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昨(18)日表示,經銀行局查證結果,誠泰銀行並未買進
新光金選擇權的賣權,但誠泰銀行大股東或董監事是否有買賣,
證期局正在查證中。
金管會發言人林忠正說,與大華證券交易買進新光金選擇權的賣
權者,金管會知道是誰,但不能說出來,因為正在做行政調查。
在新光金董事長吳東進被起訴前,新光金個股選擇權遭大量放空
,已引起主管機關高度重視。金管會昨天主動公布銀行局的調查
結果,並說明證期局還在調查此事。
林忠正表示,新光金選擇權的買賣的確有異常,大華證券賣出「
賣權」,是屬於避險專戶被動式的買賣,形式上沒有問題。至於
買進大量「賣權」的人,如果與檢調單位或新光金「內部人」有
關,可能會有內線交易的問題,將會請他來說明有沒有合理的解
釋。
林忠正表示,如果誠泰銀行股東真的有放空選擇權,目的是為了
在新光金與誠泰銀換股基準日10月3日前先套利,由於選擇權對現
貨價格的影響是間接的,甚至不一定有影響,應該不至於違反證
交法第155條「意圖影響交易價格…」的規定。
<摘錄聯合理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