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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14 | 華上生技醫藥 興 | 公告本公司109年第二次現金增資收足股款暨訂定增資 基準日。 |
1.事實發生日:110/05/14 2.發生緣由: 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規定辦理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09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30元, 實收股款總金額為新台幣12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0年5月17日為增資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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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14 | 山太士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5/14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3,000仟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0,000仟元。 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台幣5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數百分之十 之股份計300仟股由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除保留增資發行股數 百分之十之股份計300仟股由員工認購外,其餘百分之九十股份計2,700仟股由原股東按 照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 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成整股認購,逾期未辦理及原股東、員工 放棄認購之股份或併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並採無實體發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 本次現金增資案於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另訂認股基準日、 增資基準日及辦理與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2) 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前揭現金增資計畫有關發行股數 、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 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客觀 環境改變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3) 為配合本次現金增資相關發行事宜,擬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 現金增資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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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14 | 山太士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110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5/14 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 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以本公司及持股超過50%以上之子公司之全職正式員工為限。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 及所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等,由總經理 核定後,提報董事會通過後認定之,惟認股權人名單具經理人身份需經薪資報酬委員會 通過。 依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六十條之九規定,發行人依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 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 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發行人依第五十 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 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本次發行總數為1,000,0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1,000,000股。 7.認股價格: (一)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發行: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當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 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 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 每股淨值。 (二)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發行: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當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 認股價格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8.認股權利期間: (一)本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五年,不得轉讓,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認股權人自被 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下列時程行使認股權利: 認股權憑證 可行使認股權比例 授予期間 (累計) 屆滿2年 30% 屆滿3年 60% 屆滿4年 100%
(二)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重大過失 ,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 (三)前述權利期間及比例,董事會得視每次發行情形調整之。 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一)自願離職、資遣及解雇: 不論是否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二)退休: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 權憑證屆滿2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 制。唯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二者較晚者)起 一年內行使之。 (三)留職停薪: 凡經公司核准已辦理留職停薪之認股權人,其已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應自留 職停薪起始日起30日內行使認股權,逾期未行使者,凍結其認股權行使權利,並遞 延至復職後恢復;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自復職起回復其權益,惟認股權行 使期間應按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但仍以本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四)一般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 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五)職業災害: 1.因受職業災害致無法繼續任職者,於離職後,其已授予之員工認股權憑證不因離職 而影響其權益,但仍須按本辦法規定行使認股權利,惟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此外,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或授予員工認股憑證屆滿二年(二者較晚者)起 一年內行使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認股權人死亡時,繼承人可 以行使認股權人剩餘之認股權利,不因認股權人死亡而影響其權益,但仍須按本辦 法規定行使認股權利,惟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此外,該認股權利,應自死 亡日或授予員工認股憑證屆滿二年(二者較晚者)起一年內行使之,未於前述期間 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 (六)調職: 因本公司營運所需,經本公司總經理核定須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之認股 權人,其已授予認股權憑證之權利義務均不受轉任之影響。 (七)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11.其他認股條件: 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發行。 12.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方式交付,並採先發行股票後辦理變更登記,每季至少應 辦理1次。 13.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 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 含私募)(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受讓他公 司股份發行新股、公司分割、股票分割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 ,每股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新股發行股數) ÷每股時價〕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註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應扣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 庫藏股股數。 註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註3:與他公司合併時,增資新股每股繳款金額為合併基準日前第45個營業日起連續30 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平均收盤價。 註4: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註5: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 或股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 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且不低 於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於本公司股票上 市(櫃)掛牌日後,應為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或股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一、三、 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二、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有發放現金股利,遇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 價之比率若有超過1.5%者,應按所占每股時價之比率於除息基準日依下列公式調整 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時比率】 若遇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小於或等於1.5%者,則不擬調整認股價格。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 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與「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前三十個營業 日興櫃市場之加權平均價格」孰高者為準;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以現金股息 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 均數為準。 三、如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應依下列公式,計算其調整後認股 價格,另函請證交所或櫃買中心公告,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 (一) 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二) 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 ×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認股請求書 ,向本公司財會部提出申請。 二、本公司財會部受理認股之請求後,應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至指定銀行,認股權 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款。 三、本公司財會部於確認收足股款後,即通知股務代理機構將其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 公司股東名簿,於5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 四、新發行之普通股,自本公司交付給認股權人之日起即得上市上櫃買賣。 五、本公司除約定停止認股期間外,將每季至少一次向主管機關辦理資本額變更登記 ,辦理變更資本登記之基準日將由董事會另行訂定之。 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本公司所交付之新發行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流通在外 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NA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一、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並報經主 管機關核准後生效,於發行之前修正亦同。若於案件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 核之要求而須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 行。 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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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14 | 山太士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0年股東常會議程暨召集事由調整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5/1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24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中和街191巷15弄1號(本公司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109年度營業報告。 (二)109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三)109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四)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 南」、「道德行為準則」相關辦法。 二、承認事項: (一)承認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承認109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二)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三)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 (四)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 (五)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 (六)修訂暨更名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份條文案。 四、選舉事項: 改選董事案。 五、其他議案: 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26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24 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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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14 | 泰創工程 興 | 代子公司太創能源(股)公司公告除權息基準日及現金股利發放日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0/05/14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新台幣13,30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4元。 股票股利: 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新台幣15,200,000元,每仟股無償配發160股。 4.除權(息)交易日:NA 5.最後過戶日:110/05/14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5/17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5/21 8.除權(息)基準日:110/05/21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0/05/24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或其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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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14 | 泰創工程 興 | 代本公司重要子公司太創能源(股)公司公告董事會重要決議 |
1.事實發生日:110/05/14 2.公司名稱:太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如下 (1)通過遴選董事長案,推選為陳萬富董事擔任董事長。 (2)通過109年度盈餘分配除權除息基準日案。 (3)通過對子公司創鑫能源(有)公司現金增資案。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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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14 | 泰創工程 興 | 代子公司太創能源(股)公司公告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 禁止 |
代子公司太創能源(股)公司公告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 禁止之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0/05/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陳萬富-所代表法人泰創工程(股)公司 董事:楊立帆-所代表法人泰創工程(股)公司 董事:陳德川-所代表法人德創實業(有)公司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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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14 | 泰創工程 興 | 代子公司太創能源(股)公司公告股東會決議事項 |
1.股東會日期:110/05/14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盈餘分配案照案通過。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照案通過。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完成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通過盈餘轉增資案。 (2)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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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14 | 德河海洋生技 未 | 公告本公司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及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 |
1.事實發生日:110/05/14 2.公司名稱:德河海洋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櫃買中心於105年10月12日證櫃審字第1050028832號函辦理。 6.因應措施: 本公司預估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及銀行可用融資額度如下: (1)預估未來三個月之現金收支狀況: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月份 110年05月 110年06月 110年07月 ------------ ------------ ------------- ----------- 期初金額 5,340 8,679 10,512 現金流入-營運 26,870 8,740 7,497 現金流出-營運 (8,440) (6,765) (6,349) 現金流入-融資 現金流出-融資 (15,091) (142) (142) 期末餘額 8,679 10,512 11,518 (2)本公司110年截至04月底止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幣別 融資額度 已使用額度 未使用額度 --------- ------- ------------- ------------ ------------ 短期借款 NTD 40,800 21,000 19,800 長期借款 NTD NA 49,876 NA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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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14 | 鈺寶科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5/14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 應注意事項第四條第二款規定之策略性投資人為限。 4.私募股數或張數:發行股數以3,000仟股為上限,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得私募額度: 本次私募普通股得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授權董事會分二次辦理。 第一次預計募集股數:2,000仟股。 第二次預計募集股數:1,000仟股。 若一次辦理時,第二次預計發行股數將可併同於第一次發行;若分二次辦理時,前次 尚未發行股數得全額發行,惟合計發行總股數以不超過3,000仟股為限。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係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 A.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 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 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2)本次私募每股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且不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為原則,惟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擬提請股 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法令規定及發行當時辦理私募之市場狀況訂定之,並於價格訂定二 日內公告之。 (3)本次私募普通股發行價格之訂定係遵循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同時參酌本公司營運 狀況、未來展望以及定價日參考價格等因素後決定之,其訂定方式應屬合理。 (4)依據前述定價原則,尚無法排除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有低於面額之可能。如造成公 司累積虧損增加對股東權益產生影響,將視未來公司營運及市場狀況,辦理減資彌補 虧損或日後營運之收益,辦理盈餘或資本公積彌補虧損之方式處理。由於私募預計達 成效益包括增加營運資金,改善公司財務結構,有助公司營運穩定成長,對股東權益 有其正面助益。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充實營運資金、健全財務結構或引進策略性投資人後之業務擴展資金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為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而引進之策略性合作夥伴,且考量 私募方式相對具迅速簡便之時效性,及私募有價證券受限於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限 制規定,將可更為確保公司與策略性合作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 而擬以私募方式發行有價證券。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不適用。 11.參考價格:不適用。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不適用。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 相同,惟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私募普通股於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 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之轉讓對象外,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將於交付日 起滿三年後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掛牌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普通股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定價成數外,包括實際 發行價格、股數、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金額、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 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擬提請股東會同意授權董事會視 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 境需要變更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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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14 | 鈺寶科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繼續辦理109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 現金增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繼續辦理109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 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0/05/14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09/06/23 3.變動原因: (1)本公司為引進策略性投資人及因應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於109年6月23日股東常會 通過授權董事會於發行股數3,000,000股額度內,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2)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私募普通股應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期限屆滿前 辦理完成。 (3)上述私募普通股案迄今尚未實施,因發行期限將屆,考量公司營運現況,擬於剩餘 期限內不繼續辦理私募事宜,並提請股東常會報告。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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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14 | 鈺寶科技 | 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5/1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科學園區工業東二路1號2樓牛頓廳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 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一○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2) 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報告(新增) (3) 其他報告事項 二、承認事項: (1) 本公司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 本公司一○九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 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 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 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並變更為「董事選舉辦法」案 (4) 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新增) (5) 辦理以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案(新增) 四、選舉事項:增選第九屆獨立董事一席。 五、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27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25 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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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14 | 鈺寶科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 |
1.事實發生日:110/05/14 2.公司名稱:鈺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110年05月14日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以改善公司財務結構,並於 110年05月14日下午4時整在櫃檯買賣中心召開記者會說明。 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新聞稿內容如下: 本公司110年05月14日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以改善公司財務結構,並將於 110年06月25日提請股東會決議。 一、本公司截至109年12月31日止之累積虧損為新台幣76,075,624元,為改善財務結構, 擬依公司法第168條規定辦理減資新台幣76,075,62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7,607,562股, 用以彌補截至109年12月31日止之累積虧損。依目前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85,820,000元 計算,減資比例為19.717904%,減資後之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09,744,380元整。 二、本次減資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減除 約197.17904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5日內 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按面額 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減資換發之股份,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三、本減資案提請110年股東常會授權同意,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主管機關申報 核准後,授權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減資換股基準日及辦理 其他相關事宜。 四、有關減資相關事宜,如因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客觀環境改變而有 修正之必要時,提請110年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依規定全權處理。其他未盡事宜,悉依 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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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14 | 鈺寶科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5/14 2.減資緣由:辦理減資彌補虧損,以改善公司財務結構。 3.減資金額:新台幣76,075,620元 4.消除股份:普通股7,607,562股 5.減資比率:19.717904%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09,744,38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110/06/25 8.減資基準日:本減資案提請110年股東常會授權同意,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主管機關 申報核准後,授權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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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14 | 和淞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 |
1.事實發生日:110/05/14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0年3月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 並授權董事長訂定換發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據公司法第162條之2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其發行之股份得 免印製股票,並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二、本公司於110年1月6日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准股 票公開發行。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 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之規定及110年3月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 實體股票作業。 三、無實體股票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 (1)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0年05月20日。 (2)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0年05月21日起至110年05月25日止。 (3)全面換發基準日:110年05月25日。 (4)無實體新股開始換發日期:110年06月02日。 (5)無實體股票興櫃買賣日期:俟主管機關核准興櫃掛牌後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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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14 | 和淞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推選應柔爾女士續任董事長 |
1.董事會決議日:110/05/14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應柔爾女士,和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應柔爾女士,和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異動原因:因董事全面改選,重新推選董事長。 6.新任生效日期:110/05/14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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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14 | 和淞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 |
1.事實發生日:110/05/14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0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三席),由新任獨立董事 組成第一屆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職權,任期與董事任期相同。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第一屆審計委員會成員如下: (1)李家同 (2)阮大年 (3)廖椿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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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14 | 和淞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110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 競業禁止之 |
公告本公司110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 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0/05/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國泰化工廠(股)公司 代表人:應柔爾 (2)董事:國泰化工廠(股)公司 代表人:郭年雄 (3)董事:馬國鵬 (4)董事:茂華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李易融 (5)獨立董事:阮大年 (6)獨立董事:廖椿沄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國泰化工廠(股)公司 代表人:應柔爾 國泰化工廠(股)公司 董事長 利華羊毛(股)公司 董事長 中城投資(股)公司 董事長 (2)董事:國泰化工廠(股)公司 代表人:郭年雄 福懋興業(股)公司 獨立董事 台灣創新發展(股)公司 監察人 (3)董事:馬國鵬 恩茂科技(股)公司 董事 宇葳科技(股)公司 董事 (4)董事:茂華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李易融 宜眾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5)獨立董事:阮大年 ALT International Co., Ltd 董事 (6)獨立董事:廖椿沄 萬九科技(股)公司 董事 廣化科技(股)公司 董事 琉園(股)公司 獨立董事暨薪酬委員、審計委員 天光材料科技(股)公司 董事 金鍏電子(股)公司 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0/05/14~113/05/13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 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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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14 | 和淞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110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當選名單 |
1.發生變動日期:110/05/14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1)董事:國泰化工廠(股)公司 代表人:應柔爾,和淞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2)董事:印科(香港)有限公司 代表人:郭年雄,和淞科技(股)公司董事。 (3)董事:王嘉章,和淞科技(股)公司董事。 (4)董事:馬國鵬,和淞科技(股)公司董事。 (5)董事:茂華投資(股)公司。 (6)監察人:林淑珍,和淞科技(股)公司監察人。 (7)監察人:郭年嘉,和淞科技(股)公司監察人。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1)董事:國泰化工廠(股)公司 代表人:應柔爾,和淞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2)董事:國泰化工廠(股)公司 代表人:郭年雄,和淞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3)董事:馬國鵬,和淞科技(股)公司董事。 (4)董事:茂華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李易融, 帆宣系統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特別助理 (5)獨立董事:李家同,暨南國際大學校長、清華大學榮譽教授。 (6)獨立董事:阮大年,交通大學校長、東海大學校長。 (7)獨立董事:廖椿沄,琉園(股)公司 獨立董事。 4.異動原因:董事全面改選。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1)董事:國泰化工廠(股)公司 代表人:應柔爾,18,546,228股。 (2)董事:國泰化工廠(股)公司 代表人:郭年雄,18,546,228股。 (3)董事:馬國鵬,397,890股。 (4)董事:茂華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李易融,55,131股。 (5)獨立董事:李家同,0股。 (6)獨立董事:阮大年,0股。 (7)獨立董事:廖椿沄,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0/05/14~113/05/13 7.新任生效日期:110/05/14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故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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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14 | 和淞科技 興 | 本公司110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
1.事實發生日:110/05/14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0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重要決議事項一: 一、承認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承認109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四、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五、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六、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案。 七、通過訂定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並廢止原「董監選舉辦法」案。 八、通過擬辦理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供公開承銷,擬提請原股東全數放棄 優先認股權案。 (2)重要決議事項二:全面改選本公司七席董事(含三席獨立董事)案。 董事當選名單: 國泰化工廠(股)公司 代表人:應柔爾 國泰化工廠(股)公司 代表人:郭年雄 馬國鵬 茂華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李易融 獨立董事當選名單 李家同 阮大年 廖椿沄 (3)重要決議事項三: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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