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昨(12)日審議通過「高鐵苗栗車站特定區計
畫案」。苗栗縣政府可進行區段徵收作業,完成後再提報都市計畫,
並將徵收的車站用地移交台灣高鐵公司,由高鐵公司進行車站設計、
興建工程。
高鐵苗栗站計畫範圍約440公頃,其中第一期發展地區204公頃土地。
目前高鐵公司把年底完工通車列為首要目標,至於新增苗栗、彰化和
雲林三座車站,則在高鐵通車後再行規劃設計、施工時程,因此,苗
栗等三座高鐵車站最快也要等高鐵通車後三年,才有可能動工。
官員表示,第一期 204公頃區段徵收經費約需 75億元,加上後續龐大
的開發費用,財務必須能夠平衡。因此,都委會請苗栗縣政府在後續
辦理區段徵收開發作業時,應特別注意有關開發計畫的財務平衡、人
口與產業引進措施。
這是為避免因無法順利引進人口與產業,發生區段徵收完成抵價地分
配後,相關開發成本無法順利回收,造成地方政府財政更加困難。
<摘錄經濟C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