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9/06/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林昭陽
(2)董事: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吳麗秀
(3)董事: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陳元凱
(4)董事: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林廷銘
(5)董事: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代表人 蕭博仁
(6)董事:研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黃子哲
(7)獨立董事:蔡致中
(8)獨立董事:王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9/07/01~112/06/30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公司109年06月29日股東常會,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董事:林廷銘(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上海立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市長寧區延安西路1118號23樓2301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企業客戶資通訊整體解決方案、iEN智慧節能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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