事項:1、98年度決算表冊案 。2、98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修訂公司章程案。(四)其 他議案或臨時動議。四、盈餘分派案主要內容:現金股利新台幣 505,010,690元整,每股分配新台幣5元整,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授 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及發放日。五、依公司法165條規定,自 民國99年04月12日起至民國99年06月1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 因最後過戶日99年04月11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凡持有本公司股 票而尚未辦理過戶手續之股東,現場過戶請提前至99年04月09日( 星期五)下午五時前親洽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 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辦理過戶手續。郵 寄過戶者以99年04月11日郵戳日期為憑。六、開會通知書及委託 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尚未收到者,請逕向中國 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電話:(02)2181-1911)查詢。另依證券交 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對於持有 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其股東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 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七、其他應?明事項:依據公司法172條之 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一)股東資格:依公司法172條之1 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 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二)提案規定: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 (包括案由、說明及標點符號)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 均不列入議案。(三)受理期間:99年04月06日起至99年04月16日止 ,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99 年04月16日(星期五) 下午五時前寄達或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 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 『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四)受理處所:緯來 電視網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480號3樓本公司財務部( 五)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 論。(六)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1、該議案非股東會 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停止股票 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 者。(七)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 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八)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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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14 | 聯禾有線電視 公 | 聯禾有線電視召集99年股東常會補充公告 |
主旨: 召集本公司99年股東常會補充公告。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5/14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3/16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5/14 公告內容: 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99年5月14日(星期五)上午10:00。二、開 會地點: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2段172-1號地下2樓會議室。三、會 議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1.98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98 年度決算報告。3.其他報告事項。(二)承認、選舉及討論事項:1. 98年度營業決算案。 2.98年度盈餘分派案。3.修訂本公司「資金 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4.本公司第4屆董事、監察人選任 案。5.本公司第4屆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責任免除案。( 三)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四、前項盈餘分派案經本公司董事會 決議擬定如下:(一)每股分配現金股利0.69223元,俟本次股東常 會通過後另訂除息基準日配發。(二)員工現金紅利計新台幣 107,300元。(三)董監事酬勞計新台幣0元。(四)配發員工紅利及董 監事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為0.77元。五、依公司法第165條規 ,自99年3月16日起至99年5月14日止停止本公司股票轉讓過戶登 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妥過戶之股東,務請於99年3月 15日下午5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單位(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 172-1號18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過戶者以99年3月15 日(最後 過戶日)郵戳為憑。六、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 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 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包含案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 內),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 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股東如欲於 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自99年3月10日起至99年3月19 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書面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 務請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提案手續,並於99年3月19日下 午5時前送達本公司,並敘明聯絡人姓名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 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送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 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提案處所: 聯禾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單位(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基隆 路二段172-1號18樓)。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 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單位洽 詢。電話: (02)6638-3930。八、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 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 司股務單位。九、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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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14 | 鉅航科技 | 鉅航科技公告99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 |
主旨: 公告99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6/29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5/01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6/29 公告內容: 說明:1.本公司九十九年股東常會擬訂於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星期二)上午九時召開。2.開會地點:土城市中央路四段49號2樓 會議室。3.停止過戶期間:自99年5月1日起至99年6月29日止。4. 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A.報告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B.監察 人審查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C.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情形報 告案。D.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報告。(2)承認及討論暨選舉事項 :A.本公司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報表。B.本公司九十八年度彌補 虧損案。C.本公司章程修訂案。D.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 保證作業程序」案。E.監察人補選案。(3)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 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 ,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 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 : (02)23892999)。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及 委託書,將依公司法第172條規定於開會30日前分別寄送股東, 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 號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電話:02-23892999)。(2)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 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將 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桃園縣桃園市春日路1492號6F),並副 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3)依公司法第 165條之規定,自99年5月1日起至99年6月29 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 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過戶之股東,務請於99年4月30 日下午五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辦理過戶 手續;掛號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準(郵寄地址:台北郵局1197 3號信箱)。(4)凡參加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 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 行辦理過戶。(5)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相關法規規定,持有已發 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於所公告受理期 間向本公司提出99年股東會議案。股東如欲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 會議案者,本公司擬訂於99年 4月26日起至99年5月6日止受理股 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規定 辦理提案手續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 結果;受理提案處所:桃園市春日路1492號6樓,電話: 03-357-9798。(6)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大華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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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14 | 瑋鋒科技 公 | 瑋鋒科技董事會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公告 |
主旨: 瑋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6/24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4/26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6/24 公告內容: 主 旨:瑋鋒科技董事會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公告依 據:公司 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暨本公司99年4月12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及地點:本公司訂於99年6月24日(星期四) 上午9時30分假台北縣中和巿中山路三段120-13號7樓。二、會議主 要內容:1、報告事項:(1)、報告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 。(2)、監察人審查九十八年度查核報告書。(3)、本公司九十 八年度赴大陸投資情形報告。(4)、本公司九十八年度背書保證 情形報告。(5)、本公司九十八年度資金貸與他人報告。2、承認 事項:(1)、承認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 報表案。(2)、承認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3、討論事項一:( 1)、討論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管理辦法」案。(2)、討論修 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4、選舉事項:全面改選 董事及監察人案。5、討論事項二:(1)、討論解除董事及其法 人董事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6、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三 、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董事會決議,擬提撥新臺幣 10,425,600元,每股配發0.25001438元現金股利,俟本次股東常會 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分配之,本次現金股利按分配 比例計算,元以下捨去,不足一元所餘金額,依公平原則,由小 數點數字自大至小及戶號由前至後順序調整,至符合現金股利分 配總額。四、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應說 明事項如下:(1)股東資格:依公司法第172條之規定,截止本 次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日時,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 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2)提案規 定: 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提案超過一 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3)受理期間:99年4月19日起至 99年4月29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 股東務請於4月29 日下午4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姓名、身份證字 號、電話、回覆地址,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現場或 掛號郵件均需於受理期間內送達者為限,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 「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4)受理提案處所:瑋鋒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地址:235台北縣中和市中山路三段120-13號7樓)電話 :(02)2226-3226。聯絡人:鍾佩珊。(5)該提案股東應親自 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6)本公司董 事會得不列入議案之情形: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 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 之一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股東所提議案超 過一項者。5.股東所提議案內容,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超過三百 字以上者。(7)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 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 。五、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216條之1規定,公告受理股東提 名說明:。(1)股東提名資格: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216條 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 向公司提出董事、獨立董事或監察人候選人。依公司法第165第2 項或第3項停止股票過戶時,股東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之提名,不 列入董事、獨立董事及監察人候選人名單。(2)受理期間:99年 4月19日起至 99年4月29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董事、獨立董事及監 察人選舉提名候選人,凡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於99年4月29日下午 4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於受理期間外之提名將不列入候選人名單。(郵寄者以郵戳日 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董事、獨立董事或監察人候選 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3)受理處所:瑋鋒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地址:235台北縣中和市中山路三段120-13號7樓 )電話:(02)2226-3226。聯絡人:鍾佩珊。(4)董事、獨立 董事及監察人應選名額:董事5名,獨立董事2名,監察人3名。 股東提名人數超過董事、獨立董事或監察人應選名額或所提名董 事、獨立董事或監察人人選不符法定資格者,不列入董事、獨立 董事或監察人候選人名單。(5)提名檢附文件:提名股東應檢附 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監察人之承諾書 、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證明文件。未檢附前 述文件者,不列入董事、獨立董事或監察人候選人名單。(6)其 他說明: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開會40日前,將董事、獨立董事及 監察人候選人名單及其學歷、經歷、及其他相關資料公告,並將 審查結果通知提名股東。六、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99年 4月26日至99年6月24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 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因最後過日99年4月25日適逢例假日,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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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14 | 大鼎證券 公 | 大鼎證券召開99年股東會事宜 |
主旨: 召開99年股東會事宜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6/14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4/16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6/14 公告內容: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99年股東會事宜說明:1.董事會 決議日期:99年4月13日2.股東會召開日期:99年6月14日3 .股東會召開地點:宜蘭縣羅東鎮公正路154號3樓(大鼎證券總公 司)4.召集事由: (1)報告本公司98年度營業及決算。( 2)監察人審查98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書。 (3)承認本公司 98年度決算表冊。 (4)承認本公司98年度盈餘分派案。( 5)全面改選董監事案。 (6)其它議案。5.停止過戶起 迄日期:99/4/16-99/6/14日6.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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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14 | 德信綜合證券 興 | 德信證券公告召開九十九年度股東常會 |
主旨: 公告召開本公司九十九年度股東常會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6/10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4/12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6/10 公告內容: 德信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九十九年度股東常會公告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三月三十一日(98)德信證字第 0四0 號主 旨:公告召開本公司九十九年度股東常會。依 據:公司法規 定及本公司九十九年三月三十日董事會決議。公告事項:一、開 會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日(星期四)下午二時整。二、開 會地點: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五十號十樓三、會議主要內容: (一)報告事項:1.九十八年度營業狀況,報請 鑒察。 2.監察人審查九十八年度財務報告,報請 鑒察。 (二)承 認事項:1.本公司九十八年度財務報告,提請 承認案(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盈虧撥補案,提請 公決。 (四)其他事 項:(五)臨時動議:四、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自九十九 年四月十二日起至股東常會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 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九年四月九日下午三時三 十分前(掛號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駕臨本公司股務(台中市中 正路四七八號六樓中正分公司),辦理過戶手續。五、依公司法第 一百七十二之一條規定,自九十九年四月一日起至九十九年四月 十一日止,凡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 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六、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暨 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寄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 逕向本公司股務 (04)22026200轉305洽詢。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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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14 | 富隆證券 公 | 富隆證券董事會決議召開99年股東常會公告 |
主旨: 富隆證券董事會決議召開99年股東常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6/18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4/20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6/18 公告內容: 富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99年股東常會公告依據:公司法、證券交 易法之相關規定及本公司99年3月26日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 :一、開會日期:99年6月 18日(星期五)下午3時。二、開會地 點: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二八七號三樓(本公司營業大廳)。三 、停止股票過戶起迄日期:99年4月20日至99年6月 18日。四、會 議召集事由:(一)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二)監察人 查核九十八年度決算審查報告。(三)承認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 案。(四)承認九十八年度盈虧撥補表案。(五)其他議案及臨 時動議。五、依公司法第172之1條規定,本公司受理持股1﹪以 上股東提案,受理提案期間為99年4月13日至 99年4月23日止。受 理提案處所:富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3 段287號3樓),受理電話:02-27182788。六、依公司法第 165條 規定,自民國99年4月20日起99年6月18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 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99年4月 19日下午4 時以前駕臨或以掛號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 股務室辦理過戶手續。七、股東會開會通知書於開會30日前另行 寄送各股東,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及姓名逕向本公司股 務室洽詢(02-27182788)。八、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 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前38日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 本公司。九、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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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14 | 台灣工銀證券 | 工銀證券公告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 |
主旨: 公告召開本公司九十九年股東常會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6/29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5/01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6/29 公告內容: 主旨:公告召開本公司九十九年股東常會公告內容:一、召開日 期: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九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正。二、地 點: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2段99號7樓會議室三、停止過戶期 間:九十九年五月一日至同年六月二十九日四、股東提案期間: 九十九年四月二十三日至同年五月三日五、召集事由:(一)報 告事項:1.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查核九十八年度決算報 告3.持有之「台灣土地銀行受託台新銀行第四債券資產特殊目的 信託」(ABCP) 商品案報告4.本公司「臺灣土地銀行受託經管台灣 工業銀行九十四年度第一次債券債權證券化受益證券」(94工銀債 )事件後續報告(二)承認事項:1.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 報表承認案2.九十八年度盈餘分派承認案(三)討論事項:1.盈 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2.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四 )臨時動議。六、本公司擬自九十八年度盈餘中提撥新台幣 312,292,012元辦理轉增資發行新股,增加資本31,229,201股,每股 面額十元。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將於本次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按增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 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約74.4股。七、受理股東提案公告:依公司 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 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 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99年4月23日起至民國99年5月3日止受理股 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99年5月 3日17時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 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 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台灣工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地 址: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2段99號7樓)八、依公司法第一百六 十五條規定,自九十九年五月一日起至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九日止 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妥過戶手續者,請於九 十九年四月三十日(星期五)下午五時前駕臨或郵寄至(郵寄者 以九十九年四月三十日之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 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辦理 過戶手續。九、開會通知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 如未收到者,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洽詢(電話:(02)2181-1911)。十、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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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13 | 艾恩特精密工業 | 公告本公司擬分派員工股票股利而股東僅配發現金股利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13 2.當年度員工獎勵政策(包括以前年度發行尚未執行及當年度預 計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暨當年度員工分紅等):預計發行員工認 股權憑證1,500,000單位 3.對盈餘及股東權益可能稀釋影響暨其合理性: 預計增資加發行212,623股,占目前已發行股數之比例為0.65%, 對每股盈餘之稀釋情形為稅後每股盈餘由1.30元降至1.29元 4.對股東公平性:發行股數以股東會前一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 證之每股淨值計算(即NTD15.5元),可分配 212,623股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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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13 | 艾恩特精密工業 | 公告本公司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13 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30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縣土城市永豐路195巷2之9號本公司3樓會 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九十八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監察人查核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九十八年度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案 (2)承認九十八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討論事項 (1)討論九十八年度員工紅利轉增資案 (2)討論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價格不受「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 券處理準則」第53條規定限制案 (3)討論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4)討論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5)討論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6)討論解除董事競業之禁止案 (四)選舉事項 選舉3席獨立董事及1席獨立監察人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5/02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30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 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 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本公司將 於九十九年四月廿六日起至九十九年五月六日止,每日上午九點 至下午五點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書面提案(郵寄者以郵戳日 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 掛號函件寄送),受理提案處所:艾恩特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台 北縣土城市永豐路195巷2之9號;電話:02-82602501)。 (二)依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第一九二條之一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 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 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額,本公司將於四 月廿六日起至九十九年五月六日止,每日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受 理股東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 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提案處所同第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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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13 | 艾恩特精密工業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放股利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13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擬配發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32,956,706元 (每股配發1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擬配發員工紅利新台幣3,295,670元。 (2)擬配發董監酬勞新台幣366,186元。 (3)本次股利分派案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由董事會另訂除權除 息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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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13 | 艾恩特精密工業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黃奇勇協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擔任聯屬公司Team Advantage International Limited董 事、眾智國際公司董事 及立信杰(東莞)精密模具製造有限公司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出席董事全體 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 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黃奇 勇協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立信杰(東莞)精密模具 製造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東莞市鳳崗鎮油甘埔蝦公潭第一工 業區(郵編:523707)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生產及銷售沖壓模具、塑膠模 具及電子零件等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 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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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13 | 艾恩特精密工業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13 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 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1)認股資格基準日當日為以特定職等或對公司有特殊貢獻之本公 司及由本公司直接(間接)轉投資事業持股超過50%之子公司全 職員工為限。 (2)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得認股數量,將參酌職級、工作 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發展潛力或年資等,經董事長核定 後,並經董事會同意後認定之。 (3)任一員工被授予之認股權數量,不得超過本員工認股權憑證總 數之百分之十,且單一認股權人每一會計年度得認購股數不得超 過年度結束日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1,500,0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 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1,500,000 股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 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 (一)認股價格: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 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 務報告每股淨值。 但發行日已為上市或上櫃公司者,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標 的股票之收盤價。 (二)權利期間: (1)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按下列時程行 使認股。 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六年,不得轉讓、質押、贈予他人或作 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 授予期間 可行使認股比例 屆滿二年  50% 屆滿三年  75% 屆滿四年  100% (2)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 工作規則等重大過失或工作績效明顯低落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 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註銷。 (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四)認股條件: (1)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A.自願離職及開除者:於離職或開除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B.資遣者:自資遣生效日起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C.留職停薪者: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 等原因經由公司 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於權利 期間內行使認股權利。 D.一般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繼承人可於權利 期間內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 E.因受職業災害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 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可於權利 期間內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 F.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 繼承人可以於權利期間內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 G.調職者:如認股權人應本公司之要求而職務調動至關係企業或其 他公司時,其認股權憑證得由董事長核定其認股權力及行使期限 。 H.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 為放棄認股權利。 (2)存續期間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視同放棄。 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 (3)對於放棄認股權利或經本公司撤銷之本員工認股權憑證, 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發行。 8.履約方式:以發行新股方式交付 9.認股價格之調整: (1)認股權價格按下列公式調整: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 (每股繳款金額×新股發行股數÷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新 股發行股數) (2)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3)調整後之認股價格如低於普通股面額時,以普通股面額為認股 價格。 10.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1)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 並填具「認股請求書」,向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提出申請, 於遞送時即生認股之效力,且不得申請撤銷。 (2)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受理認股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 款至指定銀行。 (3)本公司於確認收足股款後,將其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公司股東 名簿,於五個營業日內發給新股,且經認股權人出具集保帳號, 以集保劃撥方式發放之;本公司普通股若依法得於台灣證券交易 所 (或櫃檯買賣中心)買賣時,自向認股權人交付新股之日起即得上 櫃(市)買賣。 (4)本公司每季至少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 一次。 (5)於上述辦理資本額變更登記之基準日的七日前(不含基準日當 日)提出認股請求書, 並於基準日前完成繳款者,則參與該次資本額變更登記。 11.認股後之權利義務:依本辦法交付之普通股新股之權利義務與 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相同。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無 13.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辦法經董事會同意,並報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始得為之 。 (2)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之要求辦 理。 (3)本辦法之主要內容如於實際發行前有變更時,應經董事會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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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13 | 艾恩特精密工業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13 2.增資資金來源:員工紅利轉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不適用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295,67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212,623股(新台幣3,295,670元)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足一股之員工紅利以現 金發放。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 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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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13 | 新至陞科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98年度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 |
1.事實發生日:99/04/13 2.公司名稱:新至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業經本公司99/04/13董事會決議通過98年度經會 計師查核後之財報及合併報表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九十八年度各項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安侯建業會 計師事務所 陳振乾、吳美萍會計師查核完竣。 (1)98年度財務報告: 營業收入淨額:1,872,965仟元 營業毛利:245,253仟元 稅前淨利:824,171仟元 稅後淨利:674,025仟元 稅後基本每股盈餘:$10.02元 (2)98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營業收入淨額:4,137,968仟元 營業毛利:1,356,814仟元 稅前淨利:873,187仟元 稅後淨利:674,025仟元 稅後基本每股盈餘:$10.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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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13 | 新至陞科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本公司經理人之競業禁止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執行長 陳標福 總經理 蔡建勝 副總經理 吳鶯蘭 副總經理 張文賢 協理 呂理豪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項目相同之昆山新日升 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昆山新至弘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之營業範圍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 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 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執行長 陳標福 總經理 蔡建勝 副總經理 吳鶯蘭 副總經理 張文賢 協理 呂理豪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董事 陳標福 董事 蔡建勝 董事 吳鶯蘭 董事 張文賢 董事 呂理豪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昆山新日升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市張浦鎮機場路北側、 魏塔路東側昆山新至弘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市張浦鎮 建林路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生產各類新型電子元器件,數字放聲設備製造,各類通訊電子 零配件、塑膠製品、注塑件及其配件、各類精密型腔模:銷售自產 產品並提供售後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為本公司100%轉投資公司並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 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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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13 | 新至陞科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會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13 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30 3.股東會召開地點:京華國際宴會廳(台北縣三重市中正北路399號 ,二樓富貴廳)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監察人審查九十八年度各項決算表冊之審查意見報告。 3.本公司九十八年度新增間接投資大陸情形。 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九十八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擬辦理盈餘轉增資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3.修正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4.修正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5.修正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案。 6.修正本公司章程案。 7.擬提請全體股東放棄本公司於通過上市申請後,配合初次上市新股承銷相關法規辦 理現金增資之原股東可認購現金增資認股權利。 四、選舉事項 1.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案。 五、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1.擬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5/02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30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提案期間:99年4月28日起至99年5月7日止 提案地點:新至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北縣三重市中正北路560 巷47號 財務部收)詳細資訊請查詢「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newmops.twse.com.tw)公告查詢。 二、獨立董事提名期間:99年4月28日起至99年5月7日止 提名地點:新至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北縣三重市中正北路560 巷47號 財務部收)詳細資訊請查詢「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newmops.twse.com.tw)公告查詢。 三、盈餘分配內容擬於股東常會召開前四十日,經董事會通過後 ,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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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13 | 新至陞科技 | 公告本公司會計主管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 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99/04/13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廖玉玲 新至陞科技(股)公司 會計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子瑄 新至陞科技(股)公司 會計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 休」、「死亡」或「新任」):辭職 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 7.生效日期:99/05/01 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985-2964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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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13 | 依特博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配股利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01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本年度擬不分配。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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