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日前已發函,針對2017年台塑麥寮電廠因雲林縣政府限煤令,導致無法依約供電,台電因而產生替代成本,將於今(15)日自給付給麥寮電廠電費中扣款。麥寮汽電表示,將採取保全行為。對此,台電回應「尊重」。
值得注意的是,雲林縣政府對麥寮電廠限煤令,所造成影響至今仍未解。台電也表示,2018年也有相同情況。目前先扣2017年的款,會再處理2018年扣款。
台電發言人徐造華昨日表示,依麥寮汽電與台電簽定購售電合約第18條第4款規定,各種許可或證照無法取得或更新,「非屬不可抗力」。
徐造華指出,麥寮汽電因限煤令,導致台電須以其他燃料及機組來發電,補足缺口,因而產生替代成本,依約向麥寮汽電索賠;麥寮汽電不給付,台電將於今日直接從要給付給麥寮汽電購電金額中扣除該款項。對於台電扣款行動,麥寮汽電表示將依法採取適當保全行動;台電回應,予以尊重。雙方顯然沒有交集,進入法律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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