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0/10/27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0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0年10月27日截止,惟有部份原
股東及員工於繳款截止期限前,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3.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此催告。
(2)自110/10/28~110/11/29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3)尚未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股東繳款書至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分行及全省各分行辦理繳款,
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4.其他應敘明事項:
對繳款事宜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務代
理部洽詢(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電話:(02)2586-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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