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核四在興建的過程中爭議不斷,請問核四過去施作的實際狀況究竟如何?
答:我2012年到核四擔任的是模擬中心主任。台電的分工很細,一個電廠從設計、採購、施工到測試都是不同單位負責,我主要負責最後的測試工作。
到核四服務後,我發現核四在設計與興建時,選擇了美國沒運轉經驗的「進步型沸水式反應器」(ABWR)機組,又照搬日本K6、K7的廠房設計。
當時沒料想到的是,日本廠房設計較小,但設備又必須符合美國法規的設計標準,根本難以相容,兩者在消防系統、事故處理、安全設備的配置上都有很大的差異,這導致電廠內裝空間狹小,大幅壓縮工程調整、維修、加固與安全反應的適當空間。
核四在1999年拿到建廠執照後,從設計不足五成時就開始施工,因層層分包、空間設計與設備規格衝突,導致多項問題。
核四施工後,違規逕自核准變更設計項目高達1,500多件,「DCIS數位儀控系統」設計修改案也高達4,727件,因此後期測試根本走不下去,整個工期經過四次展延長達12年,總預算也膨脹達新台幣2,838億元。
支持核四的朋友常說「拼裝本身不是問題」,也說沒有核安疑慮,但核四廠複雜程度與安全要求遠超過一般工業產品,核四缺乏整合經驗,產生設計、施工與系統間的扞格衝突,種下試運轉測試長達七年,仍難以過關的真正原因。
問:外界不斷質疑安檢報告已經完成並對外公布,這和試運轉報告的差別究竟是什麼?
答:核四試運轉測試從2007年一路做到2014年,總共做了七年,第一份試運轉報告更早在2010年就交付原能會審查,但遲遲未能通過,相比起核一、二、三廠,僅花一年半的時間,就通過試運轉測試。
2011年發生福島核災,當時馬政府為緩解社會爭議,責成經濟部在2013年4月成立獨立於台電試運轉小組的「強化安全檢測小組」。
但當年經濟部在召開記者會宣布安檢報告通過的隔日,當時的原能會就發新聞稿指出,安檢只是經濟部及台電的自主強化機制,原能會仍將依法嚴格審查台電公司所提送之系統功能試驗報告。顯見安檢不具取代性。
至於耐受度測試,是在實驗室的環境中模擬高溫、高壓、高輻射的環境,甚至個別上振動台做耐震測試,這都是現場安檢所無法做到的事。<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