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2/04/18
2.發生緣由:經本公司重新判斷與廣華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廣華公司)之股份買賣
交易,廣華公司為本公司實質關係人,本件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3.因應措施:更正重大訊息。
4.其他應敘明事項:已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111年度財務報告書,將於112年4月18日更正
並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