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4/04/19
2.發生緣由:以股份轉換方式合併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交易相對人即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否
併購目的:
本股份轉換案係為因應金融發展趨勢,配合政府金融政策。本公司
為因應金融跨業整合及擴大經營規模之潮流,以強化業務競爭能力
,而加入質優之金融控股公司,將更加有利於業務發展,整體表現
亦將更勝以往。
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透過雙方的異業結盟、業務互補、資源整合與交叉銷售,將強化未
來的市場競爭力,對於發展銷售通路與金融商品百貨化將有莫大的
助益。
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無重大影響。
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A.換股比例:原始換股比例係以新光金控每股原始換股價格除以誠
泰商銀93/12/31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每股淨值新台幣(以下同)
15.40元為基礎,經協商調整後之每股價值28.20元計算之,而新光
金控每股原始換股價格以雙方協議書簽訂日(不含)前連續30個交易
日“94/03/04~94/04/15”於台灣證券交易所之平均收盤價計算,
經計算為32.17元。換股比例取小數點後四位數,四捨五入;價格
及價值取小數點後二位數,四捨五入股份轉換基準日之實際換股比
例依新光金控每股換股價格變動調整,新光金控每股換股價格係
指新光金控自起算基準日不“不含”起回溯推算連續三十個交易
日於台灣證券交易所之平均收盤價計算。起算基準日係指股份轉
換基準日“不含”回溯推算之第二十個交易日。
新光金控每股換股價格與新光金控每股原始換股價格之差異,其
變動在新光金控每股原始換股價格上下百分之五“含”範圍內時
,誠泰
商銀之每股價值依相同比率變動調整之;新光金控每股換股價格
變動超過百分之五時,誠泰商銀之每股價值變動以百分之五計算
之。
B.其他換股比例調整事由:如主管機關明確指示調整換股比例等
情事。計算依據:委請鼎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單思達會計師出具
價格合理性
意見書,並經雙方董事會決議通過在案,換股比例之計算應屬合理。
預定完成日程:
股份轉換基準日暫定為94/10/03,實際日期將俟主管機關
核准股份轉換案後授權雙方董事會訂定之。
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
不適用
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
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簡介
設立日期:91/02/19
截至94/04/17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1812454670元
公司之地址及電話: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6號40樓
電話:0223758576
公司沿革:
91年公司設立,公司名稱為: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91年上市掛牌,證券代號2888
公司目前之主要商品與服務項目
H801011金融控股公司業
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依據相關法令辦理
其他重要約定事:
A誠泰商銀於完成股份轉換後,其董事及監察人依法由新光金控
指派之。
B因股份轉換而發行新股上市,倘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要求而
須辦理股票集中保管事宜時,誠泰商銀應於期限內協調其董事、
監察人或股東提供規定成數之股票送交保管,以完成股份轉換及上
市事宜。
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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