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3/04/11
2.發生緣由: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今日至本公司進行搜索調查,
本公司董事長於113/04/11 配合檢調進行偵查。
3.因應措施:本公司發布重大訊息。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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