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105年0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金額
(1)員工酬勞金額:新臺幣21,480,330元
(2)董事酬勞金額:新臺幣2,148,033元
(3)上述金額均以現金發放
(4)上述決議與110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