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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2 | 芯鼎科技 | 本公司接獲神盾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及公告之公開收購申報書、 公開 |
本公司接獲神盾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及公告之公開收購申報書、 公開收購說明書及相關書件等有關收購通知之訊息說明
1.接獲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之日期:110/12/22 2.公開收購人:神盾股份有限公司 3.公開收購案中涉及利害關係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本公司法人代表人董事黃洲杰,所代表法人凌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法人代表人董事邱琦瑛,所代表法人凌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公開收購案中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 凌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公開收購人於民國110年12月20日簽署股份應賣合約。 5.因應措施: (1)本公司將於接獲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後15日內召開審議委員會,審查公開收 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收購資金來源合理性之查證情形,並委 請獨立專家表示意見。 (2)本公司將於接獲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後15日內召開董事會依審議委員會審查 結果對股東提供建議。 6.其他重要資訊: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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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2 | 聯致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法人董事辭任 |
1.發生變動日期:110/12/22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宏誠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辭職。 8.異動原因:法人董事請辭。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8/06/20~111/06/19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10年12月22日接獲董事辭任書,辭職生效日為 110年12月22日。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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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2 | 高明鐵企業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
1.事實發生日:110/12/22 2.公司名稱:高明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通過本公司111年度預算案。 (2)通過本公司111年度稽核計劃案。 (3)通過委任簽證會計師案。 (4)通過修訂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部分條文案。 (5)通過本公司經理人薪資報酬案。 (6)通過本公司擬向銀行申請授信額度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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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2 | 聚恆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普通股增資基 準日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12/22 2.增資資金來源: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834,4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8,344,000元整 6.發行價格:12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834,4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本次增資之目的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人才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新股之增資基準日訂為民國110年12月22日, 並依法令規定辦理相關變更登記事宜。 (2)變更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08,344,000元,計60,834,400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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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2 | 秀育企業 興 | 公告110年11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 負債 |
1.事實發生日:110/12/22 2.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100100713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0年11月份 4.自結流動比率:157.96% 5.自結速動比率:99.26% 6.自結負債比率:61.01% 7.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 負債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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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2 | 山太士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自地委建竹北新廠案 |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10/12/22 2.投資計畫內容:自地委建竹北新廠案 3.預計投資金額:不超過新台幣1.5億元 4.預計投資日期:不適用 5.資金來源:本公司自有資金及銀行融資 6.具體目的:因應公司長期發展及營運擴充所需 7.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在新台幣1.5億元範圍內,待取得建照後代表本公司 全權處理後續簽約及興建相關事宜。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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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2 | 台新藥 | 本公司董事會同意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12/2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總經理程正禹先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台嘉生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利益迴避外之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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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2 | 台新藥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 |
1.事實發生日:110/12/22 2.公司名稱:台新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12/2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5/19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福華大飯店406會議室(台北市仁愛路三段160號4樓)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O年度營業報告暨健全營業計劃執行報告。 (2)審計委員會一一O年度查核報告書。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一O年度財務報表暨營業報告書案。 (2)一一O年度虧損撥補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臨時動議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3/21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5/19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否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 財報尚未完成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111年3月21日起至111年5月19日停止股票轉讓過戶 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因111年3月20日適逢假日 ,故請提前於111年3月18日17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11 年3月20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二.本公司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以書面方式提案 (1)提案受理期間:111年3月11日至111年3月21日。 (現場或掛號郵件均需於受理期間內送達者為限) (2)提案受理處所:台新藥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復興北路57號8樓之6) (3)有關提案未盡事宜,依公司法等相關法令辦理。 6.因應措施: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如上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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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2 | 台新藥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110年第2次員工認股權憑證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12/22 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 ,實際發行日期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認股資格基準日前到職之本公司及符合107年12月27日金管證 發字第1070121068 號令規定之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之正式編制內全職員工為限, 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之。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得認股數量,將參 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過去及預期整體貢獻或特殊貢獻及發展潛力等因素為決 定原則,認股權人非具本公司經理人或董事身份者,經董事長核准後先提報審計委 員會討論後再提報董事會決議,爰認股權人具本公司經理人或兼具本公司董事身份 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討論後再提報董事會決議。 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 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 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依「發 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 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9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普通股新股900,000股 7.認股價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發行者,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各分次發行 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 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上述「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係 指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 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本公司股票上市 (櫃)掛牌日後發行者,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之 收盤價。 8.認股權利期間: 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認股權 憑證之存續期間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日起算五年,不得轉讓、質押、贈與 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遇認股權人死亡時,其法定繼承人取得認股權利者 ,不在此限。存續期間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視同放棄認股權利,認股權人不 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 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下列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及比 例行使認股權: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 累積最高可行使認股權比例 屆滿2年 50% 屆滿3年 75% 屆滿4年 100% 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者,本公 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 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1)離職(含自願離職及解僱):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前未行使,則視 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 利。 (2)留職停薪:依政府法令規定及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外進修等原 因經由公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 薪起始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逾期未行使則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 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留職停 薪期間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3)退休: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 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 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起(以日期 較晚者為準)一個月內行使之,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4)死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由繼承人自認股權人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 認股權利,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逾期未行使則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 。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5)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 時,得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 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 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起(以日期較晚者為準)一年 內行使之,並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由繼承人行使全部之認股 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 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認股權人死亡 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起(以日期較晚者為準)一年內行使之,並 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6)資遣:已具行使認股權憑證之員工,於資遣生效日前未行使,則視同放棄認股 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遣生效日起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或得 由董事長於本條第二項權利行使時程範圍內,核定其認股權利及行使時限。 (7)調職:如認股權人調動至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時,其認股權憑證應比照離職人 員方式處理。惟若因應本公司之要求而調動者,得由董事長核准後,於本條第 二項權利行使時程範圍內,核定其認股權利及行使時限。 (8)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利者,即視為放棄,不得 於事後再行要求行使該認股權利。 11.其他認股條件:對於認股權人放棄或本公司收回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 予以註銷不再發行。 12.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普通股新股方式交付。 13.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 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已發行普通 股股份增加時(包含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 公司合併、公司分割、股票分割、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及辦理現金增 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計算,並於新股發行除 權基準日調整之,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加,於新股換 發基準日調整之,但有實際繳款作業者於股款繳足日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 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向下調整,向上則不予調整)。
調整後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 X [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 X 新股發行股數)/每股時價]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包括募集發行與私募股份)減除本公司 買回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不含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認股權股款繳納 憑證之股數。 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3.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4.調整後之認股價格如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二、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 ,應依下列公式,計算其調整後認股價格,並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如係因 股票面額變更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 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1. 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2. 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 發行普通股股數) 3.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 行普通股股數) 三、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有發放現金股利時,應於除息基準日按下列 公式調整認購價格: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 – 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 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與「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前三十個營 業日興櫃市場之加權平均價格」孰高者為準;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以現金 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 術平均數為準。 四、遇有同時發放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含盈餘轉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時,則 先扣除現金股利後,再依股票股利金額調整認購價格。 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及以下所列之限制期間外,得依本辦法所訂之 時程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認股請求書,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提出申請。 1.當年度股東會召開前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 2.當年度自本公司向主管機關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 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前三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之期間。 3.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 4.其他依事實發生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 二、本公司股務受理認股之請求後,應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至指定銀行帳戶。 認股權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款;逾期未繳款者,視同未請求認股。 三、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確認收足股款後,將其認購之股數及姓名登載於本公 司股東名簿,並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帳簿劃撥方式發給新股。 四、本公司每季至少一次,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已完成認股股份資本額變 更登記。 五、新發行之普通股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即得掛牌買賣。 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依本辦法交付之普通股新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普 通股股份相同。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NA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本辦法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後提報董事會 ,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後通過,並報經主管 機關申報生效後執行,實際發行前修正時亦同。送件審核過程中,若因應主管機 關要求修正本辦法時,授權董事長先行修正,嗣後仍須提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追 認後始得發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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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2 | 瑋鋒科技 公 | 公告本公司監察人解任 |
1.發生變動日期:110/12/21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監察人:簡浩洋 監察人:陳寶玲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原因:因應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依本公司章程及證券交易法 第14條之4規定取代監察人職務。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8/06/28~111/06/27 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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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2 | 瑋鋒科技 公 | 公告本公司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 |
1.股東會決議日:110/12/2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顏永裕 (2)獨立董事:陳鴻文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0/12/21~113/12/20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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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2 | 瑋鋒科技 公 | 公告本公司11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 (含獨立董事 |
公告本公司11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 (含獨立董事三席)暨董事變動達三分之一
1.發生變動日期:110/12/21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顏永裕 董事:新美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閎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謝蘇祥 董事:陳文嘉 監察人:簡浩洋 監察人:陳寶玲 獨立董事:梁振明 曾任德州儀器工業(股)公司總經理 獨立董事:陳鴻文 現任威鋒電子(股)公司副總經理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智達和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顏永裕 本公司董事長 董事:新美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閎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智達興投資(股)公司 獨立董事:梁振明 曾任德州儀器工業(股)公司總經理 獨立董事:陳鴻文 現任威鋒電子(股)公司副總經理 獨立董事:王江林 曾任日盛金控副總經理 4.異動原因:本公司11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三席)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智達和投資(股)公司:1,720,000股 董事:新美光股份有限公司:5,072,309股 董事:閎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264,651股 董事:智達興投資(股)公司:2,300,000股 獨立董事:梁振明:0股 獨立董事:陳鴻文:0股 獨立董事:王江林: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8/06/28~111/06/27 7.新任生效日期:110/12/21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故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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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2 | 倍力資訊 | 澄清媒體報導 |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第B04版 2.報導日期:110/12/22 3.報導內容:本公司前三季營收狀況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有關媒體所提「倍力資訊截至今年前3季自結營收達9.96億元,稅後淨利0.548億元 ,已經超越去年全年度水平,每股盈餘為4.57元」係屬媒體自行臆測,有關本公司 之財務業務相關資訊,請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資訊為準。 6.因應措施:公布澄清訊息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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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2 | 弘凱光電 | 澄清媒體報導 |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2.報導日期:110/12/22 3.報導內容:法人則看好,弘凱汽車產品耕耘有成,已通過多家TIER 1 車廠認證, 2022年營收有機會成長10∼20%,挑戰連四年登頂;法人估弘凱2021年每股盈餘可望趨 近半個股本,明年在營收大幅成長之下,獲利將輕鬆跨越半個股本,...。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該則報導關於本公司財務業務資訊,係媒體自行 推估。有關本公司之財務業務資訊,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實際公告為準, 特此澄清說明。 6.因應措施:本公司營運狀況,將依相關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說明, 確保投資人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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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2 | 昶昕實業 | 澄清媒體報導 |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2.報導日期:110/12/22 3.報導內容:昶昕公司(8438)明年上半年掛牌案,於21日通過證交所董事會審查,預計 2022年上半年掛牌上市。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本公司掛牌上市日期,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 公告為準,特此澄清。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澄清。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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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1 | 金品軒鍊金廠 未 | 媒體報導【金品軒鍊金廠涉吸金3720萬元, 董事長蘇珖量遭起 |
媒體報導【金品軒鍊金廠涉吸金3720萬元, 董事長蘇珖量遭起訴】一事
1.事實發生日:110/12/20 2.發生緣由:媒體報導 3.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予以說明。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2021/12/20媒體報導(金品軒鍊金廠涉吸金3720萬元 董事長 蘇珖量遭起訴)一事,本案已進入司法第一審審判程序,對於檢察官所起訴之罪名 部分及認定之犯罪事實部分,本公司予以尊重,會協助公司涉案同仁委任律師, 協助司法盡早釐清真相,亦會全力配合後續相關之調查。 本公司營運及財務一切正常均無重大影響。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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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1 | 彥陽科技 未 | 本公司接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本公司股票 自民國110年1 |
本公司接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本公司股票 自民國110年12月30日起停止公開發行
1.事實發生日:110/12/21 2.發生緣由: 一、110年11月18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與益登科技股份公司進行股份轉換乙案,自股份 轉換基準日110年12月30日起,將成為益登科技股份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並依股 東臨時會決議向主機關申請終止股票櫃檯買賣及停止股票公開發行。 二、依相關法規於110年11月23日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普通股股票 終止興櫃買賣,業經櫃買中心110年11月29日證櫃審字第11000135611號函核准在案。 三、本案相關時程如下: (1)終止興櫃日:110年12月14日 (2)最後過戶日:110年12月25日 (3)停止過戶期間:110年12月26日∼110年12月30日 (4)預計價款支付日:111年1月7日 四、持有無實體股票欲辦理過戶之股東務必於12月22日(星期三)以前,將過戶資料 (如:375私人間直接受轉帳/撤銷申請申請書、完稅後之證券交易稅單等)送至往來 券商且於12月24日(星期五)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部完成驗證過戶手續,始有參 與股份轉換之權利。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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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1 | 泓德能源科技 | 公告本公司受邀參加永豐金證券辦理之興櫃前法人座談會 |
1.事實發生日:110/12/21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受邀參加永豐金證券辦理之興櫃前法人座談會。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0/12/23 二、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時30分 三、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19樓(1901會議室) 四、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介紹本公司營運概況及經營策略等財務業務相關資訊。 五、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七、其他應敘明事項:報名窗口:永豐金鄒小姐 joyce.tsou@sinopac.com。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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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1 | 漢田生技 | 公告本公司擬撤銷110年度現金增資案 |
1.事實發生日:110/12/21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辦理110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11月05日 金管證發字第1100371964號函核准在案。 (2)因整體市場環境變化,考量公司整體利益及全體股東權益,擬撤銷110年10月21日董 事會原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3.因應措施:本次申請撤銷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及退款補償相關事宜,俟主管機關核准後 另行公告之。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原公告申報日期:110/10/21 (2)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原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256,377股,以償還銀行 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3)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因整體市場環境變化,考量公司整體利益及全體股東權益,擬 向主管機關申請撤銷110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資金運用計畫不足部分將以自有資金或 銀行借款支應。 (4)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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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1 | 群登科技 興 | 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 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 非訟代理人):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0/12/2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吳驊,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蘇雅琴,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副組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原任內部稽核主管於110/09/07辭任,新任內部稽核主管經110/12/21董事會 決議任命。 7.生效日期:110/12/21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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