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告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轉增資之配股基準日為九
十三年九月二十一日及其相關事宜。
依 據: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
一、本公司九十三年五月二十四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
六一九、○八九、七○○元,發行記名式普通股六一、九○八、
九七○股。其自九十二年度盈餘中提撥股東股利六○○、二三四
、一八○元及員工紅利一八、八五五、五二○元轉增資各發行新
股六○、○二三、四一八股及一、八八五、五五二股,每股以新
台幣十元發行。股東股利轉增資部份,原股東按配股基準日股東
名簿所載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八十五股,不滿一股之畸
零股份,按面額折合現金發放,計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其畸
零股份洽特定人承購。員工紅利發行新股部份,由董事長另定之。
二、茲訂定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二十一日為本次配股基準日,依公
司法規定,本公司股票自民國九十三年九月十七日起至九十三年
九月二十一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如欲辦理過戶者,請於九
十三年九月十六日(星期四)下午三時三十分前,逕向本公司股
務科(地址:台北市石牌路一段八十八號四樓,電話:28208166分
機501至504)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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