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二十七日新貨(92)股字第001 號
一、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七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擬
以九十一年度未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參億零壹佰壹拾貳萬伍仟
元,發行新股三○、一一二、五○○股,每股面額一○元,經奉財
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七日,台財證一字
第○九二○一三五五一九號函,核准生效在案。
二、茲依據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公司增資發行新
股有關事項公告如次:
(一)公司名稱: 新竹貨運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經營汽車貨運業。
2.經營路線汽車貨運業。
3.經營汽車貨櫃貨運業。
4.經營汽車之修理。
5.經營車輛保管及倉儲業務。
6.百貨、超級市場之經營。
7.經營包裝業。
8.經營倉儲及商品分配處理,配送業務。
9.運輸設備之租賃。
10.電腦程式設計研究開發及電腦資料處理業務。
11.電腦、資訊網路之設計研發及其安裝、維護、保養買賣。
12.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已發行股份總數及金額: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貳拾億
柒佰伍拾萬元整,分為貳億零柒拾伍萬股,每股面額一○元,均為
記名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縣新豐鄉上坑村坑子口二號。
(五)公告方式:以登載於本公司所在地及通函行之。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董事九人、監察人三人
,任期皆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增資計劃:為改善資本結構。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貳
拾參億零捌佰陸拾貳萬伍仟元整,分為貳億參仟零捌拾陸萬貳仟伍
佰股,每股面額一○元,均為記名普通股。(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貳
拾肆億元,分為貳億肆仟萬股,每股新台幣一○元,分次發行之,
並授權董事會決定每次增資發行金額)。
(九)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三○、一一二、五○○股,每股面額壹拾
元正,其發行條件如次:
1.依據本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四月十五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
2.以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三○、一一二、五○○股,每仟股無償配
發一五○股,每股東持有股份不足配發一股之畸零股,由本公司職
工福利委員會按面額承購之。
3.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
三、茲訂於民國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五日,為增資配股基準日,並依
法自民國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一日至民國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五日止,
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
國九十二年九月十九日,下午四時前駕臨或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博愛街53
號3樓)。聯絡電話(02)23816288,辦理過戶手續,(郵寄者以
發信郵戳日期為準)。
四、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配發
給各股東,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各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