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選擇權放空案,從一開始大華證在現貨借券避險,接著選
擇權空方勢力浮現,演變至今,疑似誠泰銀股東已成放空案的幕
後藏鏡人,事件主軸除由內線交易可能,進展到新光金合併誠泰
銀案外,更凸顯背後「精緻」的財務操作手法。
新光金是在今年4月宣布合併誠泰銀,6月時雙方股東會通過換股
計算方式,兩家公司合併的股份轉換基準日定在10月,起算基準
日回溯至9月,使得換股價格計算期間自7月底時,即悄悄登場,
一場可能是併購套利的「三重奏」大戲,也由股東粉墨登場。
當換股價格計算期間起算時,首波可能的套利機會已出現,7月
25日至8月12日間,疑似誠泰銀股東開始從選擇權市場上陸續大
量掛出新光金選擇權賣權的買單,如此即能藉新光金溢價合併誠
泰銀,從市場上放空獲利。
在新光金併誠泰銀的案件上,誠泰銀因未上市櫃,放空新光金的
反向手法,也可收取同樣效益。至於為何選擇在選擇權市場上放
空、不在現貨市場,主要目的可能有二:一為規避主管機構的監
控,二為選擇權只是買賣一個「權利」,不用真正賣掉新光金股
票,落人口實。
第二重操作的高潮戲碼,因疑似誠泰銀股東大量在選擇權市場放
空新光金,大華證在與其對作下,自然須在現貨市場避險,新光
金股價相對受到摜壓,一旦賣單持續湧現,在換股價格計算期間
,新光金股價勢必走低,進而影響到最後的換股比例。
根據新光金與誠泰銀的合併換股契約,新光金「每股換股價格」
與新光金「每股原始換股價格」的跌幅,若超過5%,誠泰銀每股
價值最多只減少5%,那麼經過第一波放空選擇權套利後,順水再
收合併價格的利益,簡言之,新光金股價跌越多、誠泰銀股東賺
越多。
最後,錦上添花的「三重奏」財務操作收尾,仍是重回選擇權市
場,經過10月3日轉換股份基準日生效後,合併後籌碼大增後的賣
壓可能出籠,先前疑似誠泰銀股東買進的新光金賣權,將在12月
交割,履約價為36元,屆時若交割預期應可獲利。
當然,上述這齣精彩財務操作的戲碼,必須建立在近期選擇權市
場特定放空新光金者為誠泰銀股東,一旦確立,這位誠泰銀股東
自是贏家,至於誰是輸家呢?毫無疑問地,換股價格與現貨下跌
的損失,將由總數20多萬人的新光金股東買單。
<摘錄聯合理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