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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6/17 | 海景世界企業 公 | 公告本公司104年股東常會改選董監事情形 |
1.發生變動日期:104/06/17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鄭宜芳(海景世界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事:南仁湖育樂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清波 董事:李佩蓉 董事:南仁湖育樂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何曉光 獨立董事:鈕先銊 獨立董事:王鴻圖 獨立董事:謝孟淇 監察人:李宗賢 監察人:陳榮修 監察人:李龍興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鄭宜芳(海景世界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事:南仁湖育樂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清波 董事:李冠嬅 董事:南仁湖育樂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何曉光 獨立董事:鈕先銊 獨立董事:王鴻圖 獨立董事:謝孟淇 監察人:李宗賢 監察人:李龍興 監察人:黃營芳 4.異動原因:因第五屆董監事任期屆滿,全面改選董監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長:鄭宜芳(海景世界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1,640,098股 董事:南仁湖育樂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清波- 150,087,237股 董事:李冠嬅-0股 董事:南仁湖育樂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何曉光- 150,087,237股 獨立董事:鈕先鉞-0股 獨立董事:王鴻圖-0股 獨立董事:謝孟淇-0股 監察人:李宗賢- 1,603,867股 監察人:李龍興-0股 監察人:黃營芳-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1/06/26~104/06/25 7.新任生效日期:104/06/17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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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6/17 | 海景世界企業 公 | 公告本公司104年度股東常會決議重要事項 |
1.事實發生日:104/06/17 2.發生緣由: 本公司104年度股東常會決議重要事項 一、承認事項: (一)103年度決算表冊承認案。 (二)103年度盈餘分配議案。 二、選舉事項: (一)選舉第六屆董事及監察人案。 三、討論事項 (一)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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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6/17 | 康科特 興 | 公告本公司104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
1.股東會決議日:104/06/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劉靜怡 董事許哲超 董事溫政諭 獨立董事錢慶文 獨立董事胡彼得 獨立董事張恩浩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營業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本公司104年6月17日股東常會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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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6/17 | 康科特 興 | 公告本公司第三屆新任董事推選董事長 |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4/06/17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劉靜怡-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劉靜怡-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 任期屆滿 5.異動原因:本公司第二屆董事任期屆滿於104/06/17改選董事後,第三屆董事一致推選 劉靜怡女士續任本公司董事長 6.新任生效日期:104/06/17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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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6/17 | 康科特 興 | 公告本公司監察人變動 |
1.發生變動日期:104/06/17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監察人:劉江裕-本公司監察人 監察人:簡麗兒-本公司監察人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監察人:劉江裕-本公司監察人 監察人:林彭郎-本公司監察人 監察人:朱益宏-本公司監察人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 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改選 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 監察人:劉江裕 375,000股 監察人:林彭郎 0股 監察人:朱益宏 0股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1/11/20~104/11/19 8.新任生效日期:104/6/17 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2/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於本次董事會修訂公司章程第十二條,將監察人二人修訂為監察人三人, 上數變動比率以此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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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6/17 | 康科特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異動及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 |
1.發生變動日期:104/06/17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劉靜怡-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董事:許哲超-中英醫療社團法人董事長 董事:溫政諭-中英醫院院長 董事:寬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法人董事 董事:劉福安-本公司財務長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劉靜怡-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董事:許哲超-中英醫療社團法人董事長 董事:溫政諭-中英醫院院長 董事:寬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法人董事 獨立董事:錢慶文-北京清華大學特聘教授 獨立董事:胡彼得-永和耕莘醫院醫務部主任 獨立董事:張恩浩-鑫浩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 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改選 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劉靜怡 2,200,000股 董事:許哲超 2,710,000股 董事:溫政諭 50,000股 董事:寬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5,720,000股 獨立董事:錢慶文-北京清華大學特聘教授 0股 獨立董事:胡彼得-永和耕莘醫院醫務部主任 0股 獨立董事:張恩浩-鑫浩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0股 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1/11/20~104/11/19 8.新任生效日期:104/06/17 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3/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於本次董事會修訂公司章程第十二條,將董事五人修訂為董事七人,七席董事 (含獨立董事三名),三位獨立董事為本屆新任董事,上數變動比率以此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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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6/17 | 康科特 興 | 公告本公司104年度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
1.股東會日期:104/06/17 2.重要決議事項: 1.通過承認本公司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通過承認本公司103年度盈餘分派案。 3.通過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4.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5.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6.通過訂定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 7.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 當選名單如下: 新任董事:劉靜怡、許哲超、溫政諭、寬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新任獨立董事:錢慶文、胡彼得、張恩浩 新任監察人:劉江裕、林彭郎、朱益宏 8.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 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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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6/17 | 匯特生物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成立審計委員會 |
1.發生變動日期: 104/06/16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 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無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陳靖雯─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理財顧問 吳明峰─敏盛醫院骨科醫師 苗新元─東海大學電機工程系副教授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 新任 6.異動原因: 新選任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 NA 8.新任生效日期: 104/06/16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審計委員會任期: 104/06/16~107/06/15 (2)本公司依證交法14條之4設置審計委員會,依法則不再設置監察人, 並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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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6/17 | 銳捷科技 未 | 本公司對子公司銳捷光電科技(江蘇)有限公司背書保證餘額達「公開 |
本公司對子公司銳捷光電科技(江蘇)有限公司背書保證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之公告標準。
1.事實發生日:104/06/17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銳捷光電科技(江蘇)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間接持有100%孫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85273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8525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8525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因應孫公司之資金需求。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7967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92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被背書保證公司合約到期並已清償借款,即解除保證責任。 (2)日期: 被背書保證公司合約到期並已清償借款,即解除保證責任。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213184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8525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7.63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0.36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匯率採美元:新台幣=1:30.875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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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6/17 | 銳捷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向金管會證期局申請104年第一次現金增資案調整發行價 |
公告本公司向金管會證期局申請104年第一次現金增資案調整發行價格
1.事實發生日:104/06/17 2.公司名稱:銳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詳其他應敘明事項。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04年第一次現金增資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4年5月15日金管 證發字第104001723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原申請暫定發行價格為新台幣90元,有鑑於客觀環境之變動及綜合考量公司整體規劃 及股東權益之影響,擬變更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待主管機關核准後再另行公告價格 、繳款日期及寄發繳款通知書。 3.其他相關事項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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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6/17 | 智伸科技 | 代子公司GLOBAL ADVANCE TECHNOLOGY LIMITED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金 |
代子公司GLOBAL ADVANCE TECHNOLOGY LIMITED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
1.事實發生日:104/06/17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浙江智泓科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100%直接投資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27006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794338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069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25028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營運資金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98243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71577 5.計息方式: 以年利率3%按月計算。 6.還款之: (1)條件: 可分次償還,雙方協議同意可提前還款。 (2)日期: 依約定條件為之。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825028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6.34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金融機構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最期財務報表係104年度第一季財報。 2.匯率以104.05.31台灣銀行美金對台幣中間價30.69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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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6/17 | 智伸科技 | 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 |
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
1.事實發生日:104/06/17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浙江智泓科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100%直接投資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27006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25028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短期營運資金週轉。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825028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6.34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金融機構 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最近期財務報表係104年度第一季財報。 2.匯率以104.05.31台灣銀行美金對台幣中間價30.69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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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6/17 | 訊映光電 | 更正本公司104年股東常會議事錄上傳事宜 |
1.事實發生日:104/06/17 2.公司名稱:訊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原上傳之104年股東常會議事錄第4頁第一案決議內容再補充, (修正前)第一案:盈餘、員工紅利及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決議:本議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修正後)第一案:盈餘、員工紅利及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決議:本議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自103年度可分 配盈餘中提撥股東股票紅利新台幣53,036,18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 5,303,618股;員工紅利新台幣9,686,424元,係以本公司104年6月7日 股東常會前一日公允價值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為每股新台幣15.20元 ,其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股數637,264股,不足一股之員工紅利新台幣 11元,以現金發放;自資本公積中提撥新台幣53,036,180元,轉增資發 行新股5,303,618股,合計增資發行新股11,244,500股。 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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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6/17 | 凌嘉科技 未 | 代子公司EXCEED TECHNOLOGY CO., LTD.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新 |
代子公司EXCEED TECHNOLOGY CO., LTD.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新台幣一千萬以上,且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以上。
1.事實發生日:104/06/17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凌揚真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為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孫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81216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9276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546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822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該公司營運資金所需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03107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1142 5.計息方式: 年利率4% 6.還款之: (1)條件: 不超過壹年為限。 (2)日期: 不超過壹年為限。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3914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9.79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金融機構、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EXCEED TECHNOLOGY CO., LTD.及凌揚真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為凌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以匯率30.92換 算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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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6/17 | 友荃科技 未 | 補公告本公司負責人104年本票強制執行事件 |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1)當事人:本公司負責人林文章 (2)法院名稱及處分機關:台灣高雄地方法院 (3)相關文書案號:104年度司票字第1884號裁定、104年度抗字第93號裁定 2.事實發生日:104/06/17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林信湧先生以投資江蘇友荃名義匯款200萬美金入負責人 林文章先生之個人帳戶,以取得公司信任,之後要求林文章先生簽發到期日分別為 103年3月30日及104年3月30日各100萬美元之本票給林信湧先生。後因已竊取友荃公 司相關技術及營業秘密,嗣於中國大陸申請並取得專利,遂逕自撤除雙方合作關係, 要求還款。 4.處理過程:本案已於民國104年5月由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以104年度司票字第1884號裁 定及104年度抗字第93號裁定應返還林信湧先生100萬美金。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案係對個人之判決,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 並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另103年度經由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3年度司票字第2037號裁定及 103年度抗字第94號裁定應還款100萬美金部份,林文章先生為確保個人及公司信用 商譽,已經返還完畢。另本公司已將蒐集之雙方往來信件及技術支援等相關資料, 並已委請律師代理提出告訴林信湧先生背信毀諾,擅自撤除投資約定,並依專利法 第96條故意或過失、侵害發明專利權人、刑法第339條詐欺罪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 三人之物交付及妨害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1提出告訴,並請求相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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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6/17 | 台灣高鐵 | 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請求本公司給付甲種特別股股息及收回股本訴 |
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請求本公司給付甲種特別股股息及收回股本訴訟案臺灣高等法院判決結果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上訴人(即被上訴人):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聯華電子」) 被上訴人(即上訴人):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高鐵公司」) 法院名稱:臺灣高等法院 訴訟案號:103年度重上字第1039號 2.事實發生日:104/06/17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聯華電子以其所持有本公司發行甲種特別股之96年1月5日至96年12月31日間之股息 未付為由,向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請求本公司給付新臺幣(下同)14,835,616元,及 自98年1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聯華電子復於103年1月27日 追加請求本公司給付收回特別股股款計3,000,000元,及自103年1月29日起至清償日 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本公司股息勝訴、股本敗訴, 雙方不服皆提起上訴。 4.處理過程: 本件經臺灣高等法院審理後,於今日宣判,其判決主要內容為:兩造上訴均駁回。 關於原判決命高鐵公司給付部分,應於聯華電子將高鐵公司於92年1月27日所發行之 甲種記名式可轉換特別股三十萬股股票返還予高鐵公司之同時履行之。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將於收受判決書正本視其判決理由後,再行評估相關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將於收受判決書正本視其判決理由後,再行研議相關因應措施。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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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6/17 | 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 興 | 公告本公司與無錫諾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簽訂授權與合作契約 |
1.事實發生日:104/06/17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無錫諾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4/07/0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本公司與無錫諾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簽屬某類檢驗試劑之專利、技術授權 及產品銷售合約,本公司擬將前授權標的於中國區域授權予此公司進行生 產與銷售,並由此公司給付或提供本公司權利金及其他對價。 (1)授權期限為5年6個月。 (2)授權區域為中國境內,不包含香港、澳門與台灣。 (3)授權內容為檢驗試劑生產、檢驗技術使用與試劑銷售合約。 (4)專屬授權權利金為人民幣壹仟萬元整,依約定時程與條件支付予本公司。 (5)授權期間,五年內檢驗試劑銷售半成品總額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整, 依約定時程給付於本公司。 (6)授權期間可於授權區域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特別行政區進行再授權, 唯需本公司書面同意,每次再授權案需支付本公司不低於人民幣壹仟萬之權利金。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對公司營運具有正面之影響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授權與合作契約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公告本公司與無錫諾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簽訂授權與合作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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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6/17 | 天鈺科技 | 更正公告本公司新增執行長乙職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 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重要營運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04/06/16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永杰 本公司業務行銷中心副總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新任 6.異動原因:本公司考量組織管理及業務需求,經董事會決議將原業務行銷中心副總經理 林永杰先生升任為執行長。 7.生效日期:104/06/16 8.新任者聯絡電話:03-5788618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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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6/17 | 惠合再生醫學生技 公 | 更正本公司104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 |
1.事實發生日:104/06/17 2.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04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 3.因應措施:重新上傳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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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6/17 | 東又悅企業 | 公告本公司獨立董事辭任 |
1.發生變動日期:104/06/17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謝孟淇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原因:因個人生涯規劃請辭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3/06/18~106/06/17 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6,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1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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