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2/04/18
2.發生緣由:經本公司重新評估與廣華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廣華公司)之股份買賣
交易,廣華公司為本公司實質關係人,本件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三一、關係人交易(第48~50頁)
個體財務報表附註-三十、關係人交易(第45~47頁)
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未將廣華公司列為關係人。
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將廣華公司列為關係人。
3.因應措施:111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個體財務報表修正後重新上傳。
4.其他應敘明事項:更正財報,並不影響損益。<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