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9/07/30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委任第三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3.因應措施:
新任者姓名:李銘淵先生、蔡致中先生、王瑋先生,三位均為本公司獨立董事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屆薪資報酬委員會之任期,自董事會通過後開始生效,迄日與本屆董事會任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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