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名的銀行高層主管指出,建築法規針對金融業的規範相當多,簡稱G1,符合建築法規G1規定,才能做銀行使用。包括樓梯寬度、無障礙設施,甚至包括到分行鄰近有沒有無障礙停車位,都有要求,比較老舊的大樓恐怕很難合規,因此,銀行除非是舊的分行不搬家就罷,新搬遷或增設分行就一定要符合。
也因為如此,這位主管表示,能夠符合建築法規G1的房東,姿態都很硬,租金不好談,甚至還可能因此略高於區域租金行情。所以銀行分行回歸到一樓,至少沒有電梯問題,但是人行道至銀行分行之間有沒有無障礙坡道,附近有沒有無障礙車位,還是傷腦筋。
金管會近年政策鼓勵銀行到偏鄉設分行,但是有的偏鄉恐怕連辦公大樓都不多,遑論符合建築法規G1的大樓。台中銀行高層主管就說,為了找行舍,有的地方是必須請大樓業者進行「客變」,就是配合銀行需求變更部分設計,或者是整個大樓要變更建造用途、使用執照,還得奔走地方政府單位拜託配合,以免影響金管會核准設分行的時限。
台中銀的燕巢分行,更是從無到有,幾乎是台中銀在自己做建築設計、自己蓋,建築成本折抵租金,等哪天如果分行會搬走,建築物等於送給地主。
過去許多民眾到郵局辦理存錢、匯款等儲金業務,都要爬二樓,也因為法規要求變得愈來愈多,郵局把儲金櫃台搬到一樓,郵務反而改到二樓,兩者互換。<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