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2/06/07
2.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12年6月7日接獲衛福部函覆認可本公司GTP實驗室之細胞製備場所,符合人
體細胞組織優良操作規範 (GTP)。本公司GTP實驗室之細胞製備場所係為中山醫療社
團法人中山醫院依據「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特管
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申請自體免疫細胞(NK)治療「實體癌第四期」施行計畫之
細胞製備場所。
3.因應措施:發佈本重大訊息。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中山醫療社團法人中山醫院申請之前開計畫經許可事項如下:
(1)細胞治療技術項目:自體免疫細胞治療(NK)。
(2)適應症:實體癌第四期;癌症別:肺癌、肝癌、結腸直腸癌、卵巢癌、乳癌、
胃癌、腎臟癌、食道癌、頭頸癌(含鼻咽癌)、攝護腺癌、胰臟癌。
(3)細胞製備場所:天明精準細胞製備中心。
(4)計畫效期:自112年6月2日至115年6月1日止。<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