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追32億違約金 麥電說No 台塑旗下電廠前年發電量不足 遭要求支付替代成本
台塑集團旗下麥寮電廠昨(14)日下午公告,近日收到台電來函表示,要求今日要支付前年未發滿的不足電度的替代成本約32.84億元,麥寮電廠認為「不合理」,不會支付,不排除訴諸司法程序。
此案因麥寮電廠受雲林縣政府生煤管制減少使用量20%,發電機組在前年底因被迫停機,導致去年發電量不足,最終未達成台電全年合約購電量。面對台電近日來函要求以32.8億元作為不足電度的替代成本,麥寮電廠稱「不合理」。
麥寮電廠公告指出,去年底許可量用罄後,被迫停機無法配合台電調度。而台電來函稱,麥寮電廠不足電度的替代成本共計32億8,450萬8,748元,要求公司在今日前給付。換言之,台塑集團將不會付款,訴諸法律。對此,雲林縣環保局長張喬維表示,縣政府限縮麥寮汽電發電機組操作許可證生煤量,台中地方法院已判定雲林縣政府勝訴,「縣府執行生煤減量是有法律授權的」,並無違法。
至於麥寮電廠無法配合台電調度發電,台電因此要求給付替代成本32.8億元,張喬維說,這屬雙方合約的爭議,應由台電與麥寮汽電自行協商解決,縣府並無意見。
麥寮電廠共有三部燃煤機組,合計總容量180萬瓩,2017年占全台供電備轉容量率5%,「無煤可用」的狀況發生時,引起外界缺電憂慮。當時麥寮電廠、雲林縣政府兩邊論戰,麥寮電廠稱卡在台電跟縣政府中間很為難;縣政府則強調,生煤管制採全年度,麥寮電廠可以視用電離、尖峰自行調控;經濟部也為此出來緩頰,唯最後麥寮電廠仍受生煤管制導致部分機組停機。
<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