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1/11/21
2.契約相對人:廣華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廣華公司」)。
3.與公司關係:非本公司之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1/11/2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1)本公司出售環球百順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百順公司)之普通股130萬股
(佔百順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44.83%),每股新台幣15.50元,交易總金額新台
幣2,015萬元。
(2)付款及交割條件:股份買賣契約書簽署後15日內廣華公司應以現金一次付訖交易
總金額;本公司於收訖交易總金額後應於15日內股份交割完畢。
(3)股份交割完成之日起一個月內,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啟安國際生醫投資股份有
限公司有關人員,即啟安公司法人代表邱淳芬、劉雅雯兩席董事,監察人沈文鵬
應遞交辭任書予以辭任百順公司董事及監察人職務。
(4)廣華公司承諾,與本公司本件股份交割完成之日起三年內,本公司將作 為百順公司
保健食品及保養品之唯一供應商,百順公司不與本公司以外之其他主體購買(含新產
品開發)保健食品及保養品,若違反廣華公司同意無條件賠償違約金新台幣(下同)
2,000萬元;及廣華公司連帶保證人陳定穠另同意無條件賠償違約金1,000萬元。
(5)任一方違約未履約,未違約方得以書面通知違約方5日內履行,逾期仍不履行時,
未違約方得逕行解除本契約並向違約方求償違約金500萬元。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集中資源,核心發展新藥領域。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集中資源,核心發展新藥領域。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已於111年11月21日收訖買方廣華公司全部買賣價金2015萬元,
並於同日交割完畢百順公司股份130萬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