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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7 | 十銓科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票股利除權基準日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07/07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票股利新台幣24,186,100元(每股發放0.5元股票股利) 4.除權(息)交易日:100/08/10 5.最後過戶日:100/08/11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8/12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8/16 8.除權(息)基準日:100/08/16 9.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0年8月12日起至100年8月16日止 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0年8月11日(星期四) 下午四點三十分前親臨或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 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電話:(02)2703-5000)辦理過戶手續 (郵寄過戶者,以至100年8月11日郵戳日期為憑)。 2.尚未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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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7 | 遠業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調整事宜 |
1.事實發生日:100/07/07 2.公司名稱:遠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因盈餘轉增資,並依據本公司發行之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轉換辦法第十二條第三項第一款規定調整轉換價格,為除權(息)基準日後可轉換公司 債轉換價格之適用 6.因應措施:訂於100年8月1日(配股配息基準日)將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 價格由原新台幣14.3元調整為新台幣12.76元。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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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7 | 遠業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調整配股配息率 |
1.事實發生日:100/07/07 2.公司名稱:遠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本公司發行之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申請轉換, 致影響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原配股、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 1.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股票股利新台幣48,020,05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2元,即每仟股無償配發120股。 (2)現金股利新台幣20,008,351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5元。 2.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股票股利新台幣48,020,05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17797元,即每仟股無償配發 117.797股。 (2)現金股利新台幣20,008,351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490822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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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7 | 日高工程實業 興 | 日高董事會決議召開100年股東臨時會公告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7/07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0/08/25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136號10樓 4.召集事由: 1.討論事項: (1)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2)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 (3)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修訂案。 2.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7/27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8/25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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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7 | 新力美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接獲太平洋光電訴訟案件之一審判決已確定 |
1.事實發生日:100/07/07 2.公司名稱:新力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民國(下同)88年間依正常程序向柏鉅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柏鉅 公司)取得目前正使用中之台北辦公室(光電大樓8樓)產權並支付相當對價予當時之所 有權人暨交易相對人柏鉅公司;其後於94年8月31日,遭太平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簡稱太平洋光電)主張以本公司當時之董事繆琪、繆秀義等人與繆竹怡為共同侵權行 為,平白獲有光電大樓8至10樓三層樓房,故應負連帶賠償責任為由,向臺灣臺北地方 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主張本公司應與其他被告連帶給付太平洋光電 新台幣574,286仟元。實則,太平洋光電主張遭繆竹怡先生等透過柏鉅公司轉出售其原 有房地部分,誠屬其與柏鉅有限公司之糾紛;況本公司於本購地案決策期間,繆琪、 繆秀義及繆竹怡等均非本公司董事,或決策及執行之人員,故太平洋光電之 主張有違事實。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於99年7月30日間為刑事一審判決,認定柏鉅公司將光電 大樓第8層售予本公司,與繆竹怡先生是否涉及背信犯行無關;該刑事附帶民事之起訴 經移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審理,民事庭認定本公司既非刑事程序被告,亦非刑事判決 所認定之共同侵權者,故於100年3月28日以裁定駁回太平洋光電對本公司之起訴。 嗣後太平洋光電雖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之裁定提起抗告,惟臺灣高等法院民事 2庭認一審之裁定並無違誤,故駁回太平洋光電之抗告。 太平洋光電就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庭之裁定未為再抗告,故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 庭核發確定證明予本公司。是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駁回太平洋光電對本公司 之刑事附帶民事起訴損害賠償乙案已告確定,太平洋光電針對本案將無法再提出上訴。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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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7 | 特佳光電 | 公告更正本公司100年5月份開立發票金額及累計金額 |
1.事實發生日:100/07/07 2.公司名稱:特佳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00年5月份開立發票金額及累計金額 本月開立發票總金額 :更正前 94,006仟元,更正後 144,006仟元 本年累計開立發票總金額:更正前 182,679仟元,更正後 232,679仟元 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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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7 | 期華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終止無實體股票登錄基準日 |
1.事實發生日:100/07/07 2.發生緣由:本公司訂於100年7月14日為終止無實體股票登錄基 準日,故自100年7月14日至100年8月11日止停止股票過戶,並 於100年8月12日起換發股票。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換發後之股票,如屬集保戶部份,由台灣集 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透過證券商以市場公告方式告知, 投資人得於100年8月12日起至各券商辦理領回手續。另屬無集 保戶或集保戶有誤者,則由本公司於100年8月8日寄發通知書予 各股東,敬請各股東於通知書加蓋原留印鑑(貴股東如尚未繳交 印鑑卡者,請填妥印鑑卡一式一份及清晰身分證正反面影印一份) 並自100年8月12日起親臨或郵寄洽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 理部(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2樓,TEL:02-2702-3999)辦 理換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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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7 | 瑞興商業銀行 興 | 公告本公司本年度信用評等 |
1.事實發生日:100/07/07 2.公司名稱:大台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惠譽國際信用評等公司於100年7月7日發佈本公司本年度信用評等, 國內長期評等'A-(twn)',國內短期評等'F1(twn)',評等展望為'穩定',評等 結果與前一年度相同。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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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7 | 錢櫃企業 興 | 公告本公司現金減資基準日 |
1.事實發生日:100/07/06 2.發生緣由:考量本公司今年資金需求,為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 ,擬辦理現金減資返還股本,茲訂定民國100年07月22日為減資基準日。 3.因應措施: (1)本次減資金額擬訂為新台幣585,000,000元,以目前實際流通在外股數 195,000,000股為計算基準,預計現金減資每仟股減資300股.,每股退還 新台幣3元,減資後預計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365,000,000元,合計發行 136,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臺拾元。 (2)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0年06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 1000029063號核准在案。 (3)現金減資返還股本暨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預計時程: 1.減資股票之最後過戶日:民國100年8月10日。 2.減資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0年8月11日起至民國100年8月28日。 3.減資股票停止買賣期間:民國100年8月11日起至民國100年8月28日。 4.減資換發無實體新股基準日:民國100年8月15日。 5. 減資換發無實體新股換發日:預計民國100年8月29日,實際俟呈奉主管機 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採無實體新股發行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 分函通知各股東。 (4)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預計民國100年8月29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 背書轉讓之支票予各股東,匯費或郵資由股東支付,但退還股款給付額低於( 或等於)匯費或郵資時,則請股東親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領取。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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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7 | 南國有線 公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7/07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4,500,000股。 4.每股面額: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5.發行總金額:45,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訂發行價格每股為15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10%計45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對外公開發行之股數未達五十萬股,免提撥發行新股總額之 百分之十,對外公開發行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餘90%計 4,050,000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其認股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認購 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辦理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併湊後不足一 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建置辦公大樓及頭端機房。 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計劃項目、預 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有關事宜,如有因市場狀況及主管機關指示修正而 需修正者,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2).本次現金增資實際發行條件、資金 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及發行價格,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適當時機送件 ,俟呈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訂認股除權基準日及辦理其餘增資發行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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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7 | 幸福人壽 未 | 本公司於100/06/28召開第九屆第1次董事會議,選出鄧董事文聰先生 |
本公司於100/06/28召開第九屆第1次董事會議,選出鄧董事文聰先生為新任本公司董事長。
1.董事會決議日:100/06/28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長:鄧文聰先生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長:鄧文聰先生 5.異動原因:100/06/28召開第九屆第一次董事會議,選出鄧文聰先生為新任本公司董事長 6.新任生效日期:100/06/28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0/06/22召開本公司100年股東常會,依本 公司章程第21條及第21之1規定,選舉第九屆董事及監察人,選出九席 董事(含二席獨立董事)及二席監察人,任期三年,自100年6月22日至103年 6月21日止;並於100/06/28召開第九屆第一次董事會選出鄧董事文聰先生為 新任本公司董事長,任期自100年06月28日起至103年06月2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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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7 | 拓洋實業 未 | 100年2月本月及本年累計開立發票金額補正 |
1.事實發生日:100/07/07 2.發生緣由:100年2月本月及本年累計開立發票金額補正,後續3、4、5月份併同辦理。 3.因應措施:略 4.其他應敘明事項: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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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7 | 時緯科技 | 公告本公司終止興櫃股票櫃檯買賣 |
1.事實發生日:100/07/06 2.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 基於本公司整體經營發展規劃之考量,終止興櫃股票買賣。 3.預計或實際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於100年7月5日來函,證櫃審字第10000156852號, 自100年7月20日起終止其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4.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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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7 | 旺能光電 | 發布本公司100年6月份業績資料 |
1.事實發生日:100/07/07 2.公司名稱:旺能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發布本公司100年6月份業績資料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0年6月份合併營業額約為新臺幣8.54億元,較100年5月份 合併營業額新臺幣6.97億元成長22.7%,較99年6月份合併營業額新臺幣9.11億元減少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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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7 | 明基三豐醫療器材 | 本公司更名事宜公告 |
1.事實發生日:100/07/07 2.公司名稱:明基三豐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三豐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0年5月30日100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修章案-變更公司名稱, 並經臺北市政府100年6月7日府產業商字第100842411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本 公司名稱由「三豐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明基三豐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變更為「BenQ Medical Technology Corporation」, 原公司股票簡稱「三豐醫」更名為「明基醫」,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4116」。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 股票審查準則」第二十七條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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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6 | 瑞鼎科技 | 瑞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放現金股利日期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瑞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放現金股利日期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案,業經一○○年六月二十二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 台幣10元。 二、經本公司一○○年七月四日董事會決議,茲訂定民國一○○年七月三十一日為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現金股利 預計發放日為民國一○○年八月十九日。三、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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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6 | 太陽光電能源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民國九十九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募集計畫逾期失效 |
公告序號:1 主旨:公告本公司民國九十九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募集計畫逾期失效及相關事宜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150,000,000元整,每股面額10元 。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一百年一月七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73570號函核准在案。 二、經本公司民國一百年三月二十五日董事會及民國一百年三月三十一日臨時董事會決議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申請變更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9元暨延長現金增資案之特定人繳款期間3個月至一百年七月六日,並經行政院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一百年四月十九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13966號函核准在案。 三、惟因客觀環境影響,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募集計畫無法於資金繳款期限(民國100年7月6日)內收足股款致逾 期失效,本公司於民國一百年七月六日經董事會決議,擬全數返還股款並加計利息予各繳款人,相關「承諾書」及 「補償辦法」詳附檔所示。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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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6 | 太陽光電能源科技 未 | 本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度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本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度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民國100年4月12日經股東常會決議,自盈餘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82,378,67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8,237, 867股,及資本公積提撥135,047,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3,504,700股,合計轉增資發行普通股21,742,567股,每股面 額10元,共計217,425,670元。本次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0 年6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26475號函生效在案。 二、依公司法第273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太陽光電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F113110電池批發業 2.F213110電池零售業 3.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4.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 5.F113010機械批發業 6.F213080機械器具零售業 7.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 8.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 9.F401010國際貿易業 10.IG03010能源技術服務業 11.CC01090電池製造業 12.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13.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14.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2,200,000,000元整,分為220,000,000股;實收資本 額為新台幣1,350,770,000元整,分為135,077,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縣湖口鄉新興路458-9號。 (五)公告方式:依法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申報公告。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5~9人,監察人2~4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訂定章程之年、月、日:本章程訂立於民國95年5月12日,第6次修訂於民國100年4月12日。 (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本公司民國一百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盈餘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82 ,378,67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8,237,867股,及資本公積提撥135,047,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3,504,700股,合計轉增 資發行普通股21,742,567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217,425,67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其發行條件如下: 1.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8,237,867股。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13,504,700股。 2.發行條件: (1)本次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配發新股按原股東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比例計算,盈餘提撥股東紅 利每1,000股無償配發60.986股,資本公積提撥每1,000股無償配發99.977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 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其併湊不足部份,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拾去) ,其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足。 (2)本次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九)增資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568,195,670元,分為156,819,567股,每股面 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增資用途計劃:擴充營運規模,提升競爭力。 (十一)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發放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 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三、茲訂於民國100年8日1日為除權基準日,停止過戶期間為民國100年7月28日至100年8月1日(另擬訂自民國100年 7月6日至民國100年8月1日止為員工認股權停止申請認股之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務必於 民國100年7月27日(星期三)下午4:30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 北市敦化南路2段97號地下2樓,電話:(02)2702-3999)辦理過戶手續俾免影響股東權利。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 所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配合『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修訂,規定自95年7月1日起增資發行股票應採無實體發行(以帳 簿劃撥方式交付)。若貴股東尚未至證券商開立集保帳號者,請儘速至證券商開立並將集保帳號通知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以維護股東權益。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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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6 | 和康生技 | 公告本公司98年度第二次員工認股權憑證首次行使轉換新股暨上興櫃 |
公告序號:1 主旨:公告本公司98年度第二次員工認股權憑證首次行使轉換新股暨上興櫃日期 公告內容: 一、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1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73509號函核准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 購辦法之規定辦理。 二、本公司98年度第二次員工認股權憑證於100年07月6日經員工繳納股款執行認股股數46,000股。經洽請證券櫃檯 買賣中心同意於民國100年07月11日(星期一)起以無實體方式直接帳簿劃撥入指定之集保帳戶,並自同日起上興櫃 買賣。 三、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四、股票過戶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22號5樓。電話:(02 )2563-5711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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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6 | 宏鈺半導體 未 | 宏鈺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基準日及相關訊息 |
公告序號:1 主旨:宏鈺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基準日及相關訊息 公告內容: 一、依據本公司100年5月2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案。 二、茲將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事宜公告如后: (一)本次全面換發作業應換發之股票為自發行股票日起至目前為止已發行之全部股票,共計28,003,589股,每股面 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新台幣280,035,890元。 (二)換發新股之比率為1:1,即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票一股,換發之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三)股票換發時程如下:1.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0年7月8日至100年7月17日止。2.全面換票基準日:民國100 年7月12日。3.新股票換發日期:民國100年7月18日。4.自新股票換發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四)新股票印製說明及簽證:1.本公司自本次全面換發新股起,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 。2.股票簽證機構:無。(採無實體發行) (五)換發手續及地點:1.由於本公司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請儘速至往 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於換發日起攜帶舊股票、留存印鑑、股 票換發申請書及集保帳號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請備妥舊股票、原留 印鑑(若為新開戶者,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及印鑑卡一式一份)、股票換發申請書、轉讓過戶通知書至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先行辦理過戶手續,並填妥股票換發申請書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4.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人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366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86-5859。5.郵 寄辦理換發者,除依前述辦理外,另請以掛號郵寄,以免遺失。 (六)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三、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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