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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9 | 康全電訊 | 修正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 |
公告序號:1 主旨:修正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2/06/11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4/13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6/11 公告內容: 一、擬定102年度股東常會之時間及地點: 開會時間:102年6月11日上午九時。 開會地點: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10號2樓之2。 二、擬議102年股東常會會議召集事由如下: (1)報告事項: 1. 101年度營業報告。 2. 監察人審查10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 首次採用IFRS可分配盈餘之調整情形及依主管機關規定就IFRS開帳數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數額報告。 4. 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 (2)承認事項: 1. 101年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 101年度虧損撥補案。 (3)討論事項: 1. 修訂本公司取得與處分資產作業程序案。 2. 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3. 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4)臨時動議 三、股票停止過戶期間:中華民國102年4月13日至102年6月11日止。 四、受理102年股東常會股東提案權: 1.對 象: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票1%以上股份之股東。 2.方 式:書面申請。 3.受理處所: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10號3樓之1,本公司公關暨法務處。 4.受理期間:自102年4月3日起,至102年4月15日止。<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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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9 | 新應材 興 | 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暨本公司民國102年4月29日董事會決 |
公告序號:1 主旨: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暨本公司民國102年4月29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2/06/28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4/30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6/28 公告內容: (一)開會時間:上午10:00整 (二)召開地點:桃園縣龍潭鄉渴望園區新和路455號 (三)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1年度營業報告。 (2)101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3)大陸投資情形報告。 (4)修訂「董事會議事辦法」報告。 (5)本公司101年度減資案申報之健全營運計畫執行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101年度之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101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3)修訂本公司「資金貸予他人作業程序」。 (4)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四、其他議案或臨時動議 (四)辦理過戶手續: (1)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2年4月29日16時30分前 (2)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2段95號1樓 電話:02-33930898 (3)辦理過戶方式: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2年4月29日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兆豐證 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2段95號1樓)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2年4月29 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4)其他:無 (五)受理股東提案公告: 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1項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 會議案。」,但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2年4月29日起至102年5月8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 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2年5月8日18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 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提案受理處所:桃園縣龍潭鄉渴望園區新和路455號(財會處)。 (六)其他應公告事項: 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股東,屆時如未收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份証字號或統 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33930898) 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 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兆豐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3-33930898)。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 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 ,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 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桃 園縣龍潭鄉新和路455號, 電話:(03)4072100 ,並副知證基會。
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本次股東常會未發放紀念品。 (七)特此公告<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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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9 | 正翰科技 | 召開102年股東常會 |
公告序號:1 主旨:召開102年股東常會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2/06/27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4/29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6/27 公告內容: 一、依公司法規定擬召開一百零二年股東常會。 二、股東常會召開日期:民國102年 6月27 日上午九時正。 三、股東常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11號4樓(南港軟體育成中心)。 四、股東會召開主要議程如下: (一)、報告事項: 1、101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查核10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大陸投資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本公司101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1、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3、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4、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5、因整體營運策略考量,擬申請撤銷股票公開發行,並同時暫停上櫃輔導業務。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五、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2年04月29日至102年06月27日止。 六、受理股東提案期間:102年04月23日至102年05月02日止。 七、受理股東提案處所:正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71號3樓)<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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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9 | 永美科技材料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29 2.增資資金來源:資本公積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0,350,000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103,500,000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原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45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除權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餘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按面額改發現金至元止,並 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承受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強化資本結構。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發行新股,俟提請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 授權董事會另訂定增資配股基準日,本次增資計畫如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定修正 或因客觀環境或營運需要,須予以變更時,授權董事會視公司實際需要及市場狀況於 法令許可範圍內全權處理之。<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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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9 | 鋰科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 |
代子公司「萬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一項第三款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2/04/29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萬海電源(煙台)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萬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接投資之孫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53682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1465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本次新增係因會計師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93.7.9基秘字 第167號函,將本公司對其應收帳款轉列資金貸與「其他應收款」後達公告標準。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佳揚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間接投資之孫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28856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5965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本次新增係因會計師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93.7.9基秘字 第167號函,將本公司對其應收帳款轉列資金貸與「其他應收款」後達公告標準。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LICO JAPAN CORPORATION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間接投資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28856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152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LICO USA CORPORATION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間接投資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28856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169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44751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4.93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金融機構、母公司 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最近期財務報表係101年度財報 2.資金貸與限額係依母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所訂定。<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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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9 | 鋰科科技 未 | 代子公司「萬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 |
代子公司「萬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一項第三款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2/04/29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萬海電源(煙台)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該公司100%間接投資之孫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5368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01465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1465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本筆資貸係母公司「鋰科科技」以應收關係人「萬海電源(煙台)有限公司」款項 USD350萬元轉增資「萬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款項,仍應依原立帳期間計算授信 期間,故將逾期之帳款轉列資金貸與「其他應收款」科目中。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79987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88889 5.計息方式: 依約定之利率為之 6.還款之: (1)條件: 依約定之條件為之 (2)日期: 依約定之日期為之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44751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4.93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會計師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93.7.9基秘字第167號函,將超 過正常授信期間之應收關係人帳款轉列其他應收款。 2.子公司萬得科技定訂之「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規定貸款限額為實收資本60%, 截至101/12/31萬得科技實收資本為NTD589,470仟元。<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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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9 | 鋰科科技 未 |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 |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一項第三款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2/04/29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佳揚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間接投資之孫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28856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5965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5965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本次新增係因會計師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93.7.9基秘字 第167號函,將本公司對其應收帳款轉列資金貸與「其他應收款」後達公告標準。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7438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71372 5.計息方式: 依約定之利率為之 6.還款之: (1)條件: 依約定之條件為之 (2)日期: 依約定之日期為之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44751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4.93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會計師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93.7.9基秘字 第167號函,將本公司對孫公司之應收帳款轉列資金貸與「其他應收款」科目。<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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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9 | 鋰科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會事宜(增訂召集事由)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2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17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安興路97號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 一○一年度營業報告。 (2) 監察人審查一○一年度決算報告。 (3) 修正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二、承認事項: (1) 承認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2) 承認一○一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 修正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 修正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 修正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4) 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5) 修正背書保證作業辦法案。 (6) 修正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7) 修正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 (8) 全面改選董事案。 (9) 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四、其他議案: 五、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19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17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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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9 | 鋰科科技 未 | 本公司撤銷「興櫃掛牌買賣」事宜記者會 |
1.事實發生日:102/04/29 2.公司名稱:鋰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鋰科科技,興櫃股票代號:3301)因考量當前全球經濟景 氣不佳,營運發展未如預期,於102年4月29日經董事會決議,撤銷興櫃市場 掛牌買賣,日後俟適當時機,再重新規劃上市(櫃)掛牌作業。 撤銷興櫃掛牌係基於整體經營策略考量,本公司未來將調整營運策略及經 營體質,俟有所成效後再重啟掛牌作業。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預計終止登錄興櫃股票日期將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櫃檯 買賣中心之公告為準。<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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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9 | 南六企業 | 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
1.事實發生日:102/04/29 2.公司名稱:南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元大寶來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2)股務代理機構辦公處所:10366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 (3)股務代理機構聯絡電話:(02)25865859<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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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9 | 鋰科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撤銷興櫃市場掛牌買賣 |
1.事實發生日:102/04/29 2.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本公司考量當前全球經濟景氣不佳,營運 發展未如預期,為因應未來發展策略並降低經營成本,需調整原訂股票上市 之規劃時程,經102年4月29日董事會決議,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 買賣中心提請撤銷興櫃市場掛牌買賣。 3.預計或實際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 櫃檯買賣中心』之公告。 4.其它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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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9 | 鋰科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 |
1.事實發生日:102/04/29 2.公司名稱:鋰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下列議案 (1)通過修正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2)通過修正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為「董事選舉辦法」暨部分條 文案。 (3)通過造具本公司101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 (4)通過本公司101年度虧損撥補案。 (5)通過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股東提案受理情形。 (6)通過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議案修正案。 (7)通過審查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案。 (8)通過本公司子公司佳揚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之應收帳款轉資金貸與 暨本公司子公司萬得科技有限公司應收帳款轉資金貸與案。 (9)通過本公司為因應未來發展策略並降低經營成本,需調整原訂股票上市之 規劃時程,擬暫緩上市輔導及撤銷興櫃市場掛牌買賣。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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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9 | 南六企業 | 本公司股票即將終止興櫃交易並轉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告 |
1.事實發生日:102/04/29 2.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轉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預計或實際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02/05/07 4.其它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股票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2年02月27日臺證 上一字第1021800729號函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03月20日 金管證發字第1020008354號函同意上市在案。 (2)本公司股票於102年05月07日上市交易,並自同日起終止興櫃交易。<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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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9 | 鈺緯科技開發 | 公告本公司主要客戶營業讓與進度更新 |
1.事實發生日:102/04/12 2.公司名稱:鈺緯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01年12月14日下午接獲主要客戶日商東京特殊電線株式會社 (TOTOKU ELECTRIC CO., LTD)電子郵件通知表示,日商東京特殊電線株 式會社已於101年12月1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並簽訂意向書,將其情報機 器事業(即顯示器事業)及東特長岡株式會社轉讓予JVCKENWOOD Corporation。 另於102年4月12日本公司主要客戶日商東京特殊電線株式會社已與 JVCKENWOOD Corporation訂立吸收分割契約,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將其情報機器事業(即顯示器事業)及東特長岡株式會社轉讓予 JVCKENWOOD Corporation,生效日訂為102年7月1日。 6.因應措施: (1)穩固關係與合作默契,降低客戶更換供應商之風險。 (2)積極開發新客源及新產品訂單。 (3)以技術合作為基礎,參與研發設計,提高公司附加價值。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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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9 | 宏鈺半導體 未 | 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辭任本公司主辦輔導推薦券商 |
1.事實發生日:102/04/29 2.公司名稱:宏鈺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主辦輔導券商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發函辭任本公司 興櫃股票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依興櫃審查準則規定:無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者, 櫃買中心得停止本公司股票櫃檯買賣,實際停止交易日依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6.因應措施:本公司已積極接洽其他證券商,以利儘速申請恢復交易,對於股東所造成之 不便,本公司特此表達萬分之歉意。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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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9 | 信驊科技 | 公告本公司股票終止興櫃買賣及轉上櫃買賣公告 |
1.事實發生日:102/04/29 2.公司名稱:信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申請股票初次上櫃案,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2年3月4日 證櫃審字第10201002262號函核准上櫃。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 增資發行普通股2,036,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2年3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08529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2)本公司股票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2年4月29日證櫃審字 第1020100528號函核准,將於102年4月30日起上櫃掛牌買賣, 並自同日起終止興櫃市場交易。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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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9 | 維格餅家 興 | 公告赴大陸地區投資資訊。 |
1.事實發生日:102/4/29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透過轉投資第三地區現有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美金1,500仟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昆山采粢堂食品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人民幣4,967仟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本投資案投資金額美元1,500仟元,授權董事長於當地主管機關核准本投資案 後決議動撥資金,動撥後情形並須提報次一次董事會進行報告。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焙(烘)烤製品生產及銷售。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不適用。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 人民幣590仟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人民幣3,218仟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美金1,124仟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不適用。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由本公司負責單位評估投資計畫,並經董事會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1)添購生產設備。 (2)採購原物料/充實營運資金。 (3)設立上海豫園門市。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本公司非關係人交易。 23.監察人承認日期: 不適用,本公司非關係人交易。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美金7,124仟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93.47%(匯率29.52)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20.53%(匯率29.52)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24.31%(匯率29.52)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美金1,124仟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14.75%(匯率29.52)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3.24%(匯率29.52)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3.84%(匯率29.52)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1年認列投資收益新台幣2,050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無。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5.其他敘明事項: 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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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9 | 維格餅家 興 | 公告本公司一O二年度第三次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
1.事實發生日:102/04/29 2.公司名稱:維格餅家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 (1)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以下簡稱IFRSs)對保留 盈餘之影響及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數額之報告。 (2)本公司為因應子公司昆山采粢堂食品有限公司充實營運資金暨 業務拓展需求,擬增資Nextoo International Company LTD. 美金150萬元(約當人民幣900萬元)轉投資昆山采粢堂有限公司。 本投資案授權董事長於當地主管機關核准本投資案後決議動撥資 金,動撥後情形並須提報次一次董事會進行報告。 (3)為擴展中國地區堅果類商品批發銷售業務,擬透過本公司於薩摩 亞註冊登記之境外控股公司Hearten Holding Incorporated 購 買塞席爾公司Vigor Company Limited 投資於中國之全資子公司 上海爆爆貿易有限公司。交易約美金129,070元(約當人民幣80萬 元)購買上海爆爆貿易有限公司全部股權。本投資案授權董事長 決議動撥資金,完成動撥程序後並須提報次一次董事會進行報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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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9 | 維格餅家 興 | 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3/04/29 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0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5,000,00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3. 董監酬勞(元):92,025 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920,245 (2)股票紅利金額(元):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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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9 | 維格餅家 興 | 補充董事會決議召開102年股東常會日期及相關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2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2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一段87號(本公司M樓)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民國101年度營業報告,報請 公鑒。 (2)民國101年度監察人審查決算表冊報告,報請 公鑒。 (二)承認事業: (1)民國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提請 承認。 (2)民國101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 (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1)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提請 討論。 (2)修訂「資金貸與他人管理作業」案,提請 討論。 (3)修訂「背書保證管理作業」案,提請 討論。 (4)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案,提請 討論。 (5)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提請 討論。 (6)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提請 討論。 (7)增選獨立董事兩席案,提請 討論。 (8)增選監察人一席案,提請 討論。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30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8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有關本公司民國101年度盈餘分配案相關內容,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開會前40日 ,召開董事會通過後另行公告。 (二)受理股東書面提案相關事項如下: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的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提案超過一 項或內容超過三百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 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2)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 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獨立董事應 選名額。 (3)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者,本公司訂於民國 102年4月12日起至民國102年4月22止,每日上午9點至下午6點受理股東就本股 東常會之書面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民國102年4月22日下午6時前【郵 寄者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並以掛號函件寄達,郵寄者以 寄達日期為憑】另註明股東戶名、戶號(或身分證統一編號)及聯絡地址辦理書 面提案手續。 (4)本公司將於寄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 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5)受理場所: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一段87號 電話:(02)2291-9122;傳真:(02)2291-9922<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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