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表示,國際上為擴大民間參與綠能建設,初期普遍採用綠能躉購制度,鼓勵民間投入綠能開發。為營造綠電發展環境,台灣自2017年1月26日電業法修正,推動綠電自由化,再生能源業者有許多管道銷售電力,例如直接賣給用戶(直供),或透過台電電網轉賣給用戶(轉供)。
台電在2018年1月施行轉直供的營運規章及系統平台,為用戶提供多元購電管道,滿足再生能源使用需求。
台電指出,轉直供開放以來,2020年5月首次受理業者轉供案件,統計至2023年底,共計85家綠電業者(包括25家再生能源售電業、40家再生能源發電業、20家自用發電設備設置者),以及291家用戶參與轉直供,累計轉直供約37.6億度。
台電表示,使用綠電是國際趨勢,政府也持續精進與規劃多元方案。例如有業者反映現行轉供媒合機制容易造成餘電問題,台電試辦「綠電分配沙盒計畫」,讓單一企業下數個不同廠區,可透過轉供電量彈性分配機制,降低餘電問題,協助企業更有效獲得及運用綠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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