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投資計畫內容:自地委建竹北新廠案
3.預計投資金額:不超過新台幣1.5億元
4.預計投資日期:不適用
5.資金來源:本公司自有資金及銀行融資
6.具體目的:因應公司長期發展及營運擴充所需
7.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在新台幣1.5億元範圍內,待取得建照後代表本公司
全權處理後續簽約及興建相關事宜。<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