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1/12/27
2.發生緣由:
本公司取得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航空研究所「CA載具系統維護等6項」勞務採購標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112/01/01~112/12/31。
(2)主要內容:本公司承攬國軍現役無人機機隊載具系統維護。
(3)本案係中科院為滿足國軍現役無人機隊任務使用度,提升妥善率與戰備準備,
委由本公司提供維修保障。<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