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政府前年起累計處罰台電核一、核二及核四廠累計近23
億元罰鍰,去年11月遭環保署訴願會全數撤銷;但縣府趁升格
準直轄市,授權環保局另以「新事由」開罰,持續赴核一、二廠
稽查,自12月1日起加重處罰到最高上限,每天開4張罰單共
600萬元。
據了解,先前「縣府罰單」經台電向環保署訴願都遭撤銷,但換
為「環保局罰單」後,台電只能向北縣府訴願,由縣府訴願會決
定准駁。
環保局去年10月1日北縣升格當天,開4張罰單共120萬元
,限令11月26日為改善期限。因台電未理會,僅將4張罰單
向縣府訴願,環保局11月27日起每天派人赴核一、二廠稽查
,說明每張罰鍰30萬元將按日加倍連續處罰,至150萬元最
高上限仍繼續開罰。至今年1月21日,罰鍰累計已達3億
2520萬元,且每天以600萬元速度增加中。
環保局官員目前每天派人送罰單到核一、二廠,但官員只能進到
大門警衛室,未獲准進入廠區,電廠人員以「總公司處理」為由
拒簽收稽查紀錄,但環保局表示已達告知目的,無損開罰效力,
日後每張罰單經催告期滿仍拒繳,將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環保局長鄧家基說,前年7月起,縣府以台電核廢料貯存場拖延
工期等原因,依環評法持續開罰核一、二、四廠共1531張罰
單,金額累計近22億9千萬元,但環保署訴願會陸續撤銷
991張、近14億8千萬元;去年11月9日,又一口氣撤銷
其餘的540張罰單、8億餘元罰鍰。
他說,雖然環保署訴願會撤銷縣府裁罰,縣府無法推翻或提行政
訴訟,23億罰鍰形同「失效」,但北海四鄉鎮已有人民團體擬
依「公民訴訟」,就23億罰鍰遭撤銷提行政訴訟。
環保局這次開罰的新事由,係以核一、二廠核廢料貯存水池已超
量,違反環評承諾,另要求應提環境影響調查報告因應對策,各
開兩廠兩張罰單。
鄧家基說,雖然先前裁罰事由經環保署訴願撤銷不能再罰,但環
保局將針對核一、二廠兩項「新事由」持續開罰。縣府很清楚台
電無法立即改善,但台電至少應提出具體解決計畫及時程,證明
確有誠意解決問題,不能毫不理會縣府要求。
<摘錄聯合晚A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