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賴士葆昨(29)日表示,為防止中鋼、中華電信等民營化事業
投資高鐵,包括他在內的多位立委將再提案要求政府持股二成或三成
以上,並握有控制權的事業,必須經立法院同意,否則不得投資高鐵
。不過,這項決議只管得到政府轉投資事業,像航發會這種財團法人
就管不到了。
賴士葆說,航發會這樣做並不違法、但違反立法院去年決議國營事業
不得投資高鐵的精神;況且,航發會投資高鐵,可能還有競業禁止的
問題。他說,去年立法院只決議,國營事業不能再投資高鐵,對已民
營化的中鋼、中華電信都管不到,因此,他跟多委立委將在預決算委
員會提案補這個漏洞。
國民黨籍立委雷倩也強調,航發會的董事沒有善盡保護投資人責任,
依據公司法規定,民營股東權益若因董事未善盡經營責任造成損失,
可提出訴訟,請求賠償,她建議民股可向行政院長、交通部長及經濟
部長求償。
<摘錄經濟A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