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29日公布兩項裁罰,新光銀因為洗防、確認客戶身分程序KYC疏失多被罰400萬元、聯邦銀行則在辦理信託業務、子公司聯邦國際租賃公司賣基金時未申報,違反大額利害關係人交易遭金管會開罰。
銀行局官員指出,新光銀行2017年有行員涉及賭博網吸金案,當時行員在幫該網站開戶時都沒有落實執行確認客戶身分程序、很多開戶細項資料沒填,另外在洗錢防制上也有多項疏失,違反「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因而開罰400萬元。
金管會官員指出,新光銀洗防、認識客戶的作業缺失相當多,非僅屬個案缺失,涉有未妥適建立及未確實執行防制洗錢作業相關內部控制制度之情事,因此核處400萬罰鍰。
至於聯邦銀行,金管會銀行局指出,聯邦銀行的存款戶在辦理線上申請信託帳戶開戶時,原本依規定有新增業務往來就要再做一次客戶身分評估,以評估客戶風險等級,但聯邦銀行卻沒有再做一次審查作業,有未妥適建立內部控制制度,亦不利辨識、衡量、監控洗錢風險之管理作業執行,因此核處200萬元罰鍰。
另外,聯邦銀行子公司聯邦國際租賃公司為了因應2018年IFRS新制,在2017年底將手上基金贖回、獲利了結,再買回,但卻未依內規通報聯邦銀行,已有違辦理大額之利害關係人交易,核有礙健全經營之虞,核處糾正。<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