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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 | 昇華娛樂傳播 |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 |
1.事實發生日:105/03/02 2.公司名稱:昇華娛樂傳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5年1月11日證櫃審字 第1040037327號函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為配合股票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500,000股, 每股面額10元整,總額新台幣35,000,000元整,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 買賣中心105年1月11證櫃審字第1040037327號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採溢價發行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並 與承銷商共同議定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12元整,合計募集資金總額為 新台幣392,000仟元。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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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 | 昇華娛樂傳播 | 澄清媒體報導 |
1.事實發生日:105/03/02 2.公司名稱:昇華娛樂傳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03/2鉅亨網報導有關本公司以對外申購價格112元來計算 ………….以目前興櫃價格143元來看,投資人抽到估計現賺3.1萬元。 另外劇本銷售至中國電視台或委託商多半可達國內銷售的1.5-2.5倍 ……………。 今年預計將推出6部以上,貢獻新成長動能, 法人估計今年營收將 成長47.1%,稅後淨利估計年增71.3%,每股盈餘約為4.71元。 6.因應措施:本公司營運皆依公司營運模式進行,該報導所提本公司之承銷價格, 因承銷價格尚未公告,本公司之承銷價格及獲利等相關數字預測係屬媒體及 法人自行推估,本公司並未正式對外發佈相關訊息,本公司之承銷價格及相關 營運成果及財務數據,應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特此澄清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媒體報導,敬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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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 | 群環科技 未 | 本公司對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 股份之相關 |
本公司對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 股份之相關事宜補充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5/03/02 2.公司名稱:群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以下同)105年3月1日接獲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聯強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相關書件,針對公開收購說 明書中提及「聯強公司考量未來業務及策略發展所需,於本次公開收購完成 後,將促使本公司向櫃買中心申請停止登錄興櫃市場,並促使本公司申請停 止公開發行」乙事,說明如下述。 6.因應措施:針對上開事由,如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公開收購後,本 公司仍應依照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之並公告相關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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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 | 山林水環境工程 | 更補正本公司105年1月背書保證公告 |
1.事實發生日:105/03/02 2.公司名稱:山林水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背書保證之更補正資料如下: 被背保證對象:力麗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 更正前為25,509仟元;更正後為21,055仟元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 更正前皆為849,518仟元;更正後皆為12,742,770仟元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 更正前皆為2,123,795仟元;更正後皆為25,485,540仟元 補植本公司與本公司及子公司整體對於因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或共同起造人間 依合約規定互保,或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全體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被投資公司 背書保證者,以不超過(不含)本公司淨值之六倍為限,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額度, 以本公司淨值之三倍為限之限額計算: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4,247,590仟元x6=25,485,540仟元 背書保證個別限額:4,247,590仟元x3=12,742,770仟元 6.因應措施:資料更正後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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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 | 昕淇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財務主管異動 |
1.事實發生日:105/03/01 2.發生緣由:本公司財務主管異動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人員變動別:財務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05/03/0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張玉中/財務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張玉明/財務主管 (5)異動情形:內部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內部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05/03/01 (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962-2778 (9)其他應敘明事項:財務主管待董事會正式任命後,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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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 | 紘通企業 興 | 一○五年度股東常會召開日期、地點及受理股東提案之補充公告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0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5/1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一段8號3樓之7∼10(本公司會議室) 4.召集事由: (1)討論事項: a.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2)報告事項: a.一○四年度營業報告。 b.一○四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3)承認事項: a.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個體暨合併財務報表承認案。 b.一○四年度虧損撥補承認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3/20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5/18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辦理過戶手續: a.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5年3月19日17時00分前(24小時制) b.辦理過戶機構名稱: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 02-6636-5566 c.辦理過戶方式: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5年03月18日(最後過戶 日逢假日提前至03月18日)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 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5 年03月18日(最後過戶日逢假日提前至03月18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 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 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d、受理股東提案公告、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 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 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5年3月11日起至民國105年 3月21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 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5年3月21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 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 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 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 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一段8號3樓之7∼10號(電話:02-89769168) e、審查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一、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二、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三、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f、其他應公告事項: *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本次股東常會未發放紀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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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 | 大台中數位有線電視 公 | 公告本公司105年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當選名單 |
1.發生變動日期:105/03/01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詹瑞鵬,威達雲端電訊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長。 董事華開資產管理(股)公司,威達雲端電訊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 監察人陳佳蓁,威達雲端電訊股份有限公司之監察人。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新任董事詹瑞鵬,威達雲端電訊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長。 新任董事陳桂蓮,威達雲端電訊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 新任董事華開資產管理(股)公司,威達雲端電訊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 新任董事陳雪貞,威達雲端電訊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 新任董事劉宇祥,威達雲端電訊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 新任董事戴淡生,威達雲端電訊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 新任董事江勝雄,威達雲端電訊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 新任監察人羅豐胤,威達雲端電訊股份有限公司之監察人。 新任監察人陳佳蓁,威達雲端電訊股份有限公司之監察人。 4.異動原因:全面改選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詹瑞鵬9,069,428股 董事陳桂蓮32,500,000股 董事華開資產管理(股)公司64,804,808股 董事陳雪貞61,417,654股 董事劉宇祥14,562,564股 董事戴淡生0股 董事江勝雄0股 監察人羅豐胤17,281,282股 監察人陳佳蓁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3/06/26~106/06/25 7.新任生效日期:105/03/01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故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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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 | 柏文健康事業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01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5,4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54,000,00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盈餘 配股18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 五日內,辦理自行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其拼湊不足之部分,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 為止,其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會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強化財務結構。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依法向證券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 授權董事會另訂配股基準日及相關事宜。 (2)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如嗣後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須 予以變更,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請股東常會授權 董事會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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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 | 柏文健康事業 | 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6/03/01 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10607843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63,182,353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1.8000000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5,400,000 3. 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目前流通在外股份計算每股配發股利金額。 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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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 | 心悅生醫 公 | 公告本公司代理發言人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 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05/03/0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子嘉、資深行政專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慶芝、資深財會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離職 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 7.生效日期:105/03/01 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727-8108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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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 | 中華精測科技 | 公告本公司初次上櫃現金增資委託代收及存儲價款機構 |
1.事實發生日:105/03/01 2.公司名稱:中華精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南中壢分行 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第一商業銀行仁和分行 (2)委託存儲專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桃園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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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 | 中華精測科技 | 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
1.事實發生日:105/03/01 2.公司名稱:中華精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股務代理機構辦公處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 (3)股務代理機構聯絡電話:(02)2504-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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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 | 中華精測科技 |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暨調整暫定承銷價相關事 |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暨調整暫定承銷價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5/03/01 2.公司名稱:中華精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27,870,000元,發行普通 股2,787,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105年1月7日證櫃審字第104003691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法令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計418,000股供員工認 購,其餘計2,369,000股全數提撥公開承銷。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部份,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認足之。 三、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公開承銷股數採80%競價拍賣及20%公開申購配售 方式辦理承銷。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係以向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競價拍 賣約定書前興櫃有成交之三十個營業日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 息後簡單算術平均數之七成為上限,每股定為新台幣300元,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 ,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而公開申購承銷價,以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 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最低承銷價格之1. 2倍為上限,故暫定承銷價格為每股 新台幣360元。 四、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105年3月4日至105年3月8日 2.公開申購期間:105年3月14日至105年3月16日 3.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05年3月18日至105年3月21日 4.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05年3月17日 5.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05年3月15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5年3月22日 7.增資基準日:105年3月22日 五、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原有股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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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 | 兆鑫光電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 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05/03/0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1)發言人:馮啟菁 董事長特別助理 (2)代理發言人:張永翰 公關部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1)發言人:楊秉? 行政管理處處長 (2)代理發言人:鄧傑文 財務部副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辭職 6.異動原因:本公司原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辭職 7.生效日期:105/03/01 8.新任者聯絡電話:06-2637799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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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 | 百丹特生醫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訂價日等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01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對象。 4.私募股數或張數:20,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20,000,000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私募價格不低於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 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 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下稱「參 考價格」)之六成。」,依上述定價方式計算,本次私募之參考價格為每股新台幣 14.93元。本公司以每股新台幣10元為本次實際私募發行價格,為參考價格之66.98%, 不低於股東常會決議參考價格之六成,故本次私募實際發行價格訂定方式及條件符合 法令規定,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及改善財務結構。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由於公司營運尚未獲利,為充實營運資金,爰有資金需求, 考量私募方式相對迅速簡便之時效性,如透過公開募集方式籌資,除礙於時效,亦恐 難迅速挹注所需資金,及因公司長期發展所需或引進策略投資等規劃,而私募有價證 券受限於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將可更為確保公司與策略性投資夥伴間之長期 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辦理。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05/03/01 11.參考價格:14.93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 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本公司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 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之轉讓對象外,不得再行賣出。另本次私募之普通股自交 付日起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後申請上市、櫃交 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繳款期間:105年3月2日至105年3月15日。 (2)私募增資基準日:暫定民國10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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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 | 百丹特生醫 未 | 會計主管異動公告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 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05/03/0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許瑋庭 會計副理(暫代)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王偉全 會計副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新任 6.異動原因:原由許瑋庭會計副理暫代會計主管,因應組織發展,進行職務異動, 由原會計副理王偉全接任。 7.生效日期:105/03/01 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2673937#111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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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 | 精品科技 未 | 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3款之情事, |
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3款之情事,本公司擬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
1.事實發生日:105/03/01 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 本公司主協辦推薦券商華南永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業已具函文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辭任本公司興櫃股票之主協辦推薦券商 爰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0條 第1項第3款之規定,無輔導推薦券商者,終止興櫃掛牌買賣,故本公司擬終止興櫃股 票登錄掛牌買賣。 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 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公告為準,終止興櫃交易。 4.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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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 | 和光光學 |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 |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5/03/01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HOKUANG INVESTMENT (BVI) LT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投資孫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672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6449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資金週轉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和光光學(蘇州)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投資之孫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672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9105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資金週轉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東莞宏光光學製品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投資之孫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672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7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資金週轉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東莞宏光光學製品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屬母公司100%投資之曾孫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1048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0378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資金週轉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和光光學(蘇州)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HOKUANG INVESTMENT (BVI) LTD 100%投資之孫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1048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26179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資金週轉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和光光學(蘇州)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屬母公司100%投資之曾孫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1048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0378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資金週轉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19488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6.33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金融機構、母公司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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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 | 和光光學 | 代子公司和光光學(蘇州)有限公司依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 |
代子公司和光光學(蘇州)有限公司依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5/03/01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東莞宏光光學製品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屬母公司之子公 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1048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5189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5189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0378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資金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7289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9882 5.計息方式: 6%~7.5% 6.還款之: (1)條件: 雙方議定 (2)日期: 依借款合約內容辦理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19488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6.33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金融機構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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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 | 和光光學 | 代子公司東莞宏光光學製品有限公司依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
代子公司東莞宏光光學製品有限公司依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至三款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5/03/01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和光光學(蘇州)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屬母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1048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5189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5189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0378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資金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74024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75902 5.計息方式: 6%~7.5% 6.還款之: (1)條件: 雙方議定 (2)日期: 依借款合約內容辦理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19488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6.33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金融機構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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