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告本公司九十一年度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之配
股基準日為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三日及其相關事宜。
依 據: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
一、本公司九十二年五月十九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九十一年度盈
餘中提撥之股東股利四六二、一二七、五○○元及自資本公積中提
撥一二三、二三四、○○○元,上述二項合計提撥五八五、三六一
、五○○元,發行五八、五三六、一五○股,每股以新台幣十元發
行,即原股東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無償
配發九十五股,不滿一股之畸零股份,按面額折合現金發放,計至
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其畸零股份授權董事會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另自九十一年度盈餘中提撥之員工紅利一四、五一七、○九○元
發行股票,有關員工紅利發給新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二、茲訂定民國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三日為本次配股基準日,依公司
法規定,本公司股票自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十九日起至九十二年九月
二十三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如欲辦理過戶者,請於九十二年
九月十八日(星期四)下午三時三十分前,逕向本公司股務科(地址
:台北市石牌路一段八十八號四樓,電話:28208166分機501至504
)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