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0/02/03
2.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105年0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109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金額
(1)員工酬勞金額:新臺幣23,093,796元
(2)董事酬勞金額:新臺幣2,309,380元
(3)上述金額均以現金發放
(4)上述決議與109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