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核一、二廠核廢料最終貯存問題懸而未決,台北縣長周錫瑋
日前指示環保局、法制局研議追究台電刑責。法制局長陳坤榮去
年底會同訴願會、環保局、北海四鄉鎮公所人員赴核二廠現場勘
查,認為核廢料已超量貯存;另在核電廠定置儀器檢測零輻射的
情形下,環保局自備的儀器則檢出輻射值。
雖然核電廠保證安全無虞,解釋輻射值有異是因單位數不同,但
陳坤榮、環保局認為輻射具累積性,將在農曆年後訴願會審查台
電對核電廠罰鍰訴願案時,一併討論台電有無觸犯刑責。
陳坤榮說,他認為核廢料貯存現況的全安風險不小,下周會議若
有共識,將以台電董事長陳貴明為法人代表,把全案依公共危險
罪、環評法移送法辦。
台北縣政府前年因核廢料貯存問題,處罰台電近23億元罰鍰,
遭環保署訴願會全數撤銷;北縣10月1日升格後,改由環保局
依核廢料超量貯存等理由重新裁罰,至今年元月21日已達3億
2520萬元,且每天續增600萬元。
因台電對裁罰向縣府訴願,周錫瑋則認為台電一味推諉,有必要
在行政罰鍰之外,研議追究台電刑責。
法制局、環保局去年12月31日安排訴願委員赴核二現場勘查
,台電定置貯存水池旁的輻射檢測儀都顯示「零」毫西弗,但環
保局自備儀器測得室內、外輻射值,各為9、5微西弗(註:1
毫西弗=1000微西弗)。
環保局說,上次副縣長李鴻源赴核二廠勘查貯存池,所有人員被
要求穿防護衣,但這次勘查,電廠人員卻要大家都不必穿防護衣
,還解釋上次是為了防污染,並非防輻射,似乎故示安全無虞。
電廠人員強調核廢料棒完全浸在水中,絕無輻射外洩之虞。環保
局質疑既然如此,何必將水池建在密封室內;況且檢測輻射值雖
未逾法定標準值,但輻射具累積性,十幾年下來,仍有安全或健
康風險。
陳坤榮認同環保局看法,表示當天發現兩座中期貯存水池原設計
的貯存量共6130組廢燃料棒,如今實際貯存7481組,在
最終貯存場迄未施作下,「中期貯存池」實質成為「最終貯存池
」,不僅有安全風險,依中期貯存計畫而訂的回饋制度也不公平
。
<摘錄聯合晚A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