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2/01/18
2.發生緣由:本公司臨床治療用細胞實驗室為尚行美皮膚專科診所依「特定醫療技術
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規定,向衛福部申請自體脂肪
幹細胞移植治療皮下及軟組織缺損之細胞治療技術施行計畫之細胞製備
場所,已於112年01月18日獲衛福部函覆認可本公司研製中心之細胞製備
場所符合人體細胞組織優良操作規範(GTP)。
3.因應措施:發布本重大訊息。
4.其他應敘明事項:
麗晶診所申請之前項計畫經許可事項如下:
(1)細胞治療技術項目: 自體脂肪幹細胞治療。
(2)適應症: 皮下及軟組織缺損。
(3)細胞製備場所: 國璽幹細胞應用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臨床治療用細胞實驗室。
(4)計畫效期:自112年01月16日至113年05月13日。<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