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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市櫃股票公司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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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6 | 台灣麗偉 未 | 召開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 |
公告序號:1 主旨:召開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2/06/26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4/28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6/26 公告內容: 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2年6月26日下午2時整。 二、開會地點:台中市工業區33路23號(本公司地下一樓會議室)。 三、會議主要內容: (一)報告事項: 1、101年度營業狀況。 2、監察人查核101年度決算表冊。 3、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 (二)承認事項: 1、101年度營業報告及財務報表(含合併報表)。 2、101年度盈餘分配表。 *預擬現金股利:1.200元/股 普通股現金股利總額:73,616,310元 *預擬配股(總額): 盈餘-0股,每股配發股利0.00000000元 資本公積-0股,每股配發股利0.00000000元 *特別股股利:0.0000元/股,可參與配發普通股0.00股 *另擬現金增資0元0股,認購率0.00% *員工現金紅利:3,676,529元,員工股票紅利:0股 員工紅利對股東權益之影響:考慮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 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為3.32元 *董監事酬勞(元):1,838,264元 *其他:無 (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1、修訂「資金貸予他人作業辦法」案。 2、修訂「背書保證作業辦法」案。 3、董監事改選案。 4、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四) 臨時動議: 四、受理股東提案: 1、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包含案 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為限,提案內容超過300字者,均不列入 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 討論。 2、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102年4月29日起至 102年5月9日止受理股東就本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 務請於102年5月9日下午5時前﹝郵寄者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 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提 案手續,受理提案處所: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 中市工業區33路23號,電話:04-23591880﹞。 3、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 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五、依公司法一六五條規定,自102年4月28日起至102年6月26日止停止股票 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因102年4月27日適逢例假 日,現場過戶務請於102年4月26日下午5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 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辦理過 戶。掛號郵寄者以102年4月27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六、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尚未收到者,請 逕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電話:(02)21811911)查詢。 七、特此公告。 <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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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6 | 新東陽 公 | 依據公司法#165.#170.#171.#172條及證交法#26-2.#36規定及本公司 |
依據公司法#165.#170.#171.#172條及證交法#26-2.#36規定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事項辦理,公告召開102年股東常會
公告序號:1 主旨:依據公司法#165.#170.#171.#172條及證交法#26-2.#36規定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事項辦理,公告召開102年股東常會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2/06/26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4/28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6/26 公告內容: 新東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一O二年股東常會公告 中華民國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新董字第一○二○四○○一號 主旨:依據公司法第一六五、一七○、一七一及一七二條、證交法第二十六條之二、三十六條規定及本公司董事會 決議事項辦理,公告召開一○二年股東常會。 公告事項: 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星期三)上午十點整。 二、開會地點:桃園縣大園鄉大工路十一號(本公司大園廠2樓會議室)。 三、會議主要內容: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 2、監察人審查一○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4、大陸投資報告。 (二)承認及討論事項 1、承認本公司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2、承認本公司一○一年度盈餘及股利分配案。 3、討論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暨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四、臨時動議 五、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一O二年四月二十八日至六月二十六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 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一O二年四月二十六日下午四點三十分前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向本公司股務課(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二八九號八樓:電話02-27726222分機 813、814、827 )辦理過戶手續 。 六、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開會三十日前分別寄送各股東,屆時如尚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 ,逕向本公司股務課洽詢。 七、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三十五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 八、除分函通知外,特此公告。<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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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6 | 凱撒衛浴 | 代重要子公司越南凱撒衛浴(股)公司公告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
1.股東會日期:102/04/26 2.重要決議事項: (1)承認20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監察人審查2012年度決算報告書 (3)承認2012年度盈餘分派案 (4)其他事項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 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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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6 | 凱撒衛浴 | 代重要子公司越南凱撒衛浴(股)公司公告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
1.股東會日期:102/04/26 2.重要決議事項: (1)承認20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監察人審查2012年度決算報告書 (3)承認2012年度盈餘分派案 (4)其他事項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 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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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6 | 有成精密 | 本公司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本公司最近期財 |
本公司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以上
1.事實發生日:102/04/26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WINAICO Deutschland GmbH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集團100%轉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450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0964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964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經會計師查帳期間建議調整101.12.31關係人逾期應收帳款視為資金貸與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42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26170 5.計息方式: 無 6.還款之: (1)條件: 一年內還款 (2)日期: 一年內還款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87944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93.06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經會計師查帳期間建議調整101.12.31關係人逾期應收帳款視為資金貸與<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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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6 | 有成精密 | 本公司對單一企業新增資金貸與達一千萬元且達淨值百分之二以上, |
本公司對單一企業新增資金貸與達一千萬元且達淨值百分之二以上,並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其資金貸與餘額達淨值百分之十以上
1.事實發生日:102/04/26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WINAICO ITALIA S.R.L.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有成精密)100%持股之轉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450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92808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0194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94748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經會計師查帳期間建議調整101.12.31關係人逾期應收帳款視為資金貸與 (1)公司名稱:WINAICO ITALIA S.R.L.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與本公司(WINAICO Deutschland) 同為有成集團100%持股之轉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319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3048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048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經會計師查帳期間建議調整101.12.31關係人逾期應收帳款視為資金貸與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35887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03728 5.計息方式: 無 6.還款之: (1)條件: 一年內還款 (2)日期: 一年內還款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87944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93.06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經會計師查帳期間建議調整101.12.31關係人逾期應收帳款視為資金貸與<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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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6 | 有成精密 | 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 |
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
1.事實發生日:102/04/26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WINAICO Deutschland GmbH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集團100%轉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450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964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經會計師查帳期間建議調整101.12.31關係人逾期應收帳款視為資金貸與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WINAICO ITALIA S.R.L.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集團100%之轉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450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56078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因營運資金之需要貸與資金及 經會計師查帳期間建議調整101.12.31關係人逾期應收帳款視為資金貸與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WINAICO IMPIANTI 1 S.R.L.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集團持股80%之轉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450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668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因營運資金之需要貸與資金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WINAICO Solar Projekt1 GmbH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集團持股50%之轉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450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535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因營運資金之需要貸與資金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WINAICO Delaware Co., Lt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集團持股100%之轉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450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7396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經會計師查帳期間建議調整101.12.31關係人逾期應收帳款視為資金貸與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WINAICO AUSTRALIA PTY LT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100%之轉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450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663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經會計師查帳期間建議調整101.12.31關係人逾期應收帳款視為資金貸與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Set Energia S.R.L.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與本公司(WINAICO Italia)同為有成集團轉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30046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30087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逾期應收帳款視同資金貸與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WINAICO AUSTRALIA PTY LT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與本公司(WINAICO Deutschland)同為有成集團100%轉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3083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007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經會計師查帳期間建議調整101.12.31關係人逾期應收帳款視為資金貸與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WINAICO ITALIA S.R.L.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與本公司(WINAICO Deutschland)同為有成集團100%轉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319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048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經會計師查帳期間建議調整101.12.31關係人逾期應收帳款視為資金貸與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87944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93.06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母公司 6.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集團因逾期應收帳款視同資金貸與, 而產生資金貸與餘額達本公司淨值20%以上之情事。<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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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6 | 有成精密 | 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3/04/26 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3. 董監酬勞(元):0 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0 (2)股票紅利金額(元):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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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6 | 有成精密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2年股東會相關事宜(新增事項)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2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21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新豐鄉新豐村新和路96號2樓(本公司)。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101年度營業報告書。 (二)101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三)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四)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 (五)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以下簡稱IFRSs)對 保留盈餘之影響及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數額之報告。 二、承認事項 (一)承認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承認101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一)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二)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三)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四)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五)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六)解除新任董事競業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23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1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 均不列入議案。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包含理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 ﹞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 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訂於102年4月15日起至102年4 月24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上述期 間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並註明聯絡人及方式。(郵寄者以郵戳日期 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提案之地點:新竹縣新豐鄉新豐村新和路96號3樓。 (2) 本公司本次改選董事,其中含三位獨立董事,依公司法192條之1規定,持有 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 人名單,股東提名人數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額或所提名獨立董事人選不符法 定資格者,不列入候選人名單。凡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民國102年04月15日至 102年04月24日17時前親洽或郵寄(如為郵寄者,其郵件寄達日必須在受理提 案截止日前,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 掛號函件寄送)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向本公司提出申請,以備董事會備查 及回覆審查結果。受理提名處所:新竹縣新豐鄉新豐村新和路96號3樓(本公 司股務部)。<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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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6 | 有成精密 | 4月26日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
1.事實發生日:102/04/26 2.公司名稱:有成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今日召開董事會,重要決議摘要如下: ◎通過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通過101年度虧損撥補案。 ◎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 ◎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審核通過獨立董事提名候選人。 ◎通過102年度股東會召開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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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6 | 柏登生醫 未 | 本公司擬取得100%持有之子公司Aeon Astron Europe B.V.現金增資 |
本公司擬取得100%持有之子公司Aeon Astron Europe B.V.現金增資股份。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02/4/26~102/4/26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共60萬股,每股價格1歐元,交易金額共計60萬歐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 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本次交易為子公司Aeon Astron Europe B.V.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故不適用。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不適用。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現金增資依董事會決議依面額每股1歐元認購。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持有Aeon Astron Europe B.V.普通股股份(含本次交易) 累積股數:5,600仟股 累積金額:560萬歐元 持股比例:100% 12.迄目前為止,依本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 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1)總資產比例:94.23% (2)股東權益比例:123.77% (3)營運資金數額:168,556仟元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充實子公司Aeon Astron Europe B.V.營運資金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7.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8.監察人承認日期: 不適用 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0.其他敘明事項: 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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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6 | 長園科技 | 董事會決議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公告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26 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日起一年內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1)以實際發行日期前到職之本公司正式編制內全職員工為限。 (2)個人是否得到認股權憑證及其所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 特殊功績或年資等,經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 (3)單一員工被授予之認股權數量,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發行總額為2,0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為1,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2,000,000股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 式等)之決定方式: (1)認股價格: (A)本公司股票業已上興櫃掛牌,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 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上述 「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係指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 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 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 (B)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發行者,認股價格以不得低於發行當日本公司普通股 收盤價格為認股價格,若當日收盤價低於面額時,則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2)權利期間: (A)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按下列時程行使認股權。認股權憑 證之存續期間為六年,不得轉讓、贈與、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 存續期間屆滿時,仍未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認股權人不 得再行主張其他任何權利。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 可行使認股權比例(累計) 屆滿2年 50% 屆滿3年 75% 屆滿4年 100%。 (B)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重大過失或 工作績效明顯低落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回收並註銷。 (C)前述認股權利期間及比例,董事會得視每次發行情形調整之。 (3)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4)認股權人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如因故離職,應依下列方式處理: (A)離職(含自願離職、依勞基法相關規定之資遣或解聘):已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 證,應自離職日起三十日內行使認股權利,若適逢本辦法所定不得行使認股期間, 其行使期間自得行使之日起,按無法行使之日數順延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 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喪失一切 權利義務。 (B)退休: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得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 認股權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比例行使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 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二者較晚者),一年內行使之,未 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 (C)非因職災死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由繼承人自認股權人死亡日起三個月 內行使認股權利,逾期未行使之部分視為放棄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 於死亡當日即失效。 (D)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a.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可以 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 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唯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 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 b.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 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 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 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 (E)資遣: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資遣生效日起30日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 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遣生效日起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或得由董事長或其授權主管人 員於本條第二項權利行使時程範圍內核訂其認股權利及行使時限。 (F)調職:如認股權人請調至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時,其員工認股權憑證應比照本項第一 點關於自願離職或依勞基法相關規定解僱之方式處理。惟因本公司營運所需,經本公 司指派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之員工,其已授予之員工認股權憑證不受轉任 之影響。 (G)留職停薪:凡經本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之認股權人,其已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 證,應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30日內行使認股權利,若適逢本辦法所定不得行使認?IMG SRC="/WF_SQL_XSRF.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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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6 | 柏登生醫 未 | 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3/04/26 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3. 董監酬勞(元):0 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0 (2)股票紅利金額(元):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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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6 | 柏登生醫 未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2年度股東常會補充事項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2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21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11號6樓 (新台豐大樓)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1年度營業報告書 (2)本公司101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3)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4)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整體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5)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對保留盈餘之影響及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數額之報告 二、承認事項 (1)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1年度盈虧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限制案 三、其它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23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1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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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6 | 柏登生醫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許可經理人從事競業行為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1)總經理:賴弘基 (2)製造部協理:黃明章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總經理:賴弘基 清弘生醫(股)公司董事長 (2)製造處協理:黃明章 中國醫藥大學生物科技系兼任教授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經理人於本公司任職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董事長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含獨立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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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6 | 柏登生醫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許可經理人從事競業行為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1)總經理:賴弘基 (2)製造部協理:黃明章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總經理:賴弘基 清弘生醫(股)公司董事長 (2)製造處協理:黃明章 中國醫藥大學生物科技系兼任教授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經理人於本公司任職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董事長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含獨立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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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6 | 柏登生醫 未 | 本公司代理發言人申請留職停薪相關事宜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01/04/26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劉心陽、行政管理處副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佳裕、行政管理處財務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留職停薪 6.異動原因:個人因素考量 7.生效日期:101/04/27 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708-8558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代理發言人劉心陽副總經理因個人因素考量,申請於102年 4月27日起至102年6月30日止辦理留職停薪。 2.代理發言人劉心陽副總經理留職停薪期間,其代理發言人職務由 財務經理陳佳裕擔任。<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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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6 | 柏登生醫 未 | 本公司財務主管申請留職停薪相關事宜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01/04/26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劉心陽、行政管理處副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佳裕、行政管理處財務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留職停薪 6.異動原因:個人因素考量 7.生效日期:101/04/27 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708-8558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財務主管劉心陽副總經理因個人因素考量,申請於102年4月27日起至 102年6月30日止辦理留職停薪。 2.財務主管劉心陽副總經理留職停薪期間,其職務由財務經理陳佳裕全權代理。<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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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6 | 柏登生醫 未 | 本公司會計主管申請留職停薪相關事宜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01/04/26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劉心陽、行政管理處副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佳裕、行政管理處財務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留職停薪 6.異動原因:個人因素考量 7.生效日期:101/04/27 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708-8558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會計主管劉心陽副總經理因個人因素考量,申請於102年4月27日起至 102年6月30日止辦理留職停薪。 2.會計主管劉心陽副總經理留職停薪期間,其職務由財務經理陳佳裕全權代理。<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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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6 | 拍檔科技 興 | 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新臺幣三千萬元且達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 |
1.事實發生日:102/04/26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Partner Tech UK Corp., Ltd.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母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51644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9825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96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9425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5769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銀行融資額度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1014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9248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合約到期還款 (2)日期: 依額度到期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79110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24823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0.33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0.61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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