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昨(14)日通過新光金融控股公司,取得誠
泰商業銀行百分之百股份的結合申報一案,兩公司可自20日起進行
結合。
公平會認為,新光金控公司旗下計有新光人壽、新壽綜合證券、新
光商銀、新昕投信、新壽保險經紀人等五家子公司,與誠泰商銀結
合後,所影響市場,僅有銀行業市場。
由於目前我國銀行業尚屬低度集中市場,市場競爭激烈,加上誠泰
商銀於存放款業務的占有率不高,與新光金結合後,併計入新光商
銀的業務量及市場占有率也有限,因此,公平會認為,結合案對國
內銀行存放款業務市場,沒有限制競爭疑慮,也不致有負面影響。
新光金以換股方式合併誠泰銀行,換股比率為誠泰銀1.1408股換新
光金控1股,市場估計新光金等於花費200億元,將誠泰銀納入金控
旗下。合併後,資產總額突破1.2兆元,成為國內排名第七大的金
控公司。
<摘錄聯合理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