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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市櫃股票公司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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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8 | 馥鴻科技 未 | 本公司公告取得固定資產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北市中和區新民段土地及地上建築物7.8樓 2.事實發生日:101/11/7~101/11/7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面積:266.4坪;交易總金額:57,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明昫股份有限公司;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過戶進度付款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依董事會決議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1,140,000元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做為製造、辦公、及行銷據點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2.監察人承認日期: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 26.其他敘明事項: 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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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8 | F-鼎固開發控股 | 公告本公司上市現金增資委託代收及存儲價款合約 |
1.事實發生日:101/11/08 2.發生緣由:依據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 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訂約日期: 101/11/07 (2)委託代收價款行庫: A.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和分公司 B.員工認股: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和分公司 (3)委託專戶存儲行庫: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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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8 | 祥碩科技 | 公告本公司召開上市前業績發表會 |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01/11/14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1/11/14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香格里拉台北遠東國際大飯店3樓(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201號3樓)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次業績發表會將由公司經營團隊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暨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本公司於公開說明書補充揭露事項。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會後次一營業日交易時間開始前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提供本公司錄音錄影連結網址。<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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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8 | 佳凌科技 | 澄清經濟日報C5版報導 |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5版 2.報導日期:101/11/08 3.報導內容:…受惠於Canon拉貨,佳凌10月營收1.86億元,…。…11月業績仍 有機會優於10月,第4季優於上季,續攀新高。……有助分散風險及開展新利基。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該文中提及「…受惠於Canon拉貨,佳凌10月營收1.86億元,…。…11月業績仍 有機會優於10月,第4季優於上季,續攀新高。……有助分散風險及開展新利基。」 本公司並未對外發表財務預測相關資料,上述報導內容係屬法人及媒體自行推估, 謹此澄清。 (2)本公司每月營收及財務報表等財務資料皆依相關規定公告, 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資料為準。 (3)對於相關媒體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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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8 | 群登科技 興 | 更正本公司101年股東臨時會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公告 |
1.事實發生日:101/11/07 2.公司名稱:群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據本公司101年11月07日董事會決議將於101年12月24日召開股東臨時會, 有關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公告如下: 一、股東臨時會開會時間:101年12月24日(星期一)上午十時整。 二、開會地點:本公司(桃園縣桃園市大林路22號1樓會議室)。 三、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本公司章程之規定辦理。本公司獨立董事之選 舉係採提名制,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 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本次股東臨時會應選獨立 董事三席之名額。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 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四、股東如欲向本公司提出股東臨時會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者,本公司 於 101年11月17日至101年11月26日止受理股東提名申請。請股東依公司 法第192條之1規定,於101年11月26日下午5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 人及聯絡方式,以備本公司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請於期間 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臨時會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 內送達。)。受理處所:群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桃園縣桃園市大林路 22號3樓,電話:(03)3716869#225) 五、本公司將於寄發股東臨時會召集通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名股東。 六、特此公告。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臨時會不適用公司法172-1提案權。<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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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8 | 廣朋實業 公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委任薪酬委員 |
1.事實發生日:101/11/06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委任薪酬委員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1/11/06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說明如下: (1)本公司薪酬委員會成員: 1.顏建發先生 健行科技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副教授 2.郭世昌先生 郭世昌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3.汪逸真小姐 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金融系副教授 (2)本公司為強化公司治理及監督管理機制,並健全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制度, 於民國101年11月06日董事會通過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亦於101年11月06日通過薪資 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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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8 | 廣朋實業 公 | 本公司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之公告 |
1.事實發生日:101/11/06 2.發生緣由:依據本公司於101年11月06日董事會決議辦理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案 3.因應措施:茲將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無實體發行之股票:歷年已發行之股份,計普通股25,100,000股,每股面額新 台幣10元,共計新臺幣251, 000,000元。換發新股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 股份相同,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一股。 二、自無實體新股開始換發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三、無實體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 (一)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1年11月22日起至101年11月26日止。 (二)換股基準日:民國101年11月26日。 (三)無實體換發新股開始換發日期:自民國101年12月12日起開始受理股票換發無實體 新股 四、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序及手續: (一)舊股票已辦理過戶之股東: 1.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 。 2.請備妥下列文件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或以掛號郵寄方式辦理。 (1)全部舊票。 (2)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申請書」。 (3)填寫「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 (4)股東原留印鑑(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若股東持有之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除上文件外,需另檢附: 1.過戶轉讓申請書。 2.證券交易稅繳款書。 3.身分證影本乙份。 4.股東印鑑卡乙張。 (三)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股 票劃撥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四)郵寄辦理股票換發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填妥並加蓋原印鑑之相關文件以 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 理股票掛失手續。 五、股務相關作業處所: (一)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二)辦理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 (三)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11973號信箱。 (四)電話:(02)2389-2999。 (五)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下午17:00。 參、特此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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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7 | 長裕欣業 未 | 公告本公司101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行為 禁止之限 |
公告本公司101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行為 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01/11/0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蔡忠諺 長裕欣業(股)公司 董事長 董事 長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其法人代表人) 董事 鄭耀庭 長裕欣業(股)公司 總經理 董事 黃高張 長裕欣業(股)公司 副總經理 董事 莊景智 長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副董事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1/11/07~104/11/06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鄭耀庭 董事 莊景智 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長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長 長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副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龍華大浪街道辦華霆路180號潮回樓科技園3棟6樓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LED自動化設備製造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該公司係本公司之轉投資公司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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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7 | 岱宇國際 | 本公司預計取得不動產公告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坐落台中市西屯區惠民段143-1地號 台中市西屯區朝富路-時代廣場CBD A1棟31層、地下停車位9個 2.事實發生日:101/11/7~101/11/7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建物面積:1,476.81平方公尺(約446.73坪),露臺約274.73平方公尺(約83.41坪) 停車位:9個 交易總金額:約新台幣195,250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博元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興富發集團) 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交易合約內容付款,預計101~104年合計支付約新台幣195,250仟元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價交易價格及專業估價機構之估價金額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宏邦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178,054仟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蔡明航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4)北市估字第000076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供營運使用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2.監察人承認日期: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 26.其他敘明事項: 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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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7 | 長裕欣業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 |
1.事實發生日:101/11/07 2.發生緣由:本公司101年11月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下列重要議案 (1)通過推選董事長案 (2)通過更換簽證會計師案 (3)通過102年稽核計劃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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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7 | 長裕欣業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長新任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101/11/07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蔡忠諺 長裕欣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鄭耀庭 長裕欣業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5.異動原因:辭職 6.新任生效日期:101/11/07~104/11/06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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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7 | 長裕欣業 未 | 公告本公司變更會計師事務所及簽證會計師 |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1/11/07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葉東煇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黃鴻文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臺經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游智惠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李孟修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配合業務及管理需求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公司主動終止委任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1/11/07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無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充分回答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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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7 | 可取國際 公 | 公告本公司總經理異動 |
1.董事會決議日:101/11/07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邱忠賢,董事長兼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許仁豪,研發部協理 5.異動原因:原任總經理請辭。 6.新任生效日期:101/11/07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原任總經理於101/10/26辭職。 (2)101/11/07董事會決議通過由研發部協理許仁豪晉升為總經理。<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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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7 | 安成國際藥業 | 澄清工商時報101年11月7日 A3版有關報導 |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A3版 2.報導日期:101/11/07 3.報導內容:報載「……安成國際,決議發行1,200張權利新股, 以面額10元讓員工認購。以該股昨(6)日收盤價173元估算, 每位員工至少現賺140萬元以上,……。安成國際目前約有135名員工, 預估每位員工可認購8.8張股票,每張股票獲利高達16.3萬元, 相較於股東是以108元溢價認購,安成股價登錄興櫃, 每名員工身價至少增加150萬元,是這波生技新藥股大漲的大贏家。」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本公司本次擬發行之證券類別為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2)本次發行須待股東會決議通過後, 再行召集董事會訂定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於報請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 再由董事會依據該辦法決定實際授予及可認購名單與股數。 因此上述報載有關可認購之對象、每位員工可認購之股數及獲利金額等, 係媒體自行所做之臆測,與本公司無涉。 (3)有關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發行以本公司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 6.因應措施:本公司依主管機關規定,將財務、業務等相關資訊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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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7 | 西北台慶科技 | 本公司接獲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事業廢棄物後續清理代履行費用 |
本公司接獲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事業廢棄物後續清理代履行費用 繳納函
1.事實發生日 :101/11/07 2.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96年5月至100年10月間,委由麗騰環保有限公司處理事業廢棄 物,疑遭非法傾倒所衍生相關問題。今接獲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發 文字號:中市環廢字第1010104149號,內容略以: 96年5月至100年10月間,本公司委由麗騰環保有限公司處理事業廢棄物 共253.66公噸,麗騰環保有限公司疑未按規定棄置本公司事業廢棄物至 台中市沙鹿區現有石業有限公司土地上,而本公司未於10月26日以前提 送「有害事業廢棄物253.66公噸清理計畫書」旨揭地點仍未完成清理改 善故執行代理清理事宜。按廢棄物清理法第71條規定,繳納非法棄置事 業廢物後續清理代履行費用新台幣380萬4,900元整。 3.處理過程: 本公司於101年10月26日向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提出陳述意見,其函文 內容為本公司從未委託麗騰公司清運廢水處理汙泥(分類代碼:A-8801), 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來函指稱部分應有誤解;另來函指稱本公司委託 麗騰環保有限公司處理事業廢棄物中部分有驗出總銅含量超標現象,此 部分仍有疑義尚待釐清。故本公司在疑點未釐清之前尚無法提送「有害 事業廢棄物253.66公噸清理計畫書」,而本公司也將依訴願法第14條第 1項於101年11月09日前向台中市政府提起訴願。惟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 局並未接受本公司之陳述意見,今發函本公司要求繳納廢棄物後續清理 代履行費用。 4.預估可能損失:代履行費用新台幣380萬4,900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 對於本公司委由麗騰環保有限公司處理事業廢棄物,所衍生之違反廢棄 物清理法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本公司將靜待司法判決。而對於今日 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來函要求繳納非法棄置事業廢物後續清理代履行 費用,本公司將於三十日內繕具訴願書,向台中市政府提起訴願。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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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7 | 永美科技材料 未 | 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
1.事實發生日:101/11/06 2.發生緣由: 本公司101年第四次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擬訂現金股利發放基準日案 本公司業經101年6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就100年可供分配盈餘 新台幣44,695,574元中提撥新台幣10,000,000元發放股東現金股利 每股0.5元(即每仟股配發500元),提撥新台幣30,000,000元配發 股票股利每股1.5元(即每仟股配發150股)。 1.訂定101.12.01為除息基準日。 2.最後過戶日為101.11.26。 3.自101.11.27起至101.12.01止停止股票過戶。 4.現金股利發放日授權董事長決定之。 5.其他應敘明事項:授權董事長俟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呈奉主管機 關核准後,訂定配股基準日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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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7 | 智崴資訊科技 | 公告本公司召開法說會相關內容 |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01/11/08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1/11/08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仁愛路四段118號地下一樓會議室。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說明本公司營運概況及未來展望。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http://www.brogent.com/index_en.html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法說會已經櫃檯買賣中心核准同意。<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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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7 | 銳捷科技 未 | 本公司受邀參加日盛投顧舉辦之法人說明會 |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01/11/08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1/11/08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5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花園大酒店3樓會議廳(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1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將於101年11月8日,受邀參加日盛投顧於台北花園大酒店舉辦之「2013年投資展望說明會」;就公司概況?產品說明介紹?產業現況?競爭優勢?未來展望做報告。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資訊將依規定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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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7 | 群登科技 興 | 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臨時會公告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11/07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1/12/24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本公司(桃園縣桃園市大林路22號1樓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承認事項: 無 (二) 討論暨選舉事項: 1.申請股票上櫃案。 2.初次申請上櫃掛牌前之現金增資提撥新股承銷案。 3.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4.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5.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案。 6.選任獨立董事案。 7.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三)其他議案或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11/25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12/24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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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7 | 群登科技 興 | 本公司101年股東臨時會受理股東提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公告 |
1.事實發生日:101/11/07 2.公司名稱:群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據本公司101年11月07日董事會決議將於101年12月24日召開股東臨時會, 有關受理股東提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公告如下: 一、股東臨時會開會時間:101年12月24日(星期一)上午十時整。 二、開會地點:本公司(桃園縣桃園市大林路22號1樓會議室)。 三、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 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臨時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 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 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四、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本公司章程之規定辦理。本公司獨立董事之選 舉係採提名制,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 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本次股東臨時會應選獨立 董事三席之名額。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 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被提名人為法人股東或其代表人者,並應檢附該法人股東登記基本資料及持 有之股份數額證明文件。 五、股東如欲向本公司提出股東臨時會議案或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者,本公司 於 101年11月17日至101年11月26日止受理股東提案(提名)申請。請股東依公司 法第172條之1或第192條之1規定,於101年11月26日下午5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 人及聯絡方式,以備本公司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 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臨時會提案(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 件寄送。)。受理處所:群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桃園縣桃園市大林路 22號3樓,電話:(03)3716869#225) 六、本公司將於寄發股東臨時會召集通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提名)股東。 七、特此公告。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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